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是什么⼀、费⽤减除标准
按税法规定:
(⼀)⼯资、薪⾦所得,以每⽉收⼊额减除费⽤8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个体⼯商户的⽣产、经营所得,以每⼀纳税年度的收⼊总额,减除成本、费⽤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成本、费⽤,是指纳税义务⼈从事⽣产、经营所发⽣的各项直接⽀出和分配计⼊成本的间接费⽤以及销售费⽤、管理费⽤、财务费⽤;所说的损失,是指纳税义务⼈在⽣产、经营过程中发⽣的各项营业外⽀出。
从事⽣产、经营的纳税义务⼈未提供完整、准确的纳税资料,不能正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纳税所得额。
个⼈独资企业的投资者以全部⽣产经营所得为应纳税所得额;合伙企业的投资者按照合伙企业的全部⽣产经营所得和合伙协议约定的分配⽐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合伙协议没有约定分配⽐例的,以全部⽣产经营所得和合伙⼈数量平均计算每个投资者的应纳税所得额。
上述所称⽣产经营所得,包括企业分配给投资者个⼈的所得和企业当年留存的所得(利润)。
(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以每⼀纳税年度的收⼊总额,减除必要费⽤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每⼀纳税年度的收⼈总额、是指纳税义务⼈按照承包经营、承租经营合同规定分得的经营利润和⼯资、薪⾦性质的所得;所说的减除必要费⽤,是指按⽉减除800元。
(四)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财产原值,是指:
1.有价
证券,为买⼊价以及买⼊时按照规定交纳的有关费⽤;
2.建筑物,为建造费或者购进价格以及其他有关费⽤;
3.⼟地使⽤权,为取得⼟地使⽤权所⽀付的⾦额,开发⼟地的费⽤以及其他有关费⽤;
4.机器设备、车船,为购进价格、运输费、安装费以及其他有关费⽤;
5.其他财产,参照以上⽅法确定。
纳税义务⼈末提供完整、准确的财产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财产原值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财产原值。
合理费⽤,是指卖出财产时按照规定⽀付的有关费⽤。
什么是有价证券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以每次收⼊额为应纳税所得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