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表扬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先进集体的通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安徽省人民政府
含山县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4.03
【字 号】皖政秘[2009]78号
【施行日期】2009.04.0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妇女权益保护,未成年人保护
正文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表扬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先进集体的通报
(皖政秘〔2009〕78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近年来,各地、各部门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安徽省妇女发展纲要》和《安徽省儿童发展纲要》(以下简称两纲)的要求,积极推进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我省妇女的政治参与、经济参与和社会参与取得明显成效,全省儿童生存、保护和发展取得显著进步,实施两纲工作取得了重要阶段性成果,开创了我省妇女儿童事业的崭新局面。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省政府决定,对省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评选出的80个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先进集体予以通报表扬(名单附后)。
  希望受表彰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实施两纲、推动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各项工作中当好表率,力争做出更大的贡献。全省各地、各部门要以先进集体为榜样,深入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锐意进取、真抓实干,全力推动两纲如期达标,努力促进妇女儿童事业全面发展,为推动安徽科学发展、加快崛起进程、建设和谐安徽做出更大贡献。
安徽省人民政府 
二○○九年四月三日
  附件
安徽省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先进集体名单
  合肥市
  合肥市人民政府
  合肥市教育局
  合肥市卫生局
  长丰县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
  包河区常青街道办事处
  淮北市
  淮北市教育局
  淮北市卫生局
  濉溪县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
  烈山区烈山镇人民政府
  亳州市
  亳州市教育局
  亳州市卫生局
  蒙城县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宿州市
  宿州市民政局
  萧县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