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第二十二届广东省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2.02.03
【字 号】粤经信法规函[2012]264号
【施行日期】2012.02.0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企业
正文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第二十二届广东省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的通知
(粤经信法规函〔2012〕264号)
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中小企业)主管部门、顺德区经济促进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省委十届十一次全会精神,促进企业管理创新。大力提升我省企业现代化管理水平,加快转型升级,今年将继续开展“第二十二届广东省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的申报、推荐、审定和表彰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二十二届广东省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评审工作由广东省企业管理现代化成果评审委员会牵头,委托广东省企业联合会具体承办,下设广东省企业管理现代化成果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中小企业)主管部门、顺德区经济促进局、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发动企业申报并择优推荐。
  二、广东省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申报范围为我省各类企业于2011年及以前取得的企业管理创新成果。评审工作在今年七月至十月进行,十一月组织召开成果发布暨表彰大会。对获奖的成果,将由企业管理现代化成果评审委员会择优推荐参加国家级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的评选。
  三、广东组织网申报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需填写《第二十二届广东省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推荐报告书》(附件1)和撰写成果主报告,成果主报告应符合《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主报告撰写要求》(附件2)的要求,推荐报告书和主报告文字版各一式6份(附电子版),于2012年6月30日前报送广东省企业管理现代化成果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四、在组织申报和推荐第二十二届管理创新成果的同时,请做好第二十三届管理创新成果的立项申请工作,填写《第二十三届广东省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项目立项登记表》(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