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政协广东省委十一届五次会议第20180869号提案答复的函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公布日期】2018.09.27
【字 号】
【施行日期】2018.09.2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
正文
 
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政协广东省委十一届五次会议第20180869号提案答复的函
 
粤安监函〔2018〕526号(A)
 
农工党广东省委:
  你们提出的《关于完善我省安全生产防范体系的提案》收悉,经与各会办单位共同研究,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一、重点督办提案办理工作情况
  安全生产关系民生福祉,一直以来得到你们的关注、关心和支持。你们这次提出的提案,十分切合实际,具有很强的前瞻性、针对性和建设性,对于我省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将具有十分重要的推动作用。
  省政府高度重视提案办理工作。林少春常务副省长提名要求督办《关于完善安全生产防范体系的提案》,并对办理工作方案做出批示。为扎实推进督办提案的办理工作,省政府明确由省安全监管局主办,省委宣传部、省编办,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公安厅、人社厅、国资委、质监局、法制办,省总工会等10个单位会办,省府办公厅负责协调督办。7月19日,省府办公厅及时组织召开协调会议,协调推动有关重点工作落实,完善提案办理答复意见。
  我局接到提案办理任务后,高度重视,及时召开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提案办理工作方案和具体落实事项,将重点督办提案作为我局主要领导领办件,要求各办理单位把提案办理和业务工作一并考虑、一同推进,持续推动我省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二、我省近年推进安全生产防范体系建设情况
  (一)加强法规标准体系建设。一是坚持立法引领。协调推动出台《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广东省气瓶安全条例》和《广东省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等法规规章,两次修订《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组织制定《广东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和《广东省电动车充电装置设施安全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广东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将于2018年9月30日审
议通过,并将于2018年12月1日开始施行。二是完善地方标准。持续推进安全生产领域的地方标准制定,全省现有相关的地方标准63个。编制的《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标准化基本规范》,为我省全面推进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专业化、规范化建设提供了有力的保障。目前全省市县两级安全监管部门的执法监察标准化达标率分别为100%和97.8%。广东组织网
  (二)加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一是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印发了《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广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广东省党政部门及中央驻粤有关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通知》《广东省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实施意见》和《广东省安委会安全生产约谈办法》等系列重要文件,全面构建安全生产责任、预防和保障体系。二是强化安全生产领导体制。在省委、省政府的强力支持和大力推动下,在全国率先推动省、市、县、乡四级由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安委会主任,常务副职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率先明确要求并推动27个省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由领导班子副职中排名第一位的分管安全生产工作。三是强化安全生产考核问责。由分管安全生产的省政府领导代表省政府与各地、各部门逐个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组织对全省21个地市和37个省有关单位开展2017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并提请省领导约谈考核成绩排名靠后的地市和部门;通报、约谈、警示事故多发有关地区和部门,推动各地按规定实施安全生产“一票
否决”,有力倒逼和促进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四是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明确安全监管部门为行政执法机构,积极推动珠三角地区镇(街)和其他地区的中心镇(街)单独设立安全监管机构,推进村(居)安全生产巡查员队伍建设,探索网格化监管,推动安全监管“最后一公里”的责任落实。建立起了一支1万多人的乡镇专职安全检查员队伍。统筹安排省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11.9亿元,支持并引导各地和企业加强基层安全生产基础和能力建设。
  (三)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一是健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内生机制。将实施企业安全生产承诺书制度、责任保险制度、诚信与惩戒制度写进《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引导和督促企业增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主体意识、法治意识和诚信意识。二是强化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省委办公厅、省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通知》,从10个方面逐一明确和规范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是严格监管执法。将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情况纳入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重点内容,持续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依法从严查处事故企业。
  (四)深化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整治。一是全面开展风险辨识。全面组织开展矿山、排土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机械、职业健康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风险点危险源分级
评估和管控,初步建立起全省3.9万多处风险点危险源“红橙黄蓝”信息化管控电子“一张图”。二是全面开展大检查、大整治。协调组织有关部门全面推进道路交通、水上交通、消防、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建筑施工、大型众性活动、旅游等七项重点安全专项整治。全力抓好国庆、元旦、春节、五一、中秋等节假日和十九大、全国“两会”、春运、入汛、台风等特殊重要时期的安全稳定。
  (五)加强安全生产支撑体系建设。一是推动安全生产技术支撑建设。建立了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广东省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院,从事区域安全风险评估、风险预警、监测与管控,安全技术与标准,安全生产科普警示等方面的研究。二是推动“智慧安监”建设。依托省电子政务云平台以及省电子政务外网等公共支撑平台,逐步完善安全监管系统业务系统建设,在全省初步建成了城市风险源危险点排查管控、行政执法监察、隐患排查治理、应急救援指挥等业务信息化系统。三是培育和规范发展安全生产第三方服务机构,充分发市场机制作用,建设了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甲级5家、乙级60家;安全评价机构甲级9家、乙级20家;安全生产检测检验乙级3家,积极为全省安全生产服务。
  (六)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一是构建宣传教育长效机制。建立了由省委宣传部;省安
全监管局、教育厅、文化厅、新闻出版广电局等8个部门组成的省安全生产宣教工作协调机制。二是突出重点人安全教育。推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加强对异地务工人员、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等重点人的安全教育培训。从2017年起,教育部门将安全生产教育纳入中小学生的必修课,把安全生产作为寒暑假期前的最后一课。三是推动宣传教育阵地多元化。依托主流媒体抓好传统宣传的同时,积极打造“一微一网一”宣传教育矩阵,目前全省地级以上市安全监管部门的矩阵建成率达100%。依托广州市建设“广东省(广州市)安全生产全民教育体验中心”,目前该馆已经确认选址和代建单位。四是积极组织安全公益宣传。加强主流媒体安全生产公益宣传,特别是加强事故警示教育,省安委办制作并协调在省主流媒体密集播出安全公益宣传片和节日、汛期等安全提醒,使安全生产深入人心。五是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全面加强“12350”安全生产特服电话的宣传,严格落实《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鼓励众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借助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热线“ 12328 ”和公众网上购票系统,开发行车、行船违法违规行为监督举报信息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