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时间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漳州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8.09.23
【字 号】政办发[2008]122号
漳州市事业单位考试录用网【施行日期】2008.09.2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时间的通知
(政办发〔2008〕12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2008年10月1日起至2009年5月31日,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时间安排如下:
  一、上午:8∶00--12∶00
  下午:
2∶30-- 5∶30
  二、每周二、四晚上各安排2小时30分钟开展政治或业务学习。
  三、中央、省驻漳各单位可参照我市市直机关工作时间作出安排。
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九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