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云人社发〔2011102
关于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科学素养与科研方法
公需科目继续教育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县属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科学素养,提升专业技术人员的科研能力和整体素质,根据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科学素养与科研方法公需科目继续教育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181号)要求,结合本县实际,经研究,决定在全县专业技术人员中开展科学素养与科研方法公需科目继续教育。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培训对象
全县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统称专业技术人员)。
二、 培训内容
《专业技术人员科学素养与科研方法》。
三、 培训方式
1、报名及缴费。考生登录“重庆人事培训中心网站”(/),在继续教育培训平台首页进行注册(报名)、缴费(具体操作方法与2010年开展的创新理论与案例分析相同,也可在该网站政策法规栏查询《关于明确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网络学习考试操作流程及相关事宜的通知》)。
2、学习和考试。重庆人事培训中心网站提供课程电子讲义和教材内容,供专业技术人员下载学习。学习期结束后,在该网站上进行考试并打印合格证书。
四、 有关要求
(一)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继续教育将直接影响到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晋升、聘任及年度考核评优(详见云人社发〔2010〕125号),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认真组织、抓好抓实。
(二)专业技术人员按要求参加培训并经考试合格的,将成绩合格证书交所在单位统一报县人力社保局事管科审验。审验无误后,在继续教育登记卡上登记20学时,并将加章的成绩合格证书存入个人业务档案。
联系人:黄琴          55129700
附件:关于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科学素养与科研方法公需科目继续教育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181号)
二○一一年八月二日
主题词: 专技人员  公需科目  培训  通知
云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182日印发
渝人社发〔2011〕181号
关于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科学素养与科研方法
公需科目继续教育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党委组织部、政府人力社保局,市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组织人事(教育)处,市属大型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人事(继续教育)部门:
为全面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科学素养,帮助专业技术人员掌握正确的科研方法,提升专业技
术队伍的整体素质和能力,根据市委《2011年全市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要点》(渝委办发〔201122号)和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基层干部“科学发展主题培训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渝委组〔201196号)要求,决定在全市专业技术人员中开展科学素养与科研方法公需科目继续教育。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专业技术人员科学素养与科研方法》课程共分六讲。
第一讲:科学素养与科研方法——科学素养的内涵和科研方法的意义及作用。
第二讲:科研概论及基本规程——专业技术人员需了解的基本科研规程。
第三讲:课题研究的典型方法——专业技术人员应掌握的典型科研方法。
第四讲:典型的科研思维方式——专业技术人员应具备的科研思维方式。
第五讲:科研论文的写作方法——专业技术人员应掌握的论文写作方法。
第六讲:科研方法实践之案例——科研方法实践典型案例集锦及其分析。
二、培训对象
全市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培训组织
专业技术人员科学素养与科研方法培训,由市委干部教育培训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各区县(自治县)组织、人力社保部门,市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组织负责本地区、本行业系统培训组织管理。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按全市统一部署和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具体组织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培训学习,按要求做好培训报名和培训结果记载等工作。委托市干部远程教育培训点负责制作、播出电视培训课程;委托重庆人事培训中心负责实施网络远程培训考试及相关数据统计工作。
四、培训安排
本次培训以电视远程教育和网络学习的方式进行。
(一)电视远程教育。从2011718日到20111018日每周一至五下午13:45-15:40
在重庆电视台科教频道滚动播出《专业技术人员科学素养与科研方法》课程教学片。市干部远程教育培训点网站(www.cqgpd)同步开设网络课堂,提供课程讲义文本和学习光盘(领取光盘地址:石桥铺科园一路9号电大综合楼509办公室)。
(二)网络远程培训。重庆人事培训中心网站()从81日起开展网络培训,提供课程电子讲义和教材内容,供专业技术人员下载学习,待学习期结束后,专业技术人员可到重庆人事培训中心网站上进行考试并打印合格证书。
五、有关要求
(一)科学素养与科研方法培训是知识更新工程重要培训项目,也是基层干部科学发展主题培训行动计划重要培训内容,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抓紧抓好。
(二)科学素养与科研方法培训是公益性继续教育活动,各有关单位要为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基层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培训学习提供优质高效的继续教育服务。
(三)专业技术人员参加此次培训并经考试合格,按20学时记入《继续教育证书》和个人业务档案。各单位接此通知后应抓紧部署和实施,安排好工作和学习,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培训
任务并按渝人社发〔2010137号和渝人社办发〔2010257号文件要求兑现培训结果。
(四)科学素养与科研方法电视远程教学停播以后,专业技术人员可继续到重庆人事培训中心网站()参加网络远程培训学习及考试。
联系人及电话:
市人力社保局专技处:高峰,868688705
市干部远程教育培训点:胡星,68607819
重庆人事培训中心继教部:闫圆炽,86868715
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一一年七月二十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主题词:专业技术人员  公需科目  继续教育  通知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1年7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