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第一师范学院信息科学与工程系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方案
A1 入选党校培训的加2分,党校结业的加4分,预备党员加6分,正式党员加8分。
A2参加集体活动、为院系和班级竞赛加油助威等富于集体荣誉感的行动加分/次。
A3积极参加各类学习、学术竞赛的加1分/次。
A5入选院系、班级体育竞技队伍,并积极参加训练和比赛的加1-5分/人.
每项累计加减不超过20分
基本素质测评分(F1)=A1﹢A2﹢A3﹢A4﹢A5
           
B1
1、英语等级考试过国家专业八级、专业四级,六级、四级(凭当次成绩单复印件)分别加6/4,4/3/分(英语四级考试以首次通过成绩为准)。
2、计算机等级考试过国家四级、三级、二级、一级(凭当次证书复印件)分别加5/3/2/1分;过省级一、二级(凭当次证书复印件)加1分。
3、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证书(凭当次证书复印件)加2分/件。
4普通话等级考试过一甲、一乙、二甲、二乙(凭当次证书复印件),分值分别为4/3/2/1。假期调查报告获一/二/三等奖分别加3/2/1分。(凭当次证书复印件)
5、献血证加分分值为3分/人。
B3
(包括大学生“挑战杯”竞赛、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其他政府部门、专业学会组织的科技、学术类竞赛)、各类研究成果获得奖励,以及获得创新性试验计划科研立项等,按表3加分。
表3:科技活动加分标准
等级
国家级
省(部)级
地市级
校级
特等奖
20
15
10
8
一(金奖)
15
10
8
6
二(银奖)
12
8
6
4
三(铜奖)
9
5
3
2
优秀奖、鼓励奖、入围奖
5
2
1
科 研 立 项
10
8
6
4
发 明 成 果
获国家发明专利每项加为15分,外观设计和实用新型专利每项加5分。
B5
工作职责
校、系的学生会正副主席、团总支办公室正副主任、团总支副书记、学社联正副主席、院、系“三会”各部门干部、学生党支部的学生干部
学生助理、礼仪队队员、班级学生干部
学生社团干部、朋辈心理辅导员、校、系艺术团成员、校外辅导员、信工一家人成员、义务家教、图书协管员、雷锋讲解员
寝室长、课代表、
计分标准
1-8
1-5
1-3
按最高职务计分,不累计加分。
B6
“三下乡”、青年志愿者活动等公益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其他社会活动;或者在院、系五四评优中受表彰者;或者在拾金不昧、见义勇为、舍己救人、艰苦奋斗等方面产生一定社会影响的个人或集体,以及在其他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受到系以上表彰的,获得优秀团队或先进个人称号的,获得相关单位表彰或书面表扬、或者撰写调查报告、实践报告者的。
2、计分标准:按表8加分。受到系部以上表彰的先进集体或先进个人(特别是各种协会、社团、网站所设奖项)级别需由相应学院主管单位出具加盖公章的书面认定书。撰写社会调查报告、社会实践报告获奖前两名作者按相应项计满分,其他作者按相应项减半计分,同一事迹获得表彰的按最高级别表彰计分,不累计加分。
表8:社会实践加分标准
国家级
省(部)级英语四级评分标准及评分细则
地市级
校  级
负责人
成  员
8
6
5
4
2
4
3
2
1
先进个人、积极分子
8
6
5
4
撰写的调查报告、实践报告获奖
8
6
5
4
表彰或书面表扬
8
6
5
4
参加政府部门组织的志愿服务活动,学院大型活动志愿服务或参加学院、系部组织的社会公益活动的参与人员
1—4
1—3
1—
1—2
参加青年志愿者活动加分条件:需达到每学期参加2次以上,且活动至少2小时/次方可加分。
班集体、班级学生党支部(指建立了学生党支部的班级,下同)、团支部等取得突出成绩受到系部以上组织表彰并授予荣誉称号的,主要指院级/系级先进学生党支部;院级“红旗”/院级/系级“五四”先进团支部等集体荣誉;院级“红旗”/院级/系级先进班集体,其班级干部按表9加分(由班主任审核):
        表9:先进班集体、优秀团组织评分标准(由班主任审核)
省级表彰
校级表彰
系级表彰
全体班干部
2-5
1-4
1-3
全体成员
1-4
1-2
1
最高分控制在百分之七十,且不累计加分。
B7
1、测评内容:参加各级各类文体艺术竞赛获奖者,包括国家级、省级、院级部门组织或认
可的艺术展演或竞赛、各级各类体育竞技比赛、辩论赛、“院级之星”评选等综合素质型的竞赛活动。
2、计分标准:按表10加分。同一项目以最高分计,不重复加分。本项累计加分不超过15分。
表10:文体竞赛、综合素质型竞赛加分标准
      级 别
项 目
国家级
省(部)级
地市级
校  级
系  级
社 团
集体奖
一等奖
6-8
4-6
3-5
2-4
1-3
1-2
二等奖
4-6
3-5
2-4
1-3
1-2
三等奖
3-4
1-3
1-2
个人奖
一等奖
7
5
3
2
二等奖
5
4
3
1
三等奖
3
2
1
鼓励奖、纪念奖、入围奖
2
1
集体奖成员加分最高分控制在百分之七十。
B1、B2、B3、B4、B5、B6、B7分别表示实践能力各测评项目的评分值。
      F = F1×20% + F2×60% + F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