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队入党流程
一、自愿提出入党申请
1、要求入党的同志自愿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主要写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本人主要表现
2、党支部接收申请人的申请后,及时派人(一般是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与申请人谈话(时间一般在接到申请书15天内)。进行初步教育,并妥善保管好申请书。
3、对申请人进行初步培养、教育和考察。从递交入党申请之日至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时间的长短,没有具体规定,一般至少一个月。党支部、党小组要安排党员定期与他们谈话,进行具体帮助,同时,通过吸收他们听党课,参加党的有关活动,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等形式,进行初步的培养和考察。
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一)推荐入党积极分子,主要有两个渠道推荐:
    1、党小组推荐。推荐形式是党小组召集全体党员,讨论推荐申请人能否列入入党积极分子的范围。经过党小组讨论,提出初步意见,上报党支部。
    2、团组织推荐。由团组织进行推荐,条件成熟的,党支部可以直接确定为发展对象。
(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必须召开支委会或支部大会)程序:
    1、主持人说明议题;
    2、组织委员逐人介绍申请人的情况及党小组意见(发展农村党员的还需介绍全程推荐入党积极分子的情况);
    3、支部委员对申请人的情况进行讨论;
4、支委会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并确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培养人。支部确定积极分子要有会议记录。
三、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考察
考察期一年以上,自党支部确定其为入党积极分子之日算起。党支部每半年要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每次考察情况要填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填写考察意见时,要真实、具体、准确,既要有优点,也要写出缺点)。
要注意掌握表中时间顺序即工作顺序,按先后顺序一般为:党小组团支部推荐意见)支部对申请人的政历了解意见支委会(或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是否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意见考察意见(时间相隔不能超过8个月)综合政审结论党内外众公开测评意见支委会或支部大会讨论发展对象意见党总支意见。
要求:
  1、基层党委每年要至少举办一次培训班,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党性教育。并有培训记录。
2、支部每季度对入党积极分子定期进行考察,每次考察培养联 系人都要及时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
    3、建立入党积极分子档案。党支部应保存的入党积极分子的档案材料有:申请书、入党积极分子情况登记表、思想汇报、培训材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情况登记表等。
入党积极分子档案材料的的处理:入党积极分子档案材料是阶段性材料,先期材料由支部保存,入党积极分子被吸收为预备党员以后,其档案要转入基层党委保管,未被吸收的,也要归入基层党委的文书档案,不得随便扩散。
四、确定发展对象
    入党积极分子必须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党支部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众的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讨论同意,方可确定为党员发展对象。确定为党员发展对象应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党小组建议。入党积极分子所在的党小组召开会议,听取培养联系人汇报培养教育情况,进行评议,形成一致同意后,向党支部提出列为发展对象的建议。
    2、征求众意见。党支部可采取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民意调查等方式,听取党内外有关众意见。得到绝大多数党员、众认可的积极分子可确定为党员发展对象。对军校大学生来讲,征求营团总支、政治教导员的意见,是征求众意见的必要途径。
党支部对众反应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并将有关情况向众和本人反馈。本人对
众反应的意见要有正确的认识。
    3、政审由党支部负责实施。政审人员应指派党性较强,作风正派的正式党员担任。政审的主要内容是: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本人的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凡入党申请书上介绍的社会关系,都应进行政审。
政审的方法:
  (1)同本人谈话。进一步了解计划发展对象的政治立场、思想觉悟、入党动机。
  (2)查阅有关档案材料。认真审查其政治历史和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审查其在政治上成长进步的情况,以及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审查其对党是否忠诚老实。
  (3)进行必要的函调和外调。在听取本人介绍和查阅有关材料后,对某些情况仍不清楚的,可进行函调或外调。
  (4)政治审查要形成《综合审查报告》《综合审查报告》是支部将与本人谈话、召开座谈
会、查阅档案、与有关人员谈话了解和函调、外调的情况,进行整理加工,综合分析,形成的综合考察报告,是党委审批党员的主要依据,形成材料必须真实、具体、全面、清楚。
、短期培训
预备党员的预备期最长为    基层党委要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时间一般五至七天(或不少于四十个学时),主要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理论等文件。中组部组织局编写的《入党教材》可作为学习辅导材料。乡镇培训的,要发正式文件并报市委组织部备案。
    未经培训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培训后要填写培训成绩登记表并由市委组织部盖章,装入入党材料档案。
六、确定入党介绍人
    入党介绍人由两名正式党员担任,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发展对象约请,或由党组织指定。
    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是:
    1、向被介绍人解释党的纲领、章程,阐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认真了解被介绍人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工作表现、经历等情况,如实向党组织汇报。不能采取马马虎虎的态度,更不能有意隐瞒和歪曲事实真相。
    2、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填写入党介绍人意见时,不要简单地以“提希望”的形式代替写缺点,而应实事求事地对被介绍人的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工作表现和其它方面的情况作出全面评价,并表明自己对其能否入党的态度)。向支部大会负责地介绍被介绍人情况。
    3、被介绍人批准为预备党员以后,应继续对他进行教育帮助,使他按期转为正式党员。
七、填写入党志愿书
    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须经上级党组织同意,在入党介绍人的指导下,用钢笔或毛笔填写。并要求其填写时要忠诚老实、实事求是,不得有任何隐瞒和伪造。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对《入党志愿书》上有的项目没有内容可填时,应注明“无”。在“对党还有哪些需要说明的问题”一栏,主要填写需要向党说明,而其它栏目中不能填写的问题,或对某些栏目需要补充说明的问题。如亲友中被停职、拘留审讯等,现在尚无结论和处理的问题。
八、支委会审查
    召开支委会,严格审查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经支委集体讨论认为发展对象合格和手续完备后,即提交支部大会进行讨论。
九、召开支部大会
    程序:
    1、申请入党人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现实表现以及向组织说明的其它问题;
    2、党小组和介绍人介绍入党人的主要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
    3、支委会报告对申请入党人审议情况;
    4、与会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对申请入党人能否入党进行讨论;
    5、申请入党的人对大会讨论情况表明自己的态度;
    6、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注意事项:
    1、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达到应到会的正式党员半数以上;
    2、申请入党人及其入党介绍人必须参加支部大会;
    3、讨论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4、支部决议应及时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决议内容包括申请人的优缺点,应写实到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数、表决结果及日期;
    5、及时将《入党志愿书》、申请书、政审材料、培养教育和考察材料报党委审批。
十、组织员谈话
    在审批接收新党员前,要指派党委组织委员、组织员、其他党委成员同申请人谈话(2人以上),作进一步的考察。 谈话前,组织员要对支部报来的入党材料进行审查,看材料是否
齐全,手续是否完备(查看支部记录),并采取座谈或个别谈心的方式,听取党内外人员对入党申请人的反映。 谈话中,主要了解被谈话人的入党动机,对党的认识和对党的基本知识的掌握情况,征求其对党需要说明的问题,帮助其提高对党的认识,指出努力的方向。 谈话后,及时如实地将谈话人的意见填入《入党志愿书》,并向党委汇报谈话情况。
十一、党委审批
    党委审批要及时,必须在支部上报的接受预备党员决议三个月内审批,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审批时间,但不得超过六个月。凡无故超过规定时间而未予审批的,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