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试行)
为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市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国家和北京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坚持育人为本,提高小学生综合素质,根据教育部《关于推进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的意见》(教基〔20132号),结合我市小学教育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遵循小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和教育教学规律,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实施全员、全方位、全过程评价,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地发展,为学生终身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评价目的
(一)引导帮助小学生逐步学会自我认识和自我教育,明确发展方向,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不断促进自身全面健康发展。
(二)引导促进教师树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观、育人观和评价观,坚持育人为本的理念,采用科学、多样的方法对学生进行评价,引导和帮助学生自主发展。
(三)促进家庭和社会逐步形成正确的人才观、教育观,营造有利于素质教育实施的良好社会环境,为学生健康发展提供支持和帮助。
三、基本原则
(一)发展性原则
实施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要以学生发展为核心,关注每一个学生的发展现状及趋势,引导学生不断调整自己的发展目标,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二)过程性原则
实施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要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和教育教学规律,将评价贯穿于日常的教育教学活动中,及时搜集学生综合素质发展的信息,记录学生的成长过程,运用评价反馈引导学生持续发展。
(三)激励性原则
实施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要以全面发展为导向,充分发挥评价的激励功能,面向全体学生,发现和发展学生潜能,帮助学生建立自信,促进学生在原有水平上不断发展。
(四)主体多元原则
实施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要坚持评价主体多元,学生本人、同学、教师、家长以及社会相关人员等都应参与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在多主体互动评价过程中,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主动发展。
四、评价指标
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标由思想道德、学业成就、身心健康、审美素养、个性发展等五个一级指标构成。其中,前四项一级指标是小学生都能够达到的基础性目标,个性发展指标体现了学生的兴趣爱好和特长。
北京市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关键指标
一、思想道德
1.道德品质
学生在爱国情感、孝敬父母、尊敬师长、文明礼貌、自尊自信、自律自强、热爱劳动、勤俭节约等方面的认知和行为表现。
2.公民素养
学生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关心集体、团结友善、维护公德、环境保护、珍爱生命、社会责任感等方面的认知和行为表现。
二、学业成就
3.知识技能
学生掌握各学科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水平,在相关学科和实际生活中表现出的应用水平。
4.学习能力
学生综合应用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实践能力、合作学习能力、信息素养等方面发展水平。
5学业情感
学生在学习过程中表现出来的学习态度、学习兴趣、学习习惯、创新意识等方面的认知和行为表现。
三、身心健康
6.体育锻炼与卫生保健
学生掌握体育锻炼方法和技能、卫生知识和保健方法,养成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和卫生保健习惯的情况。
7.体质健康
学生的身体形态、身体机能、身体素质等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情况。
8.自我认识与调控
学生认识自我,熟悉自己的情绪,调控自己行为的能力;关心、尊重他人,学会与教师、同学和家长沟通与交往情况。
9.适应环境的能力
学生应对和克服学习、生活困难,适应学习环境、社会环境的能力。
四、审美素养
10.感受美
学生感知、识别生活、自然、艺术中美的能力。
11.欣赏美
学生的审美情趣和赏析美的能力。
12.表现美
学生在生活中展示美、表达美的能力。
五、个性发展
13.兴趣爱好
学生在学习生活中对某些事物或者事情专注和喜好的表现。
14.特长
学生在学科素质以及科学、艺术、体育技能等方面的突出表现。
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要坚持绝对评价、相对评价和个体内差异评价相结合,重视运用个体内差异评价,更加关注学生的努力程度和进步幅度,更加关注学生的发展潜质。
五、评价方式
(一)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要坚持科学多元,学生本人、教师、家长、同学、社会相关部门人员等都参与评价,各评价主体根据学生发展评价要素提供客观、真实的评价依据和证据,以保证评价结果的有效性。
(二)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法要运用测试考查、测量、情境测验、日常观察记录、作品分析等多种手段,依据评价指标搜集评价信息,进行科学、全面判断。
六、评价结果的呈现与应用
(一)评价结果的呈现
1.小学生综合素质形成性评价结果记录在《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中,北京市将适时开发电子平台,并在部分学校先行试验,逐步推广。
小学低、中年级主要采用纸质文本呈现评价结果,有条件的学校可以适当采用电子文本呈现部分评价结果。小学高年级以纸质文本的方式为主,鼓励学校使用电子文本呈现评价结果,有条件的学校可开发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电子平台,丰富学生评价结果呈现方式,探索建立学生评价数据库。
2.小学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以《小学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单》的方式呈现,主要包括学生自评、家长评语、班主任评语、学生个性特长,以及学生的学业水平成绩、体质健康数据等内容。
(二)评价结果的应用
1.小学生综合素质形成性评价结果主要是使学生本人、家长以及教师及时、全面地了解学生综合素质的发展水平;为学生和家长确定学生综合素质的发展目标提供参考;为教师有针对性地诊断、改进教育教学,指导、帮助学生提高综合素质提供信息;为开展教育教学效果评价、学校办学水平和办学效益评价以及区域教育质量的监控与评价提供依据。
2.小学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主要用途是为学生正确认识和评价自己的发展水平提供参考依据;为学生在高一级学校更好地学习、持续地发展提供参考。
七、评价的组织与实施
(一)成立机构,统筹协调
各区县要成立由教育行政、督导、科研以及教研等部门组成的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本区县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明确责任,各负其责,形成合力。
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评价的组织领导,要把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纳入区县常规工作中,整体设计、协调推进;教育督导部门要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纳入对学校的督评工作中,加强督导评估;教育科研部门要建立评价工作的跟踪反馈机制,开展相关的指导、培训,跟进反馈评价实施状况,及时总结并宣传、推广典型经验;教研部门要结合学科教研,指导任课教师在学科教学过程中开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二)结合实际,科学评价
学校要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学生评价,将评价工作作为学校重要常规工作。结合学校办学目标和不同年级小学生身心发展特点,细化关键指标内容,引导教师、学生、家长以及社会相关人员等认识综合素质评价对学生发展的重要意义,充分发挥并调动各评价主体的积极性和
主动性。
特别是注重发挥班主任、学科教师对学生评价的关键作用,把研究、教育、服务与评价学生作为评价教师专业素质的重要指标,切实提高学生评价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共同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
    本方案自201491日起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