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教育系统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目录
(2012.4)
1.总则 (2)
2.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4)
3.预防和预警机制 (4)
4.应急保障 (6)
5.社会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6)
6.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11)
7.突发灾害性事故应急处置 (18)
如皋教育信息网8.网络信息安全突发事故应急处置 (25)
9.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30)
10.考试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34)
11.附则 (34)
一、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提高教育系统预防、控制、应急处置突发安全事故的能力和水平,有效预防、正确应对、及时控制、依法处置突发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办好让人民满意的如皋教育,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江苏省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地方标准》《江苏省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
见》、《南通市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如皋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如皋市教育局和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应对各类突发安全事
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1.4 安全事故种类
本预案所指突发安全事故,是指突然发生并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影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活动开展的紧急事故。
1.社会安全突发事件。包括校园内外涉及师生的各种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请愿以及集体罢餐、罢课、上访、聚众闹事等体性事件,各种非法传教活动、政治性活动,针对师生的各类事件,师生非正常死亡、失踪等可能会引发影响校园和社会稳定的事件。
2.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包括发生在学校内的食品药品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学校所在地发生的、可能对学校师生健康造成危害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3.突发灾害性事故。包括学校楼堂馆舍等发生的重大火灾事故;校舍拥挤踩踏、建筑物倒塌、工地施工事故等重大安全事故;化学药品类危险物品引发的重大安全事故;锅炉、燃气、电梯等特种设备重大安全事故;大型体活动安全事故;体育课、实验课等校内意外伤害事故;校园水面溺水安全事故;校内外重大师生交通事故;外来暴力侵害事故;影响学校安全与稳定的其他突发灾难事故等。
4.网络信息安全事故。包括利用校园网络发送有害信息,进行反动、情、迷信等宣传活动;窃取国家及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保密信息,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事件;各种破坏校园网络安全运行的事件;受计算机病毒侵害造成单机或网络瘫痪、数据丢失、失泄密等重大影响的事件。
5.自然灾害事件。包括气象、洪水、地质、地震等其它诱发的各种灾害等。
6.考试安全突发事件。包括由教育系统组织的国家和省、市统一考试,在试卷的命题、印刷、运送、保管等环节出现的泄密事件,以及在考试实施、阅卷评分、考分统计、考分公布、考分复查等组织管理过程中发生的违规、泄密事件。
上述几类突发安全事故往往是交叉关联的,某类突发安全事故可能和其他类别的事故同时发生,或引发、衍生其他事件,应具体分析,统筹应对。
1.5 安全事故分级
根据《教育部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学校突发安全事故按严重程度,从高至低划分为特别重大(I级)、重大(II级)、较大(III级)和一般(IV级)四级。
1.6 工作原则
按照“先控制,后处置,救人第一,减少损失”的总原则,在市教育局突发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指挥中心的指挥下,组织抢险救灾工作。所有教职工都有参加事故抢险救灾的义务,但任何情况下不得组织学生参与抢险救灾。工作原则:①坚持预防为主、及时、合法、公正处置的原则。②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的原则。③坚持以人为本、师生生命安全高于一切的原则。④坚持稳定压倒一切的原则。
二、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2.1 应急组织体系
1.如皋市教育局设立突发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指挥中心。由局长任总指挥,局
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任副总指挥。
2.应急处置指挥中心下设应急处置办公室(应急处置办公室设在教育局办公室内),主任由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总指挥兼任,成员由局办公室、人事科、基础教育科、职社科、财计科、校管中心、电教装备站、监察室等科室主要负责人组成。
2.2 应急指挥中心主要职责
负责统一决策、组织指挥全市教育系统各类突发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行动,下达应急处置工作指令;及时向如皋市委、市政府和南通市教育局请示报告,及时与市相关部门协调联系,协助处理,妥善应对。
2.3 应急处置办公室职责
负责传达指挥中心下达的各项指令;及时收集、分析相应的数据和工作情况,提出处置各类突发安全事故的指导意见和具体措施报指挥中心;及时总结和推广各地处理突发安全事故的经验和做法;督导、检查各学校落实突发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情况;督促各学校根据突发安全事故的性质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各级各类学校由学校主要领导负责指挥,相关科室负责同志参加,建立处理突发重大安全事故的工作机构。
三、预防和预警机制
3.1 预防和预警信息
建立畅通的信息传输渠道和严格的信息上报机制,完善快速应急信息系统。
3.1.1信息报送原则
1.迅速。最先发现或接到发生突发安全事故的单位和个人,应在第一时间内向教育局、学校报告,最迟不得超过2小时,不得延报。在向教育局、学校报告的同时,向相关职能部门机关报告。
2.准确。信息内容要客观翔实,不得主观臆断,不得漏报、瞒报、谎报。
3.续报。各类突发安全事故发生并报告后,要及时续报有关后续变化情况,对动态情况实行边处置边报告。
3.1.2信息报送机制
1.紧急电话报告系统。各学校突发安全事故处置工作领导机构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电话报告市教育局应急事故处置指挥中心总指挥,并按相关预案迅速开展工作。
2.紧急文件报送系统。突发安全事故执行紧急电话报告后,各学校应急处置机构应当立即书面报市教育局应急处置办公室。办公室根据总指挥的意见,将重大、重要信息迅速报告如皋市委、市政府和南通市教育局。
3.1.3应急信息的主要内容
1.事故发生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规模、涉及人员、破坏程度以及人员伤亡等情况;
2.事故发生起因分析、性质的初步判断和影响程度的初步评估;
3.事发学校、市教育局及有关部门已采取的措施;
4.校内外公众及媒体等各方面的初步反应;
5.事故发展状态、处置过程和结果;
6.需要报送的其他事项。
3.2 预防和预警行动
1.加强应急反应机制日常管理,在实践中运用和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加强人员培训,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演练活动,不断提高应对突发安全事故的指挥能力和实践能力。
2.做好应对学校各类突发安全事故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方面的储备工作,确保突发安全事故预防和现场控制的应急设施、设备等必要的经费开支。
3.具体的预警行动详见各类突发安全事故应急处置中的相关内容。
3.3 信息发布
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区分不同情况,把握信息发布和舆论的主动权。严格执行新闻发言人制度,新闻发布工作由局应急处置指挥中心或应急处置办公室统一对外发布。信息发布要全面、客观、准确、及时。
四、应急保障
4.1 信息保障
建立健全突发安全事故信息收集、传递、报送、处理等各环节运行机制,完善信息传输渠道,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的安全畅通。
4.2 资金保障
确保突发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所需经费。
4.3 人员保障
组建突发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备队,一旦启动预案,立即投入使用。应急预备队按照突发安全事故的具体情况和指挥部门要求,及时调整成员组成。
4.4 培训演练保障
积极开展应急处置工作队伍的技能培训,定期进行应急模拟演练,提高协同作战和快速反应能力。培训演练每学期至少应开展一次。
五、社会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5.1 社会安全突发事件等级确认与划分
从教育系统比较敏感的实际出发,根据体性事件的突发紧迫程度、形成的规模、行为方式、激烈程度、可能造成的危害以及可能发展蔓延的趋势等情况,由高到低划分为四个等级。
1.特别重大事件(Ⅰ级):聚集事件失控,并未经批准走出校门进行游行、集会、绝食、静坐、请愿以及实施打、砸、抢等,引发其他的连锁反应,已形成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大规模体性事件;针对师生的各类事件;以及视情需要作为Ⅰ级对待的事件。
2.重大事件(Ⅱ级):聚集事件失控,校园网上出现大面积的串联、煽动和蛊惑信息,校内聚集规模膨胀并出现多校串联聚集趋势;校内出现未经批准的大规模
游行、集会、静坐、请愿等行为,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受到严重影响甚至瘫痪;以及视情需要作为Ⅱ级对待的事件。
3.较大事件(Ⅲ级):单个突发事件引发连锁反应,校园内出现各种横幅、标语、大小字报,引发校内局部聚集,一次或累计聚集人数不足100人,但已形成影响和干扰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生活秩序的体性事端;以及视情需要作为Ⅲ级对等的事件。
4.一般事件(Ⅳ级):事件处于单个事件状态,可能出现连锁反应并引起聚集,体性事端呈萌芽状态。单个性突发事件已引起师生广泛关注,师生中出现少数过激的言论和行为,校园内或校园网上出现大小字报,呈现可能会影响校园稳定的苗头性信息;以及视情需要作为Ⅳ级对待的事件。
要根据事件的发展趋势动态调整事件级别,适时调整应急措施和方案,加大应急处置力度,提高应急处置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5.2 社会安全突发事件预防和预警
1.预防预警信息
要经常研究影响学校稳定的新情况、新问题,排查教育内部存在的不稳定因素,化解影响稳定的矛盾隐患,做好舆论舆情的分析。密切注意和防范敌对势力的渗透和利用教育改革与发展中出现的一些矛盾和偶发问题进行炒作和煽动。对可能引起学生高度关注的国内外重大事件,特别是对危及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或涉及国家主权和民族利益等容易激发学生情绪的问题,以及敏感期、重大政治活动、重大节庆、重
大文体活动以及发生各类重大突发事件期间,在落实安全措施的同时,应及时把握师生思想动态,加强教育引导。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的要求,把矛盾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内部、解决在萌芽状态,坚决防止个性问题向共性问题转化,局部问题向全局问题转化,经济问题向政治问题转化,非对抗性矛盾向对抗性矛盾转化。
2.信息报送制度
①社会安全突发事件信息采取分级报送的原则。
②实行重大情况报告和请示制度,对可能发生的体性突发事件的信息,教育局和各学校要及时报告上级部门,并向当地政府和公安等有关部门通报,防止因重视不够、应对不妥、处置失当,或者被敌对分子插手、利用而激发矛盾、扩大事端。
③教育局突发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办公室负责汇总、分析和研究判断发生社会安全突发事件后各方面的反应,掌握发展态势。Ⅱ级以上事件直报市教育局突发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指挥中心总指挥、副总指挥,并抄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以及市综治办、市公安局等。同时按照指挥长要求,与有关部门和学校联系,协助处理有关突发事件。必要时,局指挥中心及时向市委宣传部等新闻宣传机构通报信息,准确、及时、广泛开展宣传教育;与市公安局等沟通情况,提请协助和支持,加强互联网监控,坚决防止有害信息传播,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5.3 应急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