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塘沽区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
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塘沽区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要求,为确保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的“公正、公平、公开”,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平时体育考评的内容和成绩量化办法
体育课程与阳光体育运动作为平时体育的考核纳入升学体育考试评价是加强学校体育工作过程管理的重要措施,关键在于规范过程管理。各校按照市教委下发《天津市初中(七至九)年级体育课程内容及成绩考核规定》规范组织考评,保证过程管理评价公平、公正、公开。
(一)体育课程考评是对学生在七年级第一学期至九年级第一学期完成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的综合考评。各学校要按照市教委统一制定的初中体育与健康课教学大纲要求的学时和内容开展体育教学,依据《体育与健康》教师用书的有关规定,规范教学内容,严格考核办法。每学期体育与健康课成绩考评是根据学生体育课出勤和掌握体育与健康的基本知识、技能与技巧情况进行评分,评出优秀、良好、及格和不及格四个等级,对应中考成绩分值分为1.510.50
分。每学期满分为1.5分,五个学期累计满分为7.5分。
(二)各学校要规范开展有组织有计划的集体阳光体育活动。学校依据学生参加学校大课间和课外活动等阳光体育运动的表现情况记录学生阳光体育考试成绩。参加大课间和课外体育活动缺勤次数每学年累计不超过应出勤的1/3,记满分。学生七年级第一学期至九年级第一学期每学期阳光体育成绩为0.5分,五个学期得分累计满分为2.5分。无故不参加阳光体育运动的学生不予记分。
(三)平时体育考评成绩由体育教师和班主任及时按学期填写学生考试登记表。学校应每学年核定登统一次,并在各班级上墙张榜公布无误后,记入学生个人学习成绩档案,并报教育局备案。
(四)教育局将加强对学校体育与健康课程和阳光体育运动的督导与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不规范现象,对个别违规、违纪的学校和教师给予严肃处理,直至取消教师资格。保证平时体育成绩的公平、准确、透明。
二、学生体质健康达标成绩的核定与评分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测试,由教育局按照市教委统一要求,制定方案分年度具体部署组织实施
(一)学生体质健康达标成绩是对学生七、八年级每学年参加《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测试的综合评价。各校要根据本校实际配备测试器材,并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规范要求,按教育局要求统一项目,统一测试,确保测试数据准确真实。
(二)学生达标测试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实测数据评为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对应中考体育分值得分分别为4321分。学生体质健康达标成绩每学年满分4分,两学年满分为8分。
(三)学生体质健康达标测试对应的初中毕业升学成绩,应依据学校据实上传测试数据生成,计入学生个人体育成绩档案。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擅自以任何方式虚报、谎报或更改学生实际测试数据。凡是抽测学生达标不符合要求的学生超过受测人员的15%将重新测试。
  三、中考体育统一测试的设项与选项
    初中毕业升学体育统一测试采取统一时间、集中测试的方式,采用《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
准统一器材》规范测试。
(一)学生参加初中毕业学体育统一测试,每人为必测项目一个和选测项目两个,共三项。
必测项目:
  男生:1000
    女生:800
选测项目:选测项目学校必须在考试前2个月,统一安排学生在规定选测项目中自由选项,并报教育局备案。
  男生:
第一项(三选一):50    一分钟跳绳    立定跳远
天津考试院网    第二项(二选一):掷实心球    引体向上
    女生:
    第一项(三选一):50    一分钟跳绳    立定跳远
    第二项(二选一):掷实心球    仰卧起坐
(二)初中毕业学体育统一测试记分方法为必测项目和选测项目均按每项满分4分计算,三项累计满分为12分。参加并完成各项考试全程的学生最低按每项2分计算。
四、初中毕业学体育统一测试的考务工作
初中毕业升学体育统一测试的考务工作由市教委统一安排部署,区教育局协助组织实施
(一)市教委统筹协调考务工作,组织相关部门检查考试场地、器材配备等情况,培训考务及器材操作人员,统一安排考场,并配备考务人员,对初中毕业升学体育测试的组织工作进行专项督查。
(二)教育局负责做好本区考生组织、考点分布、器材配备、考场安保等考务组织实施工作,并选派工作认真、责任心强的考务人员参加全市和本区县初中毕业升学体育测试的考务
工作。
(三)各考点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监察、保卫、医务救护等人员,做好封闭考场、纪律监督、安全保卫等工作,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场,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五、其他相关免考与核分
(一)过于肥胖或患有不适于参加中考体育统一测试长跑项目疾病的学生,可由学校根据二级甲等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申请办理免试。经批准后,该项成绩按2分计算。
(二)初中毕业升学体育统一测试之前转入的外省市回户籍区县考生因无法评定平时体育成绩和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成绩,可参加初中毕业升学体育统一测试。必测项目(一项)分值12分;选测项目(两项)每项分值9分,按实测成绩计入升学总分。
(三)出生年龄低于正常毕业生年龄2周岁(含2周岁),由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相关证明,经审核符合者,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规定的实际年龄标准评分。
六、2009年和2010年平时体育成绩和达标成绩的过渡计算公式与方法
为进一步做好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20092010年为过渡期,平时体育成绩和达标成绩的过渡计算公式与方法如下:
(一)2009年体育成绩满分的计算公式为:
            1.5+0.5+12=14
1.5”为九年级第一学期体育课成绩;“0.5”为九年级第一学期阳光体育成绩;“12”为初中毕业升学体育统一测试成绩。
(二)2010年体育成绩满分的计算公式为:
          4.5+1.5+4+12=22
4.5”为八年级第一学期至九年级第一学期体育课成绩;“1.5”为八年级第一学期至九年级第一学期阳光体育成绩;“4”为八年级达标成绩;“12”为初中毕业升学体育统一测试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