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2.08.21
∙【字 号】新政办发[2012]143号
∙【施行日期】2012.08.21
∙【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办公厅关于成立自治区促进服务贸易发展领导小组的通知
(新政办发〔2012〕143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了加强对我区服务贸易工作的组织领导,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成立自治区促进服务贸易发展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朱海仑(自治区党委常委、乌昌党委书记、乌鲁木齐市委书记)
副组长:史大刚(自治区副主席)
成 员:和宜明(自治区商务厅厅长)
吉尔拉·衣沙木丁(乌鲁木齐市委副书记、市长)
卫利·巴拉提(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副部长)
牛晓萍(自治区发改委副主任)
苏国平(自治区经信委副主任)
毛力提·满苏尔(自治区教育厅副厅长)
陈旗(自治区科技厅副厅长)
王令军(自治区公安厅副厅长)
牛立新(自治区财政厅总经济师)
文 学(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卫明(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
王永轩(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副厅长)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 尼加提·司马义(自治区商务厅副厅长)
徐锐军(自治区文化厅副厅长)
刘建新(自治区外(侨)办副主任、口岸办主任)
XXX(自治区工商局副局长)
潘大光(自治区广电局副巡视员)
古力先·吐拉洪(自治区新闻出版局局长)
祖龙·克里木(自治区体育局副局长)
王 跃(自治区统计局副局长)
刘新福(自治区旅游局副局长)
米力古丽·阿吉努尔(自治区金融办副主任)
李光辉(乌鲁木齐市委常委)
谭 力(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副局长)
阿达来提·吐尼亚孜(人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副行长、自治区外汇管理局副局长)
李 军(乌鲁木齐海关副关长)
艾力·玉山(自治区通信管理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由李光辉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尼加提·司马义、谭成贵(乌鲁木齐市副市长)兼任。
2012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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