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甲与乙签订《协议》,由乙以自己名义代甲购房,甲全权使用房屋并获取收益。乙与开发商和银行分别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和贷款合同。甲把首付款和月供款给乙,乙再给开发商和银行,房屋登记在乙名下。后甲要求乙过户,乙主张是自己借款购房。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有权提出更正登记
  B.房屋登记在乙名下,甲不得请求乙过户
  C.《协议》名为代购房关系,实为借款购房关系
  D.如乙将房屋过户给不知《协议》的丙,丙支付合理房款则构成善意取得
2、根据世界贸易组织《服务贸易总协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协定适用于成员方的政府服务采购
  B.中国公民接受国外某银行在中国分支机构的服务属于协定中的消费
  C.协定中的最惠国待遇只适用于服务产品而不适用于服务提供者
  D.协定中的国民待遇义务,仅限于列入承诺表的部门
  【解析】本题考核《服务贸易总协定》。
  选项A错误。服务贸易总协定不适用于为履行政府职能而提供的服务。
  选项B错误。中国公民接受国外某银行在中国分支机构的服务属于商业存在而不是消费。
  选项C错误。协定中的最惠国待遇适用于服务提供者和服务产品,但不适用于货物产品。
  选项D正确。《服务贸易总协定》中的国民待遇义务,仅限于列入承诺表的部门,并且要遵循其中所列的条件和资格。
  【答案】D
3、关于宪法实施的保障,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司法机关保障包括宪法法院和宪法委员会两种模式
  B. 立法机关保障源自苏联,我国也实行这种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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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 附带性审查以争讼为前提
  D. 美国是宪法控诉的代表国家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综观世界各国的宪法规定和宪政实践,宪法实施保障体制主要有以下3 种:(1)由司法机关负责保障宪法实施的体制,这种体制起源于美国,采取由司法机关负责保障宪法实施的方式,通过具体案件的审理以审查确定其所适用的法律是否符合宪法。(2)由立法机关负责保障宪法实施的体制,这种由立法机关负责保障宪法实施的体制起源于英国,故B项错误。(3)由专门机关负责保障宪法实施的体制,这种体制起源于1799年法国宪法设立的护法元老院,有的国家称宪法法院、有的国家称宪法委员会等。可知A项错误。
  附带性审查是指司法机关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因提出对所适用的法律、法规和法律性文件是否违宪的问题,而对该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进行的合宪性审查。附带性审查往往以争讼事件为前提,所审查的也是与诉讼有关的法律、法规和
法律性文件。可知C项正确。
  宪法控诉的代表国家是德国而不是美国,故D 项错误。
4、依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关于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规定,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A. 生产经营的食品中不得添加药品,但是可以添加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
  B. 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的要求,销售预包装食品
  C. 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不得含有虚假、夸大的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功能
  D. 食品和食品添加剂与其标签、说明书所载明的内容不符的,以标签、说明书的内容为准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根据《食品安全法》第50条的规定:“生产经营的食品中不得添加药品,但是可以添加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的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公布。”可知A项正确。
  根据该法第49条的规定:“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的要求,销售预包装食品。”可知B项正确。
  根据该法第48条的规定:“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不得含有虚假、夸大的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功能。生产者对标签、说明书上所载明的内容负责。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应当清楚、明显,容易辨识。食品和食品添加剂与其标签、说明书所载明的内容不符的,不得上市销售。”可知c项正确,D项错误。故本题正确答案为D项。
  4 .美国甲公司以CIF价格向新加坡乙公司出口一批电缆,甲公司租用韩国货轮“Han—jin”轮承运,后货物在驶往新加坡途中,在我国领海发生触礁,乙公司与承运人协商后决定到中国广州海事法院诉讼解决该运输合同争端。根据我国现有规定,选项正确的是:
  A. 由于当事人各方均与中国没有实际联系,因此我国法院没有管辖权
  B. 若乙公司在中国法院起诉承运人,我国法院可以基于当事人的协议管辖约定行使管辖权
  C. 若我国广州海事法院拟受理该案,则在受理之前须报广东省高院,广东省高院认为可以受理,则应报最高院,最高院答复前暂不受理
  D. 我国法院受理后,在处理该纠纷时,应适用我国实体法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根据《海事诉讼法》第8条的规定,海事纠纷的当事人都是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或者组织,当事人书面协议选择中国海事法院管辖的,即使与纠纷有实际联系的地点不在中国领域内,中国海事法院对该纠纷也具有管辖权。 A、C项错误,B项正确。《涉外民
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41条,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合同适用的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履行义务
最能体现该合同 特征的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其他与该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本案中涉及的是运输合同纠纷,关于运输合同纠纷,当事人也可以协议选择合同适用的法律,本题并没有指明当事人在运输合同中是否选择了法律,因此D项说法过于绝对,错误。
5、甲将房屋租给乙,在租赁期内未通知乙就把房屋出卖并过户给不知情的丙。乙得知后劝丙退出该交易,丙拒绝。关于乙可以采取的民事救济措施,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请求解除租赁合同,因甲出卖房屋未通知乙,构成重大违约
  B.请求法院确认买卖合同无效
  C.主张由丙承担侵权责任,因丙侵犯了乙的优先购买权
6、2011年4月6日,张某在广交会上展示了其新发明的产品,4月15日,张某在中国就其产品申请发明专利(后获得批准)。6月8日,张某在向《巴黎公约》成员国甲国申请专利时,得知甲国公民已在6月6日向甲国就同样产品申请专利。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A.如张某提出优先权申请并加以证明,其在甲国的申请日至少可以提前至2011年4月15日
  B.2011年4月6日这一时间点对张某在甲国以及《巴黎公约》其他成员国申请专利没有任何影响
  C.张某在中国申请专利已获得批准,甲国也应当批准他的专利申请
  D.甲国不得要求张某必须委派甲国本地代理人代为申请专利
  【解析】本题考核《巴黎公约》中有关专利申请优先权的规定。
  选项A正确。根据《巴黎公约》第4条的规定,发明专利的优先权期限为12个月,该期限内,在缔约国内每一个在后申请的申请日均为第一次申请的申请日。
  选项B错误。根据《巴黎公约》第11条的规定,临时性保护原则要求缔约国应对在任何成员国内举办的或经官方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展出的商品中可取得专利的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和可注册的商标给予临时保护。如展品所有人在临时保护期内申请了专利或商标注册, 则申请案的优先权日是从展品公开展出之日起算,而非从第一次提交申请案时起算。据此可知,根据临时性保护原则,2011年4月6日这一时间点可以作为申请日期。
  选项C错误。根据《巴黎公约》第4条及第6条的规定,关于外国人的专利申请或商标注册,应由各成员国依本国法决定,而不应受原属国或其他任何国家就该申请作出的决定的影响。专利的申请和商标注册在成员国之间是相互独立的。在优先权期限内申请的专利,在后申请是否提供保护、申请的结果如何,与在先申请没
有关系。据此可知,张某在中国申请专利获得了批准,并不当然导致其在甲国的申请就会获得批准。
  选项D错误。《巴黎公约》要求缔约国在知识产权的保护方面给予缔约国的国民和在一个缔约国领域内设有住所或真实有效的工商营业所的非缔约国国民以国民待遇。一切不得损害公约特别规定的权利。国民待遇的例外是各成员国在关于司法和行政程序、管辖以及选定送达地址或指定代理人的法律规定等方面,凡工业产权法有所要求的,可以保留。如有的国家的工业产权法要求外国专利申请人必须委派当地国家的代理人代理申请,并指定送达文件的地址,以利于程序的进行。据此可知,《巴黎公约》允许各缔约国在国内法中就委派代理人作出相关规定。
  【答案】A
7、在某刑事公诉案件中,如果审判长与案件有利害关系,那么,下列哪些人员有权申请审判长回避?( )
  A.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有权申请审判长回避
  B.被害人的近亲属有权申请审判长回避
  C.被害人有权申请审判长回避
  D.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有权申请审判长回避一
  正确答案:CD
  解题思路:本题考查刑事诉讼中回避申请权的归属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8条的规定,只有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才有权要求符合法定回避情形的人员回避,诉讼代理人、辩护人、当事人的近亲属都无权申请回避
8、根据世界贸易组织《服务贸易总协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协定适用于成员方的政府服务采购
  B.中国公民接受国外某银行在中国分支机构的服务属于协定中的消费
  C.协定中的最惠国待遇只适用于服务产品而不适用于服务提供者
  D.协定中的国民待遇义务,仅限于列入承诺表的部门
  【解析】本题考核《服务贸易总协定》。
  选项A错误。服务贸易总协定不适用于为履行政府职能而提供的服务。
  选项B错误。中国公民接受国外某银行在中国分支机构的服务属于商业存在而不是消费。
  选项C错误。协定中的最惠国待遇适用于服务提供者和服务产品,但不适用于货物产品。
  选项D正确。《服务贸易总协定》中的国民待遇义务,仅限于列入承诺表的部门,并且要遵循其中所列的条件和资格。
  【答案】D
9、甲以23万元的价格将一辆机动车卖给乙。该车因里程表故障显示行驶里程为4万公里,但实际行驶了8万公里,市值为16万元。甲明知有误,却未向乙说明,乙误以为真。乙的下列哪一请求是错误的?
  A.以甲欺诈为由请求法院变更合同,在此情况下法院不得判令撤销合同
  B.请求甲减少价款至16万元
 C.以重大误解为由,致函甲请求撤销合同,合同自该函到达甲时即被撤销
  D.请求甲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10、甲与乙签订《协议》,由乙以自己名义代甲购房,甲全权使用房屋并获取收益。乙与开发商和银行分别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和贷款合同。甲把首付款和月供款给乙,乙再给开发商和银行,房屋登记在乙名下。后甲要求乙过户,乙主张是自己借款购房。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有权提出更正登记
  B.房屋登记在乙名下,甲不得请求乙过户
  C.《协议》名为代购房关系,实为借款购房关系
  D.如乙将房屋过户给不知《协议》的丙,丙支付合理房款则构成善意取得
11、下列各案件中,依法不需要回避的是:( )
  A.王某2002年1月辞去在某县人民法院的工作,2003年4月作为被害人某房地产公司的诉讼代理人出庭参加该县人民法院的审理,被告人李某要求王某回避
  B.王某作为检察人员参与了刘某涉嫌盗窃案的审查起诉工作,待王某调到人民法院后,又作为审判人员参与该案的审理,被告人刘某申请王某回避
  C.王某作为合议庭的审判长审理了刘某涉嫌盗窃案,该案件上诉到上一级法院后,上一级法院作出撤销原判,发回重审的裁定。由于该法院刑庭人手有限,王某再次参加法庭审判,不再担任审判长,被告人刘某要求王某回避
  D.王某2002年1月辞去在某县人民法院的工作,2005年3月担任其弟弟的辩护人,出庭参加该县人民法院就其弟弟涉嫌盗窃案的审理,被害人李某申请王某回避
  正确答案:D
  解题思路:本题考查的是任职回避的规定由于《刑事诉讼法》和相关法律对任职回避的规定比较零散,因此容易忽略选项A中需要回避,审判人员、检察人员离任后2年内,不能在任何法院辖区内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选项B中需要回避,同一个人不能在诉讼的不同阶段分别作为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审判人员参与刑事诉讼选项C中需要回避,这是刑事诉讼法关于另行组成合议庭的规定,其实质也是有关回避的问题选项D中不需要回避,审判人员、检察人员离任2年后,也不得担任原单位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辩护人,但要注意,作为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监护人代理诉讼或者进行辩护的除外因此,选项D中,王某作为其弟弟的辩护人参加诉讼是法律所允许的
12、庭审过程中,被告人赵某指出,公诉人的书记员李某曾在侦查阶段担任鉴定人,并据此要求李某回避。对于赵某的回避申请,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法庭应以不属于法定回避情形为由当庭驳回
  B.法庭应以符合法庭回避情形为由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