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陕西赛区省级复赛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8.03.23
【字 号】陕教高办〔2018〕5号
【施行日期】2018.03.2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教育
正文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陕西赛区省级复赛的通知
各普通高等学校,有关军队院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给“青年红筑梦之旅”大学生的重要回信精神,持续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18〕2号),现就陕西赛区省级复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陕西省西安市人才招聘信息网  一、大赛主题
  勇立时代潮头敢闯会创,扎根中国大地书写人生华章。
  二、大赛目的与任务
  旨在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激发大学生的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生力军;鼓励广大青年扎根中国大地了解国情民情,在创新创业中增长智慧才干,在艰苦奋斗中锤炼意志品质,把激昂的青春梦融入伟大的中国梦。
  重在把大赛作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引导各高校主动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发展,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改革探索,切实提高大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推动创新创业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紧密结合、与专业教育深度融合,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努力成为德才兼备的有为人才。推动赛事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紧密结合,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以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努力形成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的新局面。
  三、大赛总体安排
  第四届大赛省赛要力争做到“有广度、有高度、有深度、有温度”,努力体现有突破、有特、有新意。扩大参赛规模,实现区域、学校、学生、赛道类型全覆盖。第四届大赛省赛将举办“1+1”系列活动。
  第一个“1”指1项主体赛事,在校赛基础上,举办省级复赛(含金奖争夺赛、四强争夺赛和冠军争夺赛)。
  第二个“1”指1项“青年红筑梦之旅”同期活动。“青年红筑梦之旅”活动,重在推动创新创
业教育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乡村振兴战略、精准扶贫脱贫相结合,打造一堂全省最大的思政课。组织理工、农林、医学、师范、法律、人文社科等各专业大学生以及企业家、投资人等,以“科技中国小分队”“幸福中国小分队”“健康中国小分队”“教育中国小分队”“法治中国小分队”“十九大宣讲小分队”或项目团队组团等形式,走进革命老区、贫困地区,接受思想洗礼、学习革命精神、传承红基因,将高校的智力、技术和项目资源辐射到广大农村地区,推动当地社会经济建设,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具体方案见附件1)。
  四、组织机构
  省级复赛由省教育厅主办,中国建设银行陕西省分行冠名支持,西安理工大学承办。
  大赛设立组织委员会(简称大赛组委会),负责组织实施工作,省教育厅主要领导担任主任,省教育厅、西安理工大学、中国建设银行陕西省分行有关领导担任副主任。大赛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大赛日常工作,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主要负责同志担任主任。
  大赛设立专家委员会(简称大赛专委会),负责参赛项目的评审工作,高校、社会投资机构、行业企业有关专家作为成员。
  大赛设立纪律与监督委员会(简称大赛监委会),负责对组织评审工作和协办单位相关工作进行监督,并对违反大赛纪律的行为给予处理。
  五、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 “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 “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 “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等;
  4. “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 “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6. “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以上各类项目可自主选择参加“青年红筑梦之旅”活动。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
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
  六、参赛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就业型创业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 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8年5月31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2. 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5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