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乏职业道德的例子
内容提要003年山西繁峙矿难中记者受贿无闻引发了全社会对我国新闻工作者新闻职业道德缺失状况的关注。直至今日,这一现象并没有很大的改善。本文论述了我国媒体及其从业人员新闻职业道德缺失的原因,包括媒体市场化和商业利益驱使,媒体和记者角转型冲突、监督管理机制缺乏以及职业道德标准与国际标准脱轨等等。作者认为,以自律求发展是我国新闻界应该认真思考的问题。
关键词新闻职业道德传媒自律
003年山西繁峙矿难中,新华社和地方报纸的11名记者受贿无闻,引发了全社会对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状况的关注和新闻学界对该问题的讨论。转眼到了2005年,尽管学界对于新闻职业道德和新闻职业规范的讨论一直热度不减,但另人遗憾的是,我国新闻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状况似乎并没有很大的改善。《新闻记者》杂志一年一度的“十大假新闻”评选依旧面临着“顾此失彼”的艰难选择。该刊的编辑在“2004年十大假新闻”的编者按中写到:“我们真诚地期盼着来年,在我们的传媒上假新闻无立锥之地,至少也能收敛一些,让我们在年终评选“十大假新闻”时犯难,以致每年这项痛苦的评选活动收摊打烊。”这是每一个有良知和社会责任感的新闻工作者的呼声。可是为什么在新闻实践活动中,新闻从业人员职业道德缺乏的事件仍然屡禁不止、层出不穷,这是值得我们深思的一个问题。
新闻职业道德是根植于人们的社会经济关系而直接决定于新闻事业的性质,并在新闻传播活动中不断发展今日十大新闻
变化的,依靠新闻工作者的内心信念,社会舆论和传统习俗进行善恶评价的调节人们新闻传播关系和规范人们新闻传播行为的一种社会道德现象。新闻职业道德包括新闻工作理想,新闻工作责任,新闻业务技能,新闻工作良心和新闻工作荣誉。①在我国市场经济条件下,新闻记者作为一种职业,如果缺乏基本的职业道德和职业规范,就无法得到公众的尊重,媒体就丧失了公信力,难以在社会上立足,更别说正常发挥监测社会环境,实施舆论监督的社会职能了。近年来,“有偿新闻”,假新闻,新闻活动侵权等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不时见诸报端,严重影响了传媒和记者的社会公信力。
笔者认为,我国社会现在处在一个转型期,旧规范不断受到新事物的冲击,而新规范也有待建构和整合。部分新闻记者职业精神的缺失,职业操守的沦丧,职业行为的堕落是有着深厚的社会根源及其现实环境因素的。
一、传媒市场化和商业利益的驱使
在社会转型时期,传媒业面临着商业利益的挑战。传媒要生存要发展就必须有市场。面对着残酷的市场竞争,一些媒体单位片面或过份强调经济效益,而相对忽略了社会效益许多。而为了赢得受众,抢占市场,挖掘“注意力经济”,媒体越来越趋于用娱乐的手段实现其它的功能,不仅“娱乐化”,还“媚俗化”,甚至“情化”,大肆炒作体育新闻,明星绯闻,犯罪新闻,造成了非常不好的社会影响。
市场经济发展是世界新闻事业发展的根本推动力。当新闻行业本身还没有建立成熟完善的行业规范和自
律机制,这样的媒体行业在初次面对市场的残酷竞争和筛选的时候,为了获得市场和商业利益,把新闻工作的社会责任抛诸脑后,一味地迎合大众,取悦大众,用煽情手法处理新闻、“策划”新闻,甚至制新闻的现象在世界新闻发展历史过程中也是有前车之鉴的。19世纪末20世纪初,曾出现过西方报业史上著名的“黄新闻”时期。其中最具代表性的就是美国著名报人普里策的《世界报》(The World)和赫斯特的《纽约新闻报》之间的竞争。为扩大报纸发行量,两家报纸不惜降低报纸售价和版面格调,以采用种种手法竞相刊登低俗情趣的各类社会新闻,以刺激人们感官的版式和内容来争夺社会下层读者。直到1923年美国报业编辑协会制定新闻道德准则以后,各种类似的自律文件陆续产生,黄新闻潮才慢慢消退。
黄新闻时期是西方报业发展的重要转变时期。独立于政府或政党之外的商业性报纸逐步取代政党报纸而成为报纸的主体,报纸的发行范围扩展至整个社会,并在报纸的兼并竞争中出现了报团。重读这段历史我们可以发现,黄新闻时期出现的诟病是商业化报纸盲目追求利润的结果。虽然我国新闻业的“媚俗化”倾向不能和“黄新闻”完全划上等号,但是当前一些媒体片面地强调经济效益,追求轰动效应,大肆渲染“星、腥、性”,盲目追逐报道热点和炒作新闻的做法是与新闻媒体的社会功能以及新闻工作者的职业道德背道而驰的。新闻媒体需要竞争,但竞争要符合市场规则和社会规范。如果盲目地
实行经济效益为先的原则,整个新闻行业最终会被社会淘汰。
二、媒体和记者角转型的冲突
我国的新闻媒体在很长的时期内主要被视为党政机关的一个部门,发挥着宣传喉舌的职能。这种职能无形中给原本应该是社会公器的新闻媒体披上了“权力”的外衣,给一些媒体的记者赋予了“官记者”的地位。在进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阶段以后,由于整个新闻行业没有形成必要的职业规范约束机制,那些遗留下来的社会公共资源和无形的“权力”资本,就客观上造成了那些缺乏职业操守的新闻记者利用手中的特权谋取私利的机会。有偿新闻,有偿不新闻,软广告等等都是新闻权利出卖给商业利益的直接表现。据业内人士透露,一些媒体的领导认为,只要记者不在政治原则问题上犯错,其它一切都好商量。对诸如收受礼物,收受纪念品,收受红包,由被采访单位报销费用,免费旅游和免费观看节目比赛等不良行为,主管领导往往是睁只眼闭只眼。事实上,《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对这类行为是明文禁止的。《准则》云:“新闻工作者不得以任何名义索要、接受或借用采访报道对象的钱、物、有价证券、信用卡等;参加各种会议和活动不得索取和接受任何形式的礼金……不得利用职务之便牟取私利。”面对市场的竞争,媒体单位新闻,广告,发行混岗,记者拉广告好像是很正常的事情。其实,当新闻记者接受了对方的“赞助费”也就放弃了对它的监督权和批评权。当媒体多次该报道的事实没有报道,不该报道的事情却大肆鼓吹炒作的时候,媒体就丧失了在公众中的公信力。
同时,我国记者的生存状况也使得一些记者面对新闻责任与现实生活的权衡时无法摆正自己的位置。我国报纸媒体记者大致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党报记者,一类是都市报记者。前者在工作必须遵守严格的制度规定,而后者在工作中则不得不受到编辑部、广告商、市场发行的压力。新浪网2003年推出的《媒
体从业人员调查》结果显示,超过80%的国内记者认为自己处于亚健康状态,约57%的人感到工作压力很大,只有5%的人能够轻松应付。常年奔波和巨大的精神压力让很多媒体从业人员感到很疲劳,因此有人担心这种生活节奏只有在年轻时才顶得住,这种状态也让很多人觉得记者吃的是青春饭。②生存状态的不,记者的职业流动性强等因素,使新闻从业人员心态浮躁,追求眼前实际利益,而且很难对他们进行长期系统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精神的教育和考核。
三、缺乏有效监督执行机制
目前,我国传媒业不是缺少法规的约束,虽然没有成文的“新闻法”,但是还是有相关的规定。《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自1991年1月19日在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第四届理事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一致讨论通过,经过1994年和1997年两次修改,已成为较详细完整的新闻职业道德规范条例。但是,在许多编辑和记者的眼中,该《准则》不过是一纸空文而已。“在这一领域,缺乏有效的执行机制,尽管早在1991年就有了《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但是一次全国性的调查表明,有近半数的新闻工作不知道它的存在,当然也就谈不上遵循它了。一个健全而有效的自律机制,而不是仅仅停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