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外语、计算机知识认定
今年仍按省人事厅黑人发〔200749号、黑人发〔200750号、黑人函〔200787号和黑人保发[2009]40号文件规定执行。
黑龙江省人事厅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黑人发[2007]49
各市(地)人事局,省农垦、森工总局人事局,省直各单位人事(干部)处:
根据国家人事部《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37黑龙江人事考试中心号)精神,现结合我省实际,就进一步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免于职称外语考试 
(一)公派出国学习、进修、讲学及从事科研工作一年以上的,或自费出国进行语言培训、攻读学位、做访问学者及正规学校进修一年以上的;
(二)独立完成外文专著5万单词以上,或独立完成译著、译文累计6万汉字以上,并经出版和发表部门证明的(译著、译文含汉译外、外译汉);
(三)在乡镇以下基层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
(四)在地市及以下单位,长期在野外从事农业、林业、水利、采矿、测绘、勘探、铁路施工、公路施工等专业技术工作的;
(五)从事具有中国特、民族传统的中医药、民族医药、工艺美术、古籍整理、历史时期考古等专业技术工作的;
(六)经组织选派在援外、援藏期间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
(七)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国家承认的外语专业大专以上学历的(含申报职称有第二外语要求的);
(八)取得国家外国专家局组织的BFT考试合格证书的;
(九)取得大学外语四、六级考试卷面总分60%以上的;
(十)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并长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
(十一)符合黑人发[2004]84号及黑人发[2005]36号文件规定的“绿通道”政策,能力、业绩特别突出的;
(十二)申报各系列初级职称的。
二、职称外语考试成绩使用办法
按国家人事部确定的各语种、级别、类别的全国通用标准,结合我省情况,确定省内当年通用标准。
(一)外语考试成绩达到全国通用标准的,在评聘正、副高级职称时,成绩一直有效;外语考试成绩达到省内通用标准的,在评聘正、副高级职称时,成绩两年有效。
(二)凡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职称外语考试取得成绩人员,均可评聘中级职称。各评委会可根据本行业的特点,对外语的成绩标准自行掌握。考试成绩在晋升中级职称时一直有效。
三、有关要求
(一)外语是专业技术人员能力建设的重要方面,各地、各部门要按照《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和《黑龙江省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的规定,继续坚持对职称外语的严格要求,防止“一刀切”和形式主义。广大专业技术人员也要结合本人从事的专业,不断提高外语能力,为我省老工业基地振兴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服好务。
(二)凡符合免试条件人员,在申报职称时必须提交原始佐证材料,并需在单位公示一周后方可申报。各基层单位和主管部门要对相关材料严格审查,切实保证职称推荐的公平、公正。对弄虚作假的人员,一经查实要严肃处理,处理结果向全省通报,专业技术人员从当年起三年内不允许申报职称,情节严重的将追究单位相关人员责任。
(三)各地、各部门在执行上述政策时,如遇有问题,请及时向省人事厅职称处反映,从而使我省职称外语考试政策不断完善。
(四)本文件自下发之日起执行,过去有关规定与本文件不一致的,以本文件为准。
00七年四月十九日
黑龙江省人事厅关于完善职称计算机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黑人发[2007]50
各市(地)人事局,省农垦、森工总局人事局,省直各单位人事(干部)处:
参照国家完善职称外语考试的有关政策,现结合我省实际,就进一步完善职称计算机考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免于职称计算机考试
(一)在乡镇以下基层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
(二)经组织选派在援外、援藏期间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
(三)取得非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取得国家承认的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含计算机及应用、计算机软件、计算机科学教育、软件工程、计算机器件及设备、计算机信息管理、计算机网络)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
(四)取得人事部组织的计算机软件考试合格证书的;(五)取得人事部组织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
用能力考试”两科以上合格证书的;
(六)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并长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
(七)符合黑人发[2004]84号及黑人发[2005]36号文件规定的“绿通道”政策,能力、业绩特别突出的;
(八)申报各系列初级职称的。
二、职称计算机考试成绩使用办法
根据当年全省职称计算机考试命题和考试情况,确定省内合格成绩。
(一)取得省人事厅组织的计算机知识考试合格成绩人员,在评聘正、副高级职称时,成绩两年有效。
(二)凡参加省里统一组织的职称计算机考试取得成绩人员,均可评聘中级职称。各评委会可根据本行业的特点,对计算机的成绩标准自行掌握。考试成绩在晋升中级职称时一直有效。
三、有关要求
(一)计算机能力是专业技术人员知识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地、各部门要按照《黑龙江省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的规定,继续坚持对职称计算机考试的严格要求,广大专业技术人员也要结合本人从事的专业,不断提高计算机水平,为我省老工业基地振兴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服好务。
(二)凡符合免试条件人员,在申报职称时必须提交原始佐证材料,并需在单位公示一周后方可申报。各基层单位和主管部门要对相关材料严格审查,切实保证职称推荐的公平、公正。对弄虚作假的的人员,一经查实要严肃处理,处理结果向全省通报,专业技术人员从当年起三年内不允许申报职称,情节严重的将追究单位相关人员责任。                           
(三)各地、各部门在执行上述政策时,如遇有问题,请及时向省人事厅职称处反映,从而使我省职称计算机考试政策不断完善。
(四)本文件处下发之日起执行,过去有关规定与本文件不一致的,以本文件为准。
00七年四月十九日
黑龙江省人事厅关于职称外语、计算机考试有关政策说明的函
 黑人函【200787
各市、地人事局,省农垦、森工总局人事局,省直各单位人事(干部)处:
根据国人部发[20073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我厅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考试有关政策做了相应的调整,并制定下发了黑人发[200749号和黑人发[200750号两个文件。这两个文件下发以后,一些单位和个人对有关政策条文进行了咨询,现做如下具体说明:
一、文件中“在乡镇以下基层单位”、“在地市及以下单位”均指按区域本身行政隶属关系划分的,不含直属单位;
    二、文件中“取得大学外语四、六级考试卷面总分60%以上的”是指达到四级或六级考试卷面总分60%即可免试(含原已取得大学外语四级或六级考试合格证书的);
    三、文件中“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并长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计算年龄的时间截止到当年831日;
    四、文件中“外语考试成绩达到全国通用标准,在评聘正、副高级职称时,成绩一直有效”是指文件下发后开始执行,不含此前考试成绩达到全国通用标准的;
    五、文件中“凡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职称外语考试取得成绩人员,均可评聘中级职称。各评委会可根据本行业的特点,对外语的成绩标准自行掌握。考试成绩在晋升中级职称时一直有效”、“凡参加省里统一组织的职称计算机考试取得成绩人员,均可评聘中级职称。各评委会可根据本行业的特点,对计算机的成绩标准自行掌握。考试成绩在晋升中级职称时一直有效”是指中级职称参加统一评审的;如中级职称是参加全国统一组织考试的,在取得资格后、被聘任前,需参加职称外语和计算机考试,合格标准由用人单位根据岗位需要自行确定。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理解文件精神和本说明,并向专业技术人员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同时,你们要对免试人员的《评审表》及提交的各类证书和其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等认真审查,审查合格后报各评委会。
    按照黑人保发[2009]40号文件第四条,在乡镇工作的(含直属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各类农场、林场、牧场和渔场的专业技术人员,体育教练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在晋升职称时,可免于职称外语、计算机考试。
                                                                二〇〇七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