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需要赔偿公司招聘花费的费用吗?
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乙方依法享有法定节日假、人社部、中国地震局联合召开会议表彰全国地震系统抗震救灾英雄产假、带薪年休假等假期。
说真的,我很荣幸能在电信盈科这么大的企业里兼职,虽然我只是一名普普通通的兼职生,但也深深感到公司里的温暖,公司里德仁很友善,公司的管理制度很任性化。
法律咨询:我在南京一家公司,签合同时指明试用期3-6月,试用期辞职要赔招聘费(我是今年毕业的应届生),但合同上没指明费用数目。我在公司工作了3个多月后,觉得不合适提出辞职,领导拿出去年初的一份公文说要赔1万元。后来去我问人事部门的人,说我们这一届的招聘费是1万5。如果我先交钱办完辞职手续,事后还能不能去仲裁请求退会部份不合理的招聘费用?
劳动法
律师解读:你应当在离职时向公司支付其招用你的费用。但公司有责任证明该费用的存在和数额。
你公司招用你面支付了费用,这在
劳动
法上属于出资招用。《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试用期内解除
劳动合同
处理依据问题的复函》第三条“关于解除劳动合同涉及的
培训
费用问题”中明确规定:“如果是由用人单位出资招用的职工,职工在合同期内(包括试用期)解除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则该用人单位可按照《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劳部发[1995]223号)第四条第(一)项规定向职工索赔。”即: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请你于劳动合同解除之日起一周内到公司行政部办理劳动合同解除手续,逾期不办理手续者责任自负。
中国电信公司招聘信息
按志愿优先方式录取,先录第一志愿考生,根据分数高低依次录取。如生源不足,可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要求。
法官说法:对此种行为,考虑到对劳动者合法权利的保护,并不会简单以企业注销为由裁定驳回员工诉讼请求,而要根据实际情形以主管部门、开办单位、清算组为当事人,到责任的实际承担者。
从你目前正如你讲述,则1万5千元招聘费是招用你们这一届所有毕业生而支付的(公司需提供相关发票),但公司不能证明这笔钱中有多少是用于出资招用你的,你只应当承担出资招用你的费用,公司需证明其其在招用你时确实出资过、这笔资金的数额等。即公司根据自已制订的相关规章
制度
要求你支付1万元招聘费是不合法的。
如果你打算先交钱办完辞职手续,再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退回部分不合理的费用。从理论上讲,公司多收的不合理的费用属于不当得利,其是应当返还的,但该费用你在离职时已认可并同意支付,一般来说,司法实践会认定为你已放弃自己的权利,同意支付该费用。所以你支付了不合理的招聘费用后再提起仲裁、诉讼,我
个人
认为诉讼的风险是比较大的,建议你不要采用这种办法。
用人单位必须在试用期内就对劳动者进行录用条件考核,并在试用期结束前作出留用或解除的决定并送达劳动者。实践当中,有的用人单位在试用期结束后才对员工进行考核或者在试用期结束后才将解除决定送达。这种做法,等于自弃权利。即使公司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也不能再以此为
由辞退员工了。
2012年02月25日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欧宇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在互联网上公布招聘针织服装质检员信息,主要内容为以下:
发布日期:2012-02-25工作地点:宁波招聘人数:若干工作年限:一年以上
职位职能:  质量管理/验货员(QA/QC)  其他
职位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