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类别】工资福利与劳动保险
【发文字号】冀劳社[2007]22号
【发布部门】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日期】2007.05.24
【实施日期】2007.05.24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XP10
【失效依据】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全省2006年度部分工种(职业)工资价位的通知
(河北人才市场冀劳社[2007]22号)
各设区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部门:
为了加快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企业工资宏观调控体系,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对企业工资分配的基础性调节作用,指导企业深化分配制度改革,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建立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制度的通知 》(劳社发〔1999〕34号)要求,在统计调查和科学分析的基础上,现将全省2006年部分工种(职业)的工资指导价位予以发布,供参考。
一、工资指导价位制度是以市场为基础的企业工资分配宏观调控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发布工资指导价位,国家将宏观调控意图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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