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广播电视局关于加强春节和全国全省“两会”期间广播电视广告管理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云南省广播电视局
【公布日期】2020.01.07
【字 号】
【施行日期】2020.01.0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广播影视
正文
云南省广播电视局关于加强春节和全国全省“两会”期间广播电视广告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州市广电局,云南广播电视台:
  为加强春节和全国全省“两会”期间广播电视广告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秩序,切实为春节和“两会”营造良好社会氛围,防止虚假违法或违规广告出现反弹,结合国家广电总局近期以来监看全国播出广告违规情况,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0年全国两会结束时间
  一、当前广播电视广告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
  (一)以新闻报道形式发布广告。部分广播电视台节目中存在以主持人播报新闻形式发布广告;或以节目主持人口播加外景记者采访的形式为产品做商业宣传;或是在新闻内容结束后,节目结束前插播广告。
  (二)医药、保健品类等重点领域广告时有反弹。存在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等广告没有按照法规明确产品标识或提示信息;含有宣传疾病、医疗效果,或含有宣传治愈率、有效率、甚至包治百病的宣传内容;以医生、专家、患者、公众人物形象做疗效证明,以购物短片形式或节栏目形态变相发布且广告时长超过1分钟。
  (三)违规播出减肥瘦身类产品广告。减肥瘦身类产品广告存在以医生、专家、患者、公众人物形象做疗效证明的违规内容,在广告宣传内容、包装形式、违规表现上与国家广电总局2018年明令禁播的减肥瘦身产品广告类似。
  (四)收藏类广告存在夸大宣传。播出的书画、玉石、文玩、纪念币等收藏类广告存在利用国家重大事件、重要时间节点或“皇家”“嫡传”等语言作为宣传噱头叫卖产品;夸大夸张宣传收藏品升值空间;使用“免费送”“1折销售”等夸张手段诱导观众;个别使用新闻素材、国家机构形象宣传产品。
  (五)播出广告时长超时。广告编排不合理,一些时段存在每小时播出广告超过12分钟的规定;个别机构为规避监管,将超长医药广告、购物短片等广告拆条分隔为每条3分钟的若干段广告,中间插播频道宣传、节目宣传或者公益广告
  (六)擅自开办健康养生类节目。一些机构未经行政部门审查同意,擅自与医疗机构合办健康类节目或擅自开办养生类节目;或虽经审查同意,但擅自改变报审版本以健康养生类节目形式变相发布广告。
  (七)播出公益广告不达标。一些广播电视频率、频道存在播出公益广告黄金时间段未达到4条次的规定标准。
  二、高度重视,全面排查清理
  当前,春节即将临近,全国全省“两会”马上召开,各级播出机构要高度重视,针对国家广电总局通报的播出广告违规情形,组织开展全面清理排查。要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严肃宣传纪律,加强播出广告的导向管控;要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组织对各频道频率、各节(栏)目在播和拟播出的每条广告逐一对照进行排查清理,做到不留盲区,不留死角。要严格执行《广告法》、《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切实履行广告发布审查的主体责任,确保播出的广告合法合规,为人民众营造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为全国全省“两会”召开等重要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加强公益广告的制作播出
  进一步加强对公益广告制作播出的力度,加大对春节等传统节日题材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公益广告的播出。各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和播出机构要将公益广告创作展播工作纳入宣传
工作,做到同安排、同监测、同管理,确保国家广电总局和省局部署的各项创作展播活动落到实处。各级广播电视台各频率(频道)播出公益广告必须达到占商业广告的3%,其中黄金时间段不得少于4条次的规定;各播出机构播出公益广告从总局作品库下载播出量要占全年公益广告播出总量的30%以上,从省局作品库下载播出量要占20%以上并每月完成总局作品库公益广告制播数据的填报。对公益广告制作播出情况省局将作为评选推荐优秀公益广告传播机构的重要参考。
  四、加强监管,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各级广电行政部门要认真履行属地监管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广告法》《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广电总局令61号)等管理规定,加强对辖区广播电视播出广告的日常监测和指导监督,严肃查处播出各类违法违规广告的行为并依据国家广电总局《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违规处理办法(试行)》进行处理。对违规情节严重的,要给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暂停广告播出直至暂停频率频道播出等严肃处理,通报主管部门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视情况向社会公开曝光;对屡次播出严重违法广告的,移交市场监管部门按照广告法有关规定查处。
  各级广电行政部门要结合《云南省整治虚假违法广告部际联席会议2019年工作要点》的责任分工和整治重点,加强与宣传、纪检监察、市场监管、卫生健康等部门的协调协商,建立联动机制,健全监测、查处、案件移交等工作制度,形成监管合力。
  各州市广电局接此通知后立即转发各级播出机构,并督促落实。
 
云南省广播电视局
  2020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