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党员答辩会评分要求
一、自述(30分):发展对象就自己入党动机、学习成绩、学生工作和集体贡献,近一年来取得的突出成绩以及自身的缺点和不足等方面进行介绍
二、理论知识必答(20分):党的基本知识和理论、党章、党史等认真学习,各项路线、方针理解和领会
三、时政论述(20分):时事热点涉及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十七大精神内涵等
四、情景分析(20分):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和工作中对保持党员先进性有较深刻认识
五、自由问答(10分):答辩会综合考察中还需补充了解的问题
答辩会参考题目
二、理论知识题部分
1、你是否知道发展党员的十六字方针,作为入党积极分子,你如何理解发展党员的十六字方针。
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
注释:发展党员工作是一项事关党的事业兴衰成败的大事,是关系党的全部战斗力和
生命力的大问题。我们要全面贯彻“三个代表”要求,遵循“十六字”方针,从保持党的先进性、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战略高度来认识发展党员工作,充分认识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不断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应重点做好在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军人和干部中发展党员的工作,加强在生产、工作第一线和高知识体、青年中发展党员的工作,注意把符合党员条件的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吸收到党内来,为完成党的历史任务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发展党员工作是一项严肃、认真的工作。“十六字”方针既体现了马克思主义政党从严治党的建党思想,又是执政党建设实践经验的科学总结。它着眼于执政党自身建设的长远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大局,具有丰富的科学内涵和鲜明的时代特点。严格执行“十六字”方针,要求我们在发展党员时,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既不能抱有偏见,人为抬高门槛,也不能盲目、片面地追求党员数量,把那些不够入党条件的人也发展为党员。必须严格履行入党手续,严格把好入党关口,把那些真正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自觉为党的路线和纲领而奋斗的符合党员条件的优秀分子吸收到党内来。
2发展党员为什么必须严格履行入党手续?
在发展党员时,一定要按照党章规定,严格履行入党手续。其目的时为了从组织制度上保证把确实具备党员条件的先进分子吸收到党内来,保持党的先进性。办理入党手续,不是单纯的技术性工作,而是一
项严肃的政治工作,是对申请入党的同志的一次政治教育和组织审查。因此,在办理入党手续时,必须按照党章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
3、“你能说出至少3条党员的基本义务吗?”(或题目为: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应该怎样理解并履行“密切联系众,向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众商量,及时向党反
映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众的正当利益”这一党员义务?)
党的十七大《党章》中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有哪些?
(一)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二)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三)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
(四)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
(五)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
(六)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预备党员的预备期最长为
(七)密切联系众,向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众的正当利益。
(八)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带头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提倡共产主义道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
4、中国共产党党员的基本条件(党员标准)是什么?
《中国共产党党章》第一章第二条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员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中国共产党党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为实现共产主义奋斗终身。中国共产党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
5、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的条件有那些?(至少三条)
年满18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革命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愿意执行党的决议;愿意按期交纳党费。
6、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党员在预备期内除了没有表决权、选举权、被选举权三种权利以外,同正式党员一样。
注释:预备党员的党员权利和义务与正式党员有什么区别?
《中国共产党党章》第一章第七条中规定,预备党员的义务同正式党员一样。预备党员的权利,除了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以外,也同正式党员一样。
7、什么样的党员应劝其?
《中国共产党党章》第一章第九条中规定:党员缺乏革命意志,不履行党员义务,不
符合党员条件,党的支部应当对他进行教育,要求他限期改正;经教育仍无转变的,应当劝他。劝党员,应当经支部大会讨论决定,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如被劝告的党员坚持不退,应当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决定把他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8、什么情况下被认为是自行脱党?
《中国共产党党章》第一章第九条中规定: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支部大会应当决定把这样的党员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9、哪些单位可以成立党的基层组织?
《中国共产党党章》第五章第二十九条中规定: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组织、人民解放军连队和其他基层单位,凡是有正式党员三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的基层组织。
10、党组织如何维护受处分党员的民主权利?
《中国共产党党章》第七章第四十一条中规定:党组织对党员作出处分决定,应当实事求是地查清事实。处分决定所依据的事实材料和处分决定必须同本人见面,听取本人说明情况和申辩。如果本人对处分决定不服,可以提出申诉,有关党组织必须负责处理或者迅速转递,不得扣压。对于确属坚持错误意见和无理要求的人,要给以批评教育。
注释:党的十七大《党章》中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员享有的权利有哪些?
(一)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