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工  作  职  责
1、根据市、区人力社保部门的工作要求,做好辖区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指导、管理所辖村(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室工作。
2、宣传普及《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社会保险法》以及最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做好就业创业、技能培训和社会保障等政策业务咨询、解释、信息查询工作,提高辖区内用人单位和城乡居民对政策业务的知晓率和利用率。
3、统筹管理辖区内的用工需求和就业状况等信息,及时汇总和发布;做好零就业家庭和农村低保家庭劳动力的登记工作,建立失业人员尤其是就业困难人员基本信息台账并实行动态管理服务。做好就业再就业培训工作,推荐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农村劳动力参加职业技能培训、SYB创业培训和创业模拟实训等,扶持失业人员创办家庭服务业和社区服务业。
4、落实促进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做好就业困难人员的认定的审核工作,办理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小额担保贷款、一次性促进就业补助等业务申请的审核;指导社区出具缴纳社会保险
费缴纳证明;开发和管理公益性岗位,安置最需要援助的就业困难人员,相关资料档案报市就业局认定;开展就业援助帮扶,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归零、基数归零”,有就业能力和就业要求的农村低保家庭劳动力实现就业。
5、按规定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审核和发放工作,对新增失业人员开展就业前指导,组织参加就业前培训,帮助失业人员转变就业观念,鼓励其自主创业自谋职业。受理辖区内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的申领,记录其求职和接受职业指导、职业培训情况,主动介绍就业招聘信息。
6、开展充分就业村(社区)创建,促进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基本实现基层就业服务平台全覆盖。深化创业型城市建设,宣传落实创业扶持政策,促进创业带动就业。
7、做好辖区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工作。对辖区内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施月度信息上报和动态管理服务制度。指导社区开展对离校未就业毕业生进行政策咨询、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就业见习、职业培训、创业指导和培训等援助工作。
8、办理新增企业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立户手续,企业的基本信息变更手续,企业及灵活就
业参保人员的基本信息变更手续,企业职工的招工录用备案、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备案、社会保险参、停保登记手续,企业单位的职工年度缴费工资申报手续,企业网上申报的申请登记工作,灵活就业人员的参、停保登记手续,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调整手续,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后延申请登记手续,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延缴满5年后一次性补缴登记手续,做好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一次性补缴的受理、报送及后续补缴资料的通知发放、归档工作,做好企业及参保人员的社保信息查询,配合做好辖区内企业工伤认定案件的调查取证等工作。
9、办理审核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参停保、信息变更、一次性补缴、关系转移等手续,办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核定、关系终止及注销等手续,生成城乡居民养老待遇领取通知表,按月交村(社区)。
10、办理原参加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人员缴费年限折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一次性补缴、个人帐户一次性退还或并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等手续;办理新产生的被征地农民参保、缴费、一次性补缴等手续;办理被征地农民生活补贴的核定以及退休人员养老待遇发放和社区报到通知单打印等手续。
11、做好社保卡更新(职工与居民卡转换,统筹区变更),社保卡照片采集,社保卡信息查询、医保锁卡密码重置(即PING更新)、挂失、解挂(仅社保功能,银行功能必须由银行操作),社保卡发放工作。
12、建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被征地农民业务台账,及时做好催保催缴及信息统计工作,负责受理的社保业务资料的归档(整卷、编号、组卷)和报送工作,做好经办社会保险业务工作人员的情况(基本情况、分工情况、变更情况)向市社保局报备、业务培训和业务系统实名操作管理工作,制订社会保险信息资料使用管理安全保密制度并做好日常管理工作,做好辖区内村(社区)人力社保服务室履行社会保险方面工作职责的监督、管理。
13、指导和督促社区、自管组织做好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强化考核管理,及时足额下拨社区管理服务经费和退休人员节日慰问费,为企业退休人员提供社会保险政策咨询和查询服务,组织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企业退休人员及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的健康体检,开展文体活动,丰富企业退休人员生活,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企业退休人员社会保障事务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14、开展辖区内有关劳动争议的预防和调解工作,配合做好信访接待和处理工作,开展行风效能建设,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
15、完成市、区人力社保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村(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室
工  作  职  责
1、根据市、区人力社保部门及乡镇(街道)人力社保服务中心的工作要求,做好辖区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服务工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个人查询
2、宣传普及《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社会保险法》以及最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做好就业创业、技能培训和社会保障等政策业务咨询和解释工作。
3、定期走访辖区内用人单位和城乡居民,及时掌握用工需求和就业状况等相关信息,建立健全就业工作的基础台账和报表制度,并及时报送。做好用工信息收集发布、失业人员职业
指导、就业再就业培训登记等公共就业服务,了解下岗失业人员、残疾人、复退军人和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等重点对象培训需求,协助做好有培训意愿和需求人员的推荐。
4、受理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包括出具缴纳社会保险费缴纳证明)、小额担保贷款、一次性促进就业补助、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等业务申请;做好辖区内公益性岗位的开发和日常管理,并办理相关岗位补贴的申请和发放;受理《就业失业登记证》办理申请,做好资料审核工作。
5、开展充分就业村(社区)创建,熟悉各项标准,主动开展工作,认真配合检查。参与创业型城市建设,宣传落实创业扶持政策,促进创业带动就业。
6、建立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登记工作制度,建立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基本信息台账。根据离校未就业毕业生登记信息及时进行政策咨询、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就业见习、职业培训、创业指导和培训等援助工作,并实行每月一次回访的制度,动态跟踪毕业生就业信息。
7、办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被征地农民参保人员基本信息的采集登记和初审工作,做好城乡居民参保人员信息变更、待遇领取、关系转移、注销登记等
业务所需材料的收集与上报工作通知未到龄人员的参保缴费和到龄的参保人员办理待遇领取手续,做好公示和资格核查工作发放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手册基本医疗保险手册卡(即社保卡),做好城乡居民的社保信息查询工作。
8、做好社会保险业务台账的建立和档案的日常管理、统计报表上报工作协助镇(街)做好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动态管理
9、做好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接收企业退休人员关系,建立台帐和报表制度,发放管理服务联系卡,及时足额发放企业退休人员节日慰问费,协助社保经办机构开展养老金资格认证工作,组织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企业退休人员及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健康体检,有计划地开展健康教育、疾病预防,协助建立健康档案,对孤老患病以及特困企业退休人员走访慰问,开展帮扶活动,帮助去世的无子女或特困企业退休人员料理丧事,开展各类文化健身和公益性活动,组织企业退休党员开展党组织活动,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建立企业退休人员自管组织,并指导其开展自我管理和互助活动,做好企业退休人员相关的其他社会保障工作。
10、参与辖区内有关劳动争议调解工作,配合做好信访接待和处理工作,开展行风效能建设,
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
11、完成市、区人力社保部门及乡镇(街道)人力社保服务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