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综合素质必考知识点
《综合素质》是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中科目一的考试科目,主要考察申请教师资格 人员是否具备教师基本的知识、能力和素养。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教师职业理念、教育法 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文化素养、基本能力五大模块。考察的范围很广,但是难度不是 很大,考生在复习过程中要注意抓住重点。
一、素质教育观
(一)原理
素质教育的内涵主要有:素质教育是面向全体学生的教育;是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教 育;是促进学生个性发展的教育;是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教育。
(二)考察形式
1、单项选择题
2、材料分析题
二、 “以人为本”的学生观
(一)原理
1、个体身心发展规律:顺序性、阶段性、不平衡性、互补性、个别差异性。
2、全面发展的学生观:学生学习的主体,学生是完整的人;学生是有发展潜力的人;
学生是一个整体;学生是有差异的人。
3、以人为本的学生观:以学生作为教育的出发点;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目标;必须 面向全体学生。
(二)考察形式
1、单项选择题
在单项选择题中多给出一段小的情境,来根据“以人为本”学生观的相关知识,来评 价情境中老师的行为是否符合“以人为本”学生观。
材料分析题中会给出一段教学案例,从 以“人为本” 学生观的角度来评析老师的行为。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一是要评价老师的行为,二是要结合材料来分析
三、现代教师观
(一)原理
教师角观:教师是学生学习的促进者;是教育教学的研究者;是课程的开发者和研 究者;是社区型的开放教师;是终身学习的践行者。
教师行为观:对待师生关系上,强调尊重、赞赏、民主;对待教学上,强调帮助、引 导启发;对待自我上,强调反思与终身学习;对待其他教育者,强调合作。
(二)考察形式
1、单项选择题
在单项选择题中多给出一段小的情境,来根据现代教师观的相关知识,来评价情境中 老师的行为是否做到了现代学生观。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要求、材料分析题
材料分析题出题角度也多是会给出一段教学案例,从现代教师观的角度来评析老师的 行为。这里需要注意的是一是要评价老师的行为,二是要结合材料来分析
四、教师的权利和义务
(一)原理
1、教师的权利
《教育法》中的教师权利:国家保护教师的合法权益,改善教师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 件,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教师的工资报酬、福利待遇,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教师法》中的教师权利: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从事科学 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指导学生的学习和 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按时享有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 及寒暑假的带薪休假;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 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教 师的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申诉的权利。
《义务教育法》中教师的权利:全社会尊重教师;各级人民政府保障教师工资福利和 社会保险待遇,改善教师工作和生活条件;完善农村教师工资经费保障机制;特殊教育教 师享有特
殊岗位补助津贴;民族地区和边远贫困地区工作的教师享有贫困地区补助津贴。
2、教师的义务
《教育法》教师的义务:教师要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教师应当为人师表;教师应取 得国家规定的教师资格。
《教师法》中教师的义务: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贯彻国家的教育 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对
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 品德、 文化、 科学技术教育, 组织、 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关心、 爱护全体学生, 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 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不断提高思想 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义务教育法》中教师的义务:平等对待学生,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 进学生的充分发展”;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 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
(二)考察形式
在教师资格证考试中,法律法规多以客观题的形式进行考察。又会有两种出题方式, 一种是直接考察法律的条款内容;二是给出一段教学案例,来分析案例中的行为主体行为 的合法与否。
五、学生的权利和保护
(一)原理
1、学生的权利
《教育法》中学生的权利: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 设备、图书资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 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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