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每次考试前到省中心需准备材料:
1、介绍信
2、试卷预订单
3、秩序册
4、应急预案
5、责任书
二、考试保密组分工:
1、试卷交接、清点负责人
2、试卷安全、检查负责人(防火、防盗、防潮)
保密组职责
进出保密室须做好日志记录。
1、交接试卷科类、数量不符。
2、试卷交接、清点、运送中人为
试 卷 管 理 | 准 备 工 作 | 按国家规定设置试卷保密室 |
考点设置试卷临时保密室 | ||
定期检查保密室防火、防盗、防潮等设施 | ||
准备好至省中心所带材料文件 (介绍信、预订单、秩序册、应急预案、责任书) | ||
运 送 试 卷 | 专人、专车按规定时间领取试卷和答题纸(卡) 并运送至指定地点(无关人员不得搭载) | |
交接双方清点试卷,办理交接手续并签字(附:试卷交接细则) | ||
保 管 试 卷 | 从接收试卷开始,必须安排专人 24 小时值班;门钥匙应分别由 2 人以上保管 | |
对试卷保管地点、时间、人员等信息进行保密控制 | ||
安排专人对保密室进出情况进行登记,进出保密室必须 2 人以上 | ||
试卷在运送途中、保密室的存放环境进行严格防火、防潮、防盗检查! | ||
收 发 试 卷 | 考前专人对试卷按考点进行清点、封装、登记 | |
考试时按试卷科类和数量进行准确分发 | ||
考试结束后,各考点迅速整理、清点试卷并返送回指定地点 | ||
(二)工作流程
试卷管理
(一)工作目标
1、试卷保密安全措施得力,无失密泄密事故。
2、试卷运送、交接、保管、分发、回收操作规范且无差错。
3、试卷销毁手续齐备,符合相关要求。
(三)管理办法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山西省人事考试考务工
作细则》、《试卷运送、交接、保管和分发细则》
2、办法
(1)建立试卷保管工作岗位责任制度
(2)建立试卷保管值班制度,考试按规定安排值班人员(2 人以上)24
小时值班,轮值换岗时,应严格履行交接班手续。
(3)按规定要求设置保密室。卷库不得临闹市街区,必须具备防盗、
防火、防潮功能。房间必须是钢混(砖混)结构,不得有明窗、
明门。必须安装公安部门批准生产的防盗门。卷库至少设置两道
锁,钥匙分别掌管。
期间,报警器和视频监控设备必须保持 24 小时开机状态。视频监控须
对试卷保密室内外的通道、试卷箱等部位实施全程、无拍摄死角的监控,
存储的监控资料应至少保存到考后三个月。
(5)对于试卷的清点、分发应做到专人负责,并实行清点、分发复合
制度。
(6)建立健全完善的试卷出入库登记制度。必须对试卷入库、出库、
查阅、存档、销毁等环节作详细登记,记载有关试卷方面工作时间、事
由、经办人、批准人和办理结果。
(四)差错预防
1、交接试卷科类、数量不符。
2、试卷交接、清点、运送中人为原因造成密封破损。
3、存放、分发试卷未按要求操作。
4、保密措施执行不严格,安全隐患防范措施不到位。
5、未到期限随意销毁试卷、答题纸(卡)。
6、试卷销毁未履行登记手续。
试 卷 管 理
(一)试卷预定
1、试卷袋封装采用 30 份、25 份、5 份三种规格。
2、根据考点、考场设置情况、考试各科目实际报名人数,预定各科目试卷
袋数。
3、认真核实试卷预定单的各项内容,防止发生错报和漏报。镇江人事考试考工网
4、试卷预定单须经 2 人以上复核确认无误、分管领导审核后,上报省中
心。
5、不同类别只能有一个尾考场。
6、考前发现试卷预订和报名确认人数不符的,应立即调整并报省中心。
7、每个考点配发 1 袋备用试卷。无特殊情况,不得启封备用试卷。确需启
封的,应报经人社部人事考试机构同意,由考点主考(副主考)和人社系统
工作人员签字后启封。备用试卷(启用和未启用的)须保存在省级考试机
构。
(二)试卷运送
1、试卷必须由 2 人以上专人(不含驾驶员)押运,其中应有公安人员参与。
押运途中,保证负责人通讯工具的畅通,不得搭载无关人员,严禁携带无
关物品,压卷人和卷车不得兼顾办理其他事项。
2、利用火车运送试卷的,只能乘坐独立包厢或专用车厢;利用飞机运送试
卷的,必须随身携带,不得托运。专车押运的,车辆应具有封闭、监控设备。
3、不得使用出租车或其他社会车辆运送试卷。
4、做好试卷押运途中安全零报告。
发布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