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教基处函(2009)30号
水平考试工作计划安排》的通知
各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处、会考办),德州市招办:
现将《2009至2010学年度学业水平考试工作计划安排》印发给你们,请据此安排好各项工作。本计划安排如因故变更,另行通知。
附件:2009至2010学年度学业水平考试工作计划安排
二○○九年十月二十日
附件:
2009至2010学年度学业水平
考试工作计划安排
一、时间安排
时间 | 工作内容 |
10月20日至11月20日 | |
11月20日至30日 | 组织2005级至2008级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工作 |
12月23日至25日 | 召开6月份学业水平考试工作总结会和1月份学业水平考试考务会 |
11月20日至12月25日 | 整理考籍,编排打印考场,上报具体考点地址、试题数和巡视员名单(2名)。 |
12月15日至20日 | 组织命题 |
12月30日前 | 上报2007级至2009级的考籍变更库,同时变更发展报告和省考籍库。 |
12月20日至 2010年1月4日 | 印制试题,录制磁带。 |
2010年1月5日 | 各地领取试题,青岛、枣庄、烟台、威海、日照、临沂和菏泽于4日下午到达济南。 |
1月6日--7日 | 6日下午召开省派巡视员会议,7日省派巡视员到达巡视地 |
1月8日至10日 | 2005级至2008级学生学业水平文化课考试: 8日8:00-9:30地理,10:15-11:45历史,14:00-15:30物理; 9日8:00-9:30生物,10:15-11: 45化学,14:00-15:30政治; 10日8:00-9:30数学, 10:15-11:45外语,14:00-16:00语文。 |
1月11日至12日 | 全省学业水平信息技术学科考试 |
1月14日 | 上报信息技术考试作弊学生名单 |
1月1日至30日 | 各学校完成本学期在校年级学生发展报告的相关内容录入工作 |
2010年1月14日 至24日阅卷 | 14日至22日各地组织阅主观卷。18日至24日,全省集中阅客观卷,审定成绩,统一打印成绩通知单。24日后通知考生成绩,将考生成绩导入发展报告数据库。 |
2月23日至3月15日 | 将各个年级发展报告中各个领域学分进行整理,导入考籍库。 |
4月1日至30日 | 打印、核发2007级学业水平考试合格证 |
5月8日至20日 | 处理2007级学业水平考试合格证的遗留问题 |
5月4日至9日 | 各学校组织2008级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工作 |
5月10日至17日 | 各市汇总学校报名库,整理2008级和2009级考籍。 |
5月20日前 | 上报考籍变更库,同时变更发展报告和省考籍库。 |
6月9日至11日 | 学业水平考试考务会;组织命题。 |
5月18日至6月10日 | 编排、打印考场,上报具体考点地址、试题数、巡视员名单(2名)。 |
6月10日至6月28日 | 印制试题和录制磁带 |
6月29日 | 各地领取试题,青岛、枣庄、烟台、威海、日照、临沂和菏泽于28日下午到达济南。 |
6月30日至7月1日 | 6月30日下午召开省派巡视员会,7月1日省派巡视员到达巡视地。 |
7月2日至4日 | 2008级学生学业水平文化课考试: 2日8:00-9:30地理,10:15-11:45历史,14:30-16:00物理; 3日8:00-9:30生物,10:15-11: 45化学,14:30-16:00政治; 4日8:00-9:30数学, 10:15-11:45外语,14:30-16:30语文。 |
7月5日至7日 | 全省2008级信息技术学科学业水平考试 |
7月9日 | 上报信息技术考试作弊学生名单 |
6月10日至7月5日 | 各学校完成本学期在校年级发展报告的相关内容录入工作 |
7月10日至15日 | 本学期在校年级发展报告中各个领域学分进行整理,导入考籍库。 |
7月10日至7月25日 | 各地组织阅卷 |
7月23日至29日 | 成绩审定,打印成绩通知单。 |
8月1日后 | 通知考生成绩,将考生成绩导入发展报告数据库。 |
二、有关注意事项
(一)学生信息的勘误
各地可根据当地实际一年内安排几次学生信息勘误工作,最后一次的信息勘误必须有每个学生确认后签字,签字表学校保存,以备后查。从2005级学生起,高中毕业年级下学期及毕业以后不再办理因身份证号或其他学生身份信息错误造成的合格证换发业务。
(二)5月8日至20日,处理2007级学业水平考试合格证的遗留问题。各市在此期间必须严格认真核对毕业学生的情况,如因发展报告没有上报、成绩没有汇总或其它原因等,造成学生合格证没有发放的,过期不予办理。毕业证必须在高考前发到学生手中。
(三)考籍变更除新生考籍库外,各市须上报考籍变更库,用以变更省考籍库。外省转入学生需提供原学校、市、省级转学手续、成绩证明和学生信息。其中广东省、河北省、辽宁省和湖北省由学校和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全部手续;北京市、江苏省和浙江省由学校和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转学手续,省级教育部门出具会考(或学业水平)成绩证明。
(四)2009级新生考籍建档方式与2008级相同,建档与收缴建档费同时进行,全部建档费
交齐后上报勘误后的考籍库,同时考籍库必须确保本地相同年级、不同年级间无双重考籍现象。建档于11月20日结束,过期不予办理。
工作计划中有大改动的地方有3处:
1.6月份考试改到7月份;
2.发题由2天改为1天;
3.考试时间政治和生物互换,九科考试通知单已重印.以前的九科考试通知单作废
请各单位按照计划安排,提前做好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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