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全市教育系统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邯郸市教育局
【公布日期】2020.01.17
【字 号】
【施行日期】2020.01.1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失效
【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
正文
邯郸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全市教育系统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文教体局)、各大中专院校、市直各学校
  现将《全市教育系统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邯郸市教育局
2020年1月17日
全市教育系统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市安委会《关于印发全市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邯安传〔2019〕1号)要求,进一步深化教育系统安全专项整治,促进全市教育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
中全会和省委九届九次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深化安全专项整治,坚决整治落实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政治责任不到位、树立新发展理念不到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不到位,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不扎实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坚决治理一批重大安全隐患,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减少和遏制事故发生,努力为全面发展新时代邯郸教育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整治内容
  (一)综合整治重点。一是政治站位不高的问题。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领会不深,对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安全生产不研究、不部署、不督办,风险隐患不清、管理措施不力,思想麻痹,存在畏难和侥幸心理,在抓落实上存在很大差距。二是红线意识不强的问题。政绩观存在偏差,不能正确处理学校发展、教育教学和安全工作关系,重教育教学,轻安全保障;口头上重视,落实上打折扣。三是安全责任缺位的问题。落实安全生产职责不到位;落实“一岗双责”的责任担当意识不强,管业务与管安全脱节,存在监管盲区;落实学校主体责任措施不力,校长安全意识淡薄,在安全生产制度建设
、风险防控、隐患排查、日常检查、教育培训等环节不认真不负责,甚至弄虚作假。四是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不扎实的问题。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不深入、不全面、不彻底,对风险隐患视而不见;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建设被动应付,只求有不求用,只备查不落实,机制运行与安全管理“两张皮”。安全整治走形式、走过场,整改问题没有盯住不放,特别是隐患排查治理没有形成有效机制。五是监管宽松软的问题。教育行政部门放松对学校的安全监管;监管队伍不强、作风不实,对学校校长法制安全培训不到位,开展督导检查不严不实不深入,对学校不动真碰硬。
  (二)消防整治重点。重点整治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和逐级岗位责任制不落实,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违规搭建,电气线路违规敷设,通道、门窗等疏散通道封闭不畅通,消防设施配备不全或损坏,安全培训和演练不到位等问题。
  (三)有限空间作业整治重点。重点整治涉硫化氢、一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气体、燃爆粉尘的有限空间风险等级不提升;相关制度规程不精准,作业制度执行不到位;有限空间辨识、标识(告知)不准确;作业人员培训不到位、作业现场安全管理不规范;“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规定不遵守;应急救援设备处于失常状态;未对照《河北省有限空间作业指导书》实施作业等问题。
  三、实施步骤
  全市教育系统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按照“排查、交办、督查、复查、问责”五步工作法进行。自即日起到2020年12月31日结束,分3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1月22日前)
  1.各县(市、区)教育局制定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进行动员部署。
  2.各县(市、区)教育局制定督导检查计划,确定检查重点学校名单。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0年1月23日至2020年2月29日取得阶段性成果,2020年3月1日至2020年11月30日持续深化集中整治)
  1.对照整治内容逐条进行自查,形成自查报告,针对安全监管工作中作风不严不实等突出问题,制定问题整改方案,逐项明确整改措施、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
  2.组织开展安全事故集中警示教育活动,坚持以案说法、以案警示、以案促改。
  3.学校进行自查,做到“六查六看”。即:查安全隐患,看整改是否到位;查责任制度,看是否层层落实责任和签订安全责任书;查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看是否严格执行和落实;查设施设备,看是否安全运行;查办学行为,看是否合法、有效、规范;查安全预案,看是否落实到人、财、物和工作保障措施。
  4.进行督导检查。市级重点检查各县督查计划落实情况,对市直学校进行督导检查。各县(市、区)教育局对辖区内学校进行“全覆盖”检查。
  5.对集中整治发现的重大隐患实施挂账督办、限期销号。学校对挂账督办的重大隐患,按照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要求进行整治。
  6.围绕整治内容落实情况开展巡查、考核、督导,对工作不力的实施责任追究,对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重大问题隐患、责任追究、事故查处情况进行公开曝光。
河北省安全教育平台  (三)“回头看”总结阶段(2020年12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1.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回头看”,对排查有遗漏、整治不到位的问题隐患,立即采取补救措施,登记入账,限期整改到位。
  2.认真总结成绩和不足,着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固化工作成果,健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四、有关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要部署。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主要负责同志要坚决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结合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全力以赴抓好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市教育局成立以张荷红局长为组长,齐晓兵副书记和张培银副督学为副组长,机关各有关处室(直属事业单位)、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属学校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法规安全处,办公室主任由法规安全处处长郭华江同志兼任。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也要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本辖区、本单位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推动落实。
  (二)严格落实领导包联责任制。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三个必须”和属地监管原则,落实安全生产集中整治领导包联责任制,市局领导包县、包市直属学校,县局领导包学区(中心校),学区(中心校)领导包校,一级包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实现
安全生产责任包联全覆盖。
  (三)建立健全台账清单。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一个台账、四个清单”,即:建立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台账,逐项明确工作目标、要求、措施、责任和完成时限。建立重大隐患排查整治清单、案件查办清单、违法处罚清单和追责问责清单。各学校要建立“一个台账、三个清单”,即:建立学校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台账,逐项明确排查整治具体工作目标、要求、措施、责任和完成时限。建立学校风险管控清单、隐患治理清单和内部追责问责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