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党员的一般程序及注意事项
一、建立申请人档案
1、本人必须向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确有困难的也可以口头申请)
2、党支部接到申请书后,及时派人同其谈话。谈话的内容有:
1)了解和端正申请人的动机;
2)了解申请人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鼓励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和努力的方向
3)了解申请人的经历和家庭情况
3、支部建立申请人档案。
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1、程序
1)团组织向党支部推荐
2)征求党内外众意见
3)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确定。
4)学生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应进行公示预备党员的预备期最长为
5)将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报上级党组织备案。上级党组织及时向支部下发《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并由党支部按规定内容填写。
6)支部建立好入党积极分子档案。主要内容有:
    《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
      入党申请书;
      自传;
      思想汇报
      考察材料及本人向党组织交待、说明问题的材料。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工作一般是每年两次(一学期一次)。分别于年末制定次年发展党员计划前及中半年制定调整计划前。
2、标准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除党章规定的“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缴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外,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2)本人对党有比较明确的认识,积极要求入党,努力实践“三个代表”。
(3)积极投身于改革开放和社会建设。
(4)作风正派,团结同志,遵纪守法,能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敢于同不良倾向做斗争。
(5)本人政治历史清楚。
三、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训、教育、考察
培训、教育的方法:
1、指定1~2名正式党员作培养联系人,培养联系人至少每学期在《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情况登记表》上作一次培养考察记录。
2、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内有关活动。
3、给入党积极分子交任务。
4、要求入党积极分子向党组织汇报。
5、参加党校定期培训;
6、定期分析入党积极分子的情况,调整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培训、教育的内容:
    1)马列主义、思想的教育
2)党的基本知识的教育
3)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教育
4)共产主义理想和革命人生观的教育
5)怎样争取做一个共产党员的教育。
四、    确定发展对象
1、入党积极分子必须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才能被列为发展对象。
2、党支部确定发展对象的一般做法是:
1)详细听取培养联系人对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过程的汇报和意见;
2听取团组织、党小组的意见;
3)听取党内外众的意见;
4)审阅入党积极分子的档案材料;
(5)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明确发展对象
(6)将发展对象名单(即发展计划)报上级党组织(即院级)审查。学生入党积极分子被确定为发展对象后,要按规定进行公示。
4、党支部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政治审查要形成综合政审材料并加盖公章。
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是:
(1)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
(2)本人的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要重点审查是否参与“法”组织及在与“法”斗争中的表现。
(3)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及成年的子女)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政治上、经济上与本人有密切联系的亲友)的政治情况。
政治审查基本方法是:
      同本人谈话;
      查阅相关档案材料;
      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
      必要的函调或外调
5、党支部将拟发展对象的入党材料交上级党组织预审,预审通过后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预审分两步进行。
一是对支部上报的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审查时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看材料是否齐全
(2)看入党积极分子对党的认识是否正确;
(3)看入党积极分子的现实表现是否突出;
(4)看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审查是否清楚;
(5)看支部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是否符合规定。
二是深入到入党积极分子所在的单位或班级,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的方式,听取党内外众的意见,考察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和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