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公务员制度建立的背景、历程和特点
一、国家公务员制度建立背景
任何制度的建立,都与一个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发展紧密相联,作为干部人事制度重要内容的国家公务员制度,也不例外。
经济体制改革对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提出了新任务。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具有能动的反作用。作为上层建筑的干部人事制度,是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而建立的,是为经济基础服务的。可以说,没有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以市场经济为取向的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就没有与此相适应的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和国家公务员制度。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决定将全党的工作重心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并开始逐步改革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1984年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提出我国的社会主义经济是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1992年党的十四大进一步提出要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公务员制度作为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实现从适应计划经济体制到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就成为一个必然的趋势。
理论为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指明了方向。早在1980年同志就明确提出要 “坚决解放思想,克服重重障碍,打破老框框,勇于改革不含时宜的组织制度、人事制度”,强调改革干部人事制度,“关键是健全干部的选举、招考、任免、考核、弹劫、轮换制度,对各级领导干部 (包括选举产生、委任和聘用的)职务的任期,以及离休、退休,要按照不同情况,做出适当的、明确的规定”。这些要求为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指明了方向,提供了宝贵的理论依据。
1987年党的十三大提出:“进行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就是要对‘国家干部’进行合理分解,改革集中统一管理的现状,建立科学的分类管理体制;改变用党政干部的单一模式管理所有人员的现状,形成各具特的管理制度;改变缺乏民主法制的现状,实现干部人事的依法管理和公开监督。”“当前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点,是建立国家公务员制度”。
传统干部人事制度的弊端对改革提出了现实要求。我国干部人事管理体制的基础是民主革命时期解放区和人民军队的干部制度,建国后又借鉴了前苏联干部管理体制的一些做法。应该说,这一制度发挥了较好的历史作用。但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化,其弊端日益显现出来,主要是:“国家干部”的概念过于笼统,缺乏科学的分类;管理权限过于集中;管理方式
陈旧单一;管理制度不健全,用人缺乏法治;这使我们长期面临两大问题:一是年轻优秀的人才难以脱颖而出;二是用人上的不正之风难以避免。
思想观念的更新为改革创造了舆论氛围。随着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逐步深化,“大锅饭”、“官木位”、“铁饭碗”、“能进不能出”、“能上不能下”、“论资排辈”、“暗箱操作”等旧的传统观念受到冲击,取而代之的是民主、法制的观念,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观念。这种观念上的更新,反映在政府人事管理领域,就是迫切要求改革传统的不合时宜的人事制度。
在理论的指引下,在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下,在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取得了重要的成果:提出了干部“四化”方针;建立了退休制度,废除了干部领导职务终身制;下放干部管理权限;尝试打破干部任用上的单一委任制模式,实行委任、选任、考任、聘任等多种形式;探索了党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分类管理的思路,从而为进一步深入、系统地进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国家公务员制度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国家公务员制度推行历程
从我国公务员制度建立的历史进程来看,主要经历了调研准备、试点运行、推行实施、健全完善四个阶段。
1、调研准备阶段 (1984一1989年)
主要以研究、草拟法规为工作重点。为落实小平同志指示,1984年下半年,中央决定加强干部人事立法,将干部的升迁、选拔、考核、奖惩等环节用法律规定下来。1984年11月,中央组织部和劳动人事部开始组织力量进行相关法规的研讨起草工作。1987年10月召开的党的十三大做出了建立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决策。1988年3月召开的七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进一步提出要“抓紧建立和逐步实施国家公务员制度”。
中国公务员入口2、试点运行阶段 (1989一1993年)
根据边实践、边探索、边修改条例的精神,从1989年初开始,首先在国务院六个部门即审计署、海关总署、国家统计局、国家环保局、国家税务局、国家建材局进行国家公务员制度试点。1990年,又在哈尔滨市和深圳市进行试点。试点工作的实践进一步完善了条例的内容。
3、推行实施阶段 (1993一1999年)
1993年8月14日,国务院总理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25号发布《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规定自1993年10月1日起施行。之后,国务院召开会议,对公务员制度的推行工作做了部署,提出“争取用三年或更多一些时间在全国基本建立起公务员制度,然后再逐步加以完善”。同年,国务院又制定了《国家公务员制度实施方案》(国发〔2003〕78号)作为制度推进的依据。各地各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自上而下积极做好推行工作。推行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的前提下,采取了“整体推进,突出重点,分步到位”的方法,根据各项改革的难易程度和基础条件,针对人民众关心的重点难点问题,一年一个突破口,逐步达到目标。到1998年底,国家公务员制度入轨工作基本到位,有中国特的国家公务员制度在中央和省、地 (市)、县、乡(镇)五级政府机关基本建立,公务员制度显示了蓬勃的生命力。
4、健全完善阶段 (1999一2005)
1998年的政府机构改革,进一步转变了政府职能,为逐步建立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行政管理体制,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公务员队伍,莫定了良好的基础。2002年党的十六大提出,要改革和完善干部人事制度,健全公务员制度,为新世纪公务员队伍建设和制度建设指明了方向。2003年5月23日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人才工作会议,提出要大力实施人才强
国战略,着力建设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三支队伍,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等。这些要求进一步明确了公务员队伍建设和制度建设的方向。
5、法制化阶段(2005-)
三、我国公务员制度的主要特点
我国的公务员制度继承和发扬了党和国家干部人事工作的优良传统,总结吸收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经验,同时也借鉴了外国公务员制度中一些有益的科学管理办法,形成了中国特的公务员制度。
1、同西方的文官制度相比,具有以下鲜明特征:
第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而非政治中立;第二,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而非超越党派;第三,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并把政治素质放在首位,而非仅强调个人能力;第四,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而非特殊利益集团;第五,坚持统一管理,强调公务员是一个整体,没有“政务官”与“事务官”的划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