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广东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学校创建指标体系
说明:
1.本《指标体系》是根据教育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学校标准(试行)》,结合我省实际制定的。
2.本《指标体系》共有4个一级指标、18个二级指标、45个三级指标。
广东组织网3.本《指标体系》满分为100分。通过书面初评和实地考评、得分90分以上、且必达指标(用黑体字标示)全部达标,可认定为心理健康教育特学校。
4.本《指标体系》中的“大于”、“以上”均含本数,“以下”不包含本数。
5.本《指标体系》中的三级指标由若干个要素构成,两个要素以上的,一般用“;”隔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