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法律⾏为亦称法律⾏为,从学理上讲,它是指⽬的在于发⽣民法上的后果并以意思表⽰为要素的法律事实,具体地说,就是基于意思表⽰⽽设⽴、变更或终⽌特定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为。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什么?如果读者在⽣活中遇见这样的问题⽆法处理的,需要解决的,可以阅读本⽂章内容,下⾯由店铺⼩编为读者进⾏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
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什么
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也称民事权利的客体,是指民事法律关系中主体享有的民事权利和承担的民事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
民事法律关系主要客体主要包括:
1.物。物是存在于⼈体之外,能够为⼈⼒所⽀配并且能满⾜⼈类某种需要,具有稀缺性的物质对象。
2.⾏为。作为民事法律关系客体的⾏为是专指为满⾜他⼈利益⽽进⾏的活动,主要是提供劳务、提供服务⼀类⾏为(如运送货物、完成⼯作等)。保管、运输、加⼯承揽、演出等合同关系的客体是⾏为。
3.智⼒成果。智⼒成果是脑⼒劳动创造的精神财富,如发明创造、⽂学作品等。智⼒成果是⼀种⽆形财产,是知识产权法律关系的客体。
4.⼈⾝利益。⼈⾝利益包括⽣命健康、姓名、名誉、荣誉等等。⼈⾝利益是⼈⾝权法律关系的客体。
5.有价证券。有价证券与物不是同⼀概念,有价证券通常为权利凭证,它既可以成为物权的客体,⼜可以成为债权的客体。
6.⾮物质利益。⼈⾝权的客体为⾮物质利益,亦称精神利益。如⾃由权的客体是⾃由价值。
除此⽽外,有的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还可以是某种民事权利(如权利质押关系的客体是权利)或者民事义务(如债务移转合同的客体即使被移转的债务)。
民事法律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指基于民事法律事实并由民事法律规范调整形成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是民法所调整的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关系在法律上的表现。
民事法律关系具有以下特征:
(⼀)、民事法律关系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般是⾃愿设⽴的;
由于民法调整的社会关系是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关系,按民法规范确⽴的法律关系也就只能
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同时,民事法律关系不仅符合国家的意志,更体现着当事⼈的意志,⼀般是由当事⼈依⾃⼰的意思⾃愿设⽴的。只要当事⼈依其意思实施的⾏为不违反法律规定,所设⽴的法律关系就受法律保护。
(⼆)、民事法律关系是民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与⼈⾝关系所形成的社会关系。但主要是财产关系;
(三)、民事法律关系是基于民事法律事实⽽形成的社会关系;什么是有价证券
(四)、民事法律关系是以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为基本内容的社会关系;
民法调整社会关系是赋予民事主体权利和义务,因此,民事法律关系也就是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经确⽴,当事⼈⼀⽅即享有民事权利,⽽另⼀⽅便负有相应的民事义务。
(五)、民事法律关系的保障措施具有补偿性和财产性。民法调整对象的平等性和财产性也表现在民事法律关系的保障⼿段上,即民事责任以财产补偿为主要内容,惩罚性和⾮财产性责任不是主要的民事责任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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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的民事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就是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的具体内容在⽂章中已经介绍。可以咨询店铺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