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我国教师队伍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进一步推动教育信息化进程,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我国教育部决定开展教师信息技术培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通过本次培训,使广大教师掌握基本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培养教师的信息素养,推动教育信息化进程,为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培训对象
本次培训面向全国各级各类学校在职教师,包括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高等教育机构等。
三、培训内容
1.信息技术基础知识:计算机操作系统、办公软件、网络应用等。
2.教育技术应用:多媒体教学、在线教学平台、教育资源共享等。
3.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信息技术在各学科教学中的应用策略和方法。
4.教育信息化政策法规:教育信息化相关政策、法规及标准。
5.信息技术教育研究:信息技术教育研究方法、课题申报与实施等。
四、培训形式
1.面授培训:组织专家团队进行面对面授课,解答教师在教学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2023年教师事业编报名时间2.网络培训:利用网络平台,开展在线直播、录播课程,方便教师随时学习。
3.混合式培训:结合面授与网络培训,充分发挥线上线下优势,提高培训效果。
4.实践操作:组织教师进行实际操作练习,提高教师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
五、培训时间
本次培训分为两个阶段:
1.第一阶段:2022年9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进行基础知识培训。
2.第二阶段: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进行教育技术应用与课程整合培训。
六、培训费用
本次培训由国家财政予以支持,教师参加培训无需缴纳费用。
七、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2022年8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
3.报名要求:教师需提供本人联系、教师资格证、学历证书等相关材料。
八、培训证书
参加本次培训并通过考核的教师,将获得由教育部颁发的《教师信息技术培训合格证书》。
九、其他事项
1.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培训工作,广泛宣传,确保培训工作的顺利进行。
2.各级各类学校要积极组织教师参加培训,为教师提供必要的学习条件。
3.教师参加培训期间,按照相关规定享受工资、福利待遇。
4.教师参加培训的学习成果,可作为职称评定、职务晋升的重要依据。
请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及广大教师积极参与本次培训,共同推动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有关本次培训的具体事宜,可咨询当地教育行政部门。
特此通知。
教育部
2022年7月1日
一、信息技术基础知识
信息技术基础知识是教师信息技术培训的第一步,它包括计算机操作系统、办公软件和网络应用等方面的内容。这部分培训旨在帮助教师熟练掌握日常教学中常用的信息技术工具,提高工作效率。例如,培训将涵盖如何使用操作系统进行文件管理、如何利用办公软件(如Word、Excel、PowerPoint)进行文档编辑、数据处理和演示制作,以及如何使用网络资源
进行教学准备和课堂互动。
二、教育技术应用
教育技术应用是培训的重点内容之一,它涉及多媒体教学、在线教学平台和教育资源共享等方面。这部分培训将帮助教师了解和掌握现代教育技术,提升教学质量和效果。例如,教师将学习如何制作和运用多媒体教学材料,如何使用在线教学平台进行远程教学和互动,以及如何访问和利用国内外的优质教育资源。
三、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
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是指将信息技术融入各个学科的教学过程中,以提高教学效果和学习效率。这部分培训将指导教师如何在教学中有效地运用信息技术,实现课程目标。例如,培训将包括如何设计信息技术支持的教学活动,如何利用信息技术解决教学中遇到的问题,以及如何评估信息技术在教学中的应用效果。
四、教育信息化政策法规
教育信息化政策法规是教师信息技术培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包括教育信息化相关政策、法规及标准。这部分培训旨在提高教师对教育信息化政策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确保教师在信息化教学中的行为合规。例如,教师将学习国家关于教育信息化的基本政策、信息安全和个人隐私保护的相关法规,以及教育技术设备和资源的管理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