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念和功能
  票据,是指出票人签发,约定自己或者委托他人见票或于确定的日期,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的有价证券。我国票据法上的票据仅指汇票、本票和支票。
  票据具有以下功能:
  1、汇兑功能:主要是为了解决现代经济生活中,异地转移金钱的需要,以减少现金的往返运送,从而避免风险、节约费用。
  2、支付功能:票据最简单、最基本的作用就是作为支付手段。用票据代替现金作为支付工作。
  3、信用功能:现代商品交易中,卖方通常不能在交付货物的同时获得价金的支付。如果这时买方向卖方签发票据,就可以将挂账信用转化为票据信用,把一般债权转化为票据债权,使得权利外观明确、清场时间确定、转让手续简便。
  4、结算功能:又叫债务抵销功能。如,互有债务的双方当事人各签发一张票据给对方,待两张票据都届期即可抵销债务,差额部分,仅一方以现金支付。
  5、融资功能:就是利用票据筹集、融通或调度资金。如票据贴现,即通过未到期票据的买卖,使持有未到期票据的持票人通过出售票据获得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