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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纳税申报的程序
(一)正常纳税申报的程序
1.纳税人首先到主管征收机关办税大厅税务资料报表发送受理窗口领取纳税申报表,如实填写后报送到区地方税务局(税务所)办税大厅有关纳税申报窗口。
2.办税大厅各纳税申报窗口和文书发送受理窗口具体负责接收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通过各种方式报送的纳税申报表、代扣代缴或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其他纳税资料(属申报、传真申报、电话申报的,应将电脑录入的申报数据打印出书面纳税申报表)。对上门申报,受理人在收到申报表、报告表或其他报送资料后即时对申报表、报告表及其他纳税资料的填写进行逻辑审核(主要是审核税种、税目、税率和计税上是否有错误),对符合要求的,由受理人签署姓名和受理日期,并退还1份给申报人。
(二)延期纳税申报的程序
1.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遇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特殊困难和财务会计处理上的特殊情况,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限内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应向区地方税务局(税务所)提出申请,到办税大厅税务资料报表发售窗口领取《延期申报申请审批表》,按要求如实填写后报送到国家税务局网上办税厅
区地方税务局(税务所)办税大厅税务文书受理窗口。
因财务会计处理上的特殊情况申请延期申报的,应当按照上期实际缴纳或区地方税务局(税务所)核定的税额预缴税款。在征收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