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湛江市北师大附中高一招生简章
湛江市教育局统筹全市高中阶段学校的录取工作,具体负责市直属普通高中学校和中职学校的招生组织工作;市技校招生办公室负责技工学校的招生组织工作;各县(市、区)教育局负责所辖高中阶段学校的招生组织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一)明确招生范围。逐年减少市直属公办普通高中学校面向县(市)的招生计划。从2022年秋季学期起将湛江市实验中学的招生范围调整为面向雷州市招生,将湛江农垦实验中学、湛江市爱周高级中学、湛江市二中海东中学的招生范围调整为面向市辖区和面向县(市)招生两部分(具体分配到县市的招生计划根据三所学校近年在5个县市实际录取人数确定,并视情逐年减少);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可根据办学实际申请面向全市自主招生,但统招生计划(含统一补录)须面向学校属地招生。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同步招生、属地招生和促进“县中”振兴发展的政策要求。
市辖区(赤坎区、霞山区、坡头区、麻章区、经开区)所辖公办普通高中学校继续实施面向市辖区的大区域招生政策,县(市)所辖公办普通高中学校面向本县(市)招生。
湛江市招生考试网2022
(二)编制招生计划。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分为普通高中指标生计划、自主招生计划、统招生计划和中职学校计划。市教育局负责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的统筹管理,并负责编制市直属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各县(市、区)教育局负责编制所辖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具体编制办法另行通知。经审定后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由市教育局向社会公布。
1、普通高中指标生计划。继续执行公办省一级及以上普通高中学校优质学位分配机制(简称“指标到校”),即将各公办省一级及以上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的50%分配到招生区域内初中阶段学校(含民办,下同)。分配办法:某普通高中学校分配到某初中学校的指标生名额=(该初中学校中考考生数÷该普通高中学校相应招生区域的中考考生数)×该普通高中学校分配到相应招生区域的指标生名额。
2、普通高中自主招生计划。给予有条件的普通高中学校一定数量的自主招生名额,其中公办学校自主招生比例不超过学校总招生计划的10%,推动普通高中学校多样化有特发展,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需要。自主招生对象为具有创新潜质或学科特长的学生,体育、艺术、科技等特长特类型招生均纳入自主招生范围。
普通高中学校经批准可根据办学特申请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公办省一级及以上普通高中
学校经批准可招收具有创新潜质或学科、科技特长学生,举办各类特实验班(统称“特实验班”);民办普通高中学校经批准可根据本校办学特、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申请自主招收普通生。招生学校需拟定自主招生计划(其中体育传统项目学校招收的特长生计划应优先安排传统项目)、制定招生方案(含招生范围、计划、标准、办法和程序等)。县属学校招生计划经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初核、报市教育局审核后统一公布,市直属学校直接报市教育局审核;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方案按《关于进一步加强2022年湛江市高中阶段学校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工作的通知》要求上报,公办省一级及以上普通高中学校特实验班、民办普通高中学校自主招生的普通生招生方案于5月20日前报县(市、区)教育局和市教育局备案,并根据招生方案和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开展自主招生,主动公开自主招生的各环节和录取结果。
3、普通高中统招生计划。除指标生和自主招生计划外,普通高中学校面向招生区域统一招生的计划。
(三)投档录取原则。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实行“分数优先,依照志愿顺序”的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依批次、志愿组进行投档录取,顺序依次为提前批,第一批的第一志愿组、第二志愿组、第三志愿组,第二批的第一志愿组、第二志愿组、第三志愿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