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解放军军衔分类
一、军官的军衔
 
  现役军官军衔共设三等十级:
  即将官3级:上将、中将、少将
  校官4级:大校、上校、中校、少校
  尉官3级:上尉、中尉、少尉
  海军、空军军官的军衔分别冠以“海军”、“空军”字样;
  专业技术军官的军衔冠以“专业技术字样”。
  军官佩带的肩、符号必须与其军衔相符。
二、士兵的军衔
 
  士兵军衔是区分士兵等级表明身份的称号、标志和国家给予士兵的荣誉。
  士兵军衔按兵役性质分为:
  志愿兵役制士兵军衔(下士、中士、上士、四级军士长、三级军士长、二级军士长、一级军士长)
  和义务兵役制士兵军衔(上等兵、列兵)。
  士兵军衔按等级分为:
  高级士官(三级军士长、二级军士长、一级军士长)、
  中级士官(上士、四级军士长)、
  初级士官(下士、中士)、
  兵 (上等兵、列兵)。
  士兵军衔中,一级军士长为最高军衔,列兵为最低军衔。海军、空军士兵的军衔分别冠以 “海军”、“空军”字样。
  士兵必须按规定佩带与其军衔相符的肩章、符号。
现行军官职务等级编制军衔:
非现役文职最新服装  1.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不授予军衔;
  2.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和委员为上将;
  3.大军区正职为上将、中将,大军区副职为中将、少将;
  4.正军职为少将、中将,副军职为少将、大校;
  5.正师职为大校、少将,副师职为上校、大校;
  6.正团职为上校、中校,副团职为中校、少校;
  7.正营职为少校、中校,副营职为上尉、少校;
  8.正连职为上尉、中尉,副连职为中尉、上尉;
  9.排职为少尉、中尉
  专业技术军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为中将至少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为大校至上尉,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为中校至少尉。
  志愿兵役制士兵按军衔等级分为:高级士官(一级军士长、二级军士长、三级军士长);中级士官(四级军士长、上士);初级士官(中士,下士)。义务兵役制士兵为最高军衔
文职制度:
 
  中国人民解放军中的文职干部是被任命为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办事员级以上职务,不授予军衔的现役军人,是国家干部队伍的组成部分。
  文职干部按照工作性质分为专业技术文职干部和非专业技术文职干部。
  文职干部编制范围:军队中科学研究、工程技术医疗卫生、教学、新闻、出版、图书、档案、文化艺术、体育等单位的部分专业技术干部职务,以及机关、院校、医院等单位部分从事行政事务、服务保障的干部职务。
  文职干部的职务等级:
  专业技术文职干部的专业技术职务分为高级、中级、初级,专业技术等级分为1级至14级,1级为最高级;非专业技术文职干部的职务分为正局级、副局级、正处级、副处级正科级、副科级、一级科员、二级科员、办事员。文职干部的级别设置为特级、1级至9级,特级为最高级。文职干部的待遇基本与现役军官的待遇相同。
  文职干部着制式服装,佩带帽徽、肩章、军种符号、领花。根据工作需要,文职干部可以改任军官,并按照有关规定评定授予军衔。
等级称号:
 
  在旧中国和现在的台湾地区称作“军衔”。
  军衔的等级,通常由将官、校官、尉官、士官和士兵构成,有的国家在将官之上还设有元帅,在尉官与士官之间还设有准尉。军衔按获得者的兵役状况和所在部队的专业性质在横向上又区分为不同的类别。许多国家的法律规定,军衔是军人的终身荣誉,非 经法律判决不得剥夺,不犯错误不得降低,具有一定条件的军人退役后,在规定的场合 有权者佩带军衔符号的军服。实行军衔制度的意义,主要是有利于提高军人的荣誉感和 责任心,加强军队的组织纪律性,方便部队的指挥与管理,促进正规化建设,对国际联 盟作战和军队间交往也具有重要作用。
  军衔等级设置的数量每个国家各不相同,最多的设二十多级,最少的只设十几级。军衔等级设置多少,总体上受本国军队的规模和编制体制的制约。欧洲早期的军队最大编制是团,所以当时最高军衔只到上校,将军则是代表君主或元首指挥作战的首领。以后,随着军队组织编制的扩大,将军逐步区分为若干等级,以指挥不同规模的军队。目前,各国军官军衔同军队职务之间有一定的对称关系,通常是少尉对应排长,中尉对应副连长,上尉对应连长,少校对应营长,中校对应副团长,上校对应团长,准将对应旅长,少将对应师长,中将对应军长,上将对应方面军司令官。西欧式军衔传入中国的时间,是 20世纪初的清朝末年。清朝政府规定军衔设六等18级;辛亥革命后,中华民国南京临时政府和北洋政府,都规定军衔设
六等 16级;国民党政府成立后,军衔等级最多时设六等 18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人民解放军曾两度实行军衔制度。1955年——1965年首次实行军衔制,设军衔共八等 20级:大元帅、元帅,大将、上将、中将、少将,大校、上校、中校、少校,大尉、上尉、中尉、少尉、准尉,上士、中士、下士,上等兵、列兵。大元帅军衔的设置虽然立了法,但没有授予,实际上授了的军衔是八等 19级。1988年,人民解放军重新实行军衔制,起初军衔设为六等18级,后改设为六等19级,现在的等级构成是:将官设有上将、中将、少将三级;校官设大校、上校、中校、少校四级;尉官设有上尉、中尉、少尉三级;士官设军士长、专业军士各一至四级;军士设上士、中士、下士三级;兵设为上等兵、列兵两级。
识别方法
  横>为士兵,分为多种
  1竖1星为少尉
  1竖2星为中尉
  1竖3星为上尉
  2竖1星为少校
  2竖2星为中校
  2竖3星为上校
  2竖4星为大校
  1星为少将
  2星为中将
3星为上将
新公布的军衔制度不设元帅、大将和大尉,而以一级上将为最高军衔。军官军衔设3等11级,将官:一级上将、上将、中将、少将;校官:大校、上校、中校、少校;尉官:上尉、中尉、少尉。海军、空军军官在军衔前分别冠以“海军”、“空军”。专业技术军官,在军衔前冠以“专业技术”。
士兵军衔按等级分为:士官:军士长、专业军士;军士:上士、中士、下士;兵:上等兵、列兵。
根据1999年6月30日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修订发布的《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第三章规定,士兵的军衔按兵役性质分为:
(一)志愿兵役制士兵:六级士官、五级士官、四级士官、三级士官、二级士官、一级士官;
(二)义务兵役制士兵:上等兵、列兵。
士兵军衔按等级分为:
(一)高级士官:六级士官、五级士官;
(二)中级士官:四级士官、三级士官;
(三)初级士官:二级士官、一级士官;
(四)兵:上等兵、列兵。
士兵军衔中,列兵为最低军衔,六级士官为最高军衔。
海军、空军士兵在军衔前分别冠以“海军”、“空军”二字。
士兵军衔的授予、晋升:
(一)兵:服现役第一年的义务兵,授予列兵军衔;服现役第二年的列兵,晋升为上等兵军衔;
(二)初级士官:义务兵服现役期满,被批准为第一期士官的,授予一级士官军衔;第一期服现役期满,被批准进入第二期服现役的一级士官,晋升为二级士官军衔;
(三)中级士官:第二期服现役期满,被批准进入第三期服现役的二级士官,晋升为三级士官军衔;第三期服现役期满,被批准进入第四期服现役的三级士官,晋升为四级士官军衔;
(四)高级士官:第四期服现役期满,被批准进入第五期服现役的四级士官,晋升为五级士官军衔;第五期服现役期满,被批准进入第六期服现役的五级士官,晋升为六级士官军衔。
第二十条 士兵军衔应当按照规定的服现役期限晋升;服现役第一年的列兵被提升为班长职务
的,晋升为上等兵军衔。
一杠一星少尉,
一杠两星中尉,
一杠三星上尉,
两杠一星少校,
两杠两星中校,
两杠三星上校,
两杠四星大校,
橄榄叶加一星少将,
橄榄叶加两星中将,
橄榄叶加三星上将,
橄榄叶加四星大将。
 
中国士兵军衔
  一、 士兵军衔肩章版面底:陆军为棕绿,海军为黑,空军为天蓝。
  二、 士官军衔在肩章版面上缀以象征符号和折杠。象征符号、折杠的繁简分别表示士官军衔高、中、初三等和级别。三道粗折杠为六级士官军衔;两道粗折杠加一道细折杠为五级士官军衔;两道粗折杠为四级士官军衔;一道粗折杠加一道细折杠为三级士官军衔;一道粗折杠为二级士官军衔;一道细折杠为一级士官军衔。士官军衔肩章分硬肩章和套式软肩章。
  三、 兵的军衔在肩章版面上缀以折杠,无象征符号。两道折杠为上等兵军衔;一道折杠为列兵军衔。兵的军衔肩章为套式软肩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