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教育厅关于认真组织好全省教育系统财会人员和在校学生参加第三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网上答题的紧急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湖北省教育厅
【公布日期】2007.08.29
【字 号】鄂教财[2007]11号
【施行日期】2007.08.29
【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
正文
湖北省教育厅关于认真组织好全省教育系统财会人员和在校学生参加第三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网上答题的紧急通知
(鄂教财[2007]11号)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教育局、财政局,在鄂各大、中专院校:
  第三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第一赛程(网上答题)工作于8月1日至9月20日进行,根据《财政部关于举办第三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的通知》和《省财政厅关于参加第三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的通知》要求,为了进一步组织好全省教育系统的财会人员和在校学生网上答题,提高参赛率,围绕实现全省90%以上会计人员参加网上答题的目标,进一步把湖北赛区会计知识大赛工作推上一个新台阶,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 进一步提高认识 加强领导
  第三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湖北赛区的工作在各级政府的直接领导和各地、各部门、各单位领导的高度重视下,全省会计知识大赛工作进展顺利。由于网上答题时间正值暑假期间,目前全省教育系统的财会人员和各大、中专院校在校生参加网上答题人数很少。第一赛程时间
过半,离上级要求和我们的目标还有很大距离,希望各级教育、财政部门、在鄂各大、中专院校的领导要深刻认识本届大赛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网上答题的组织、宣传等各项工作落实,积极引导教育系统财会人员和在校学生参与网上答题,在全省教育系统广大会计人员和各大、中专院校相关专业学生中掀起“学习新企业会计准则、参加会计知识大赛”的热潮。
  二、 进一步采取措施,切实抓好网上答题工作
  第三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的重点是第一赛程,全省教育系统的财会人员和相关专业在校生网上答题的参赛率和答题质量事关全省大赛的全局。各级教育、财政部门、在鄂各大、中专院校必须高度重视第一赛程的竞赛工作,务必,确保第一阶段参赛人数不少于本单位持证人员总数的90%,各大、中专院校相关专业的在校生参赛率达到100%。具体措施如下:
  (一)加大宣传力度,及时通报参赛情况。各级教育、财政部门,在鄂各大、中专院校要结合本地区、本单位情况,进一步宣传全国会计知识大赛的重要意义。为了搞好第一赛程工作,省大赛办8月4日在《楚天都市报》头版刊登了大赛公告,8月29日在《湖北日报》专版刊登财政部、省政府、省财政厅及财政部驻湖北专员办领导的重要讲话。同时,下发了参考
答案,并每天向各市、州大赛办通报参赛情况,还定期向各地、各部门、各单位主要领导通报各地参赛情况。各级教育、财政部门、在鄂各大、中专院校要配合本级大赛办认真做好参赛情况的通报工作,督促所有持证人员参赛。
  (二)建立激励机制。省财政厅《关于第三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湖北赛有关事项的通知》(鄂财会发[2007]18号)文件中明确了激励办法(见附件)。各单位、各院校可以结合实际,制定出相关的激励办法。
  (三)建立考核机制。全国大赛办明确规定,持证人员参赛率达不到70%的不得参与组织奖的评选;持证人员参赛率达不到50%的不得进京参加全国竞赛。省大赛办根据全国的规定,结合我省的情况明确规定:“对于第一赛程参赛率未能达到本地或本单位持证人数60%以上的,原则上不得组队参加第二赛程湖北赛区比赛。对于第一赛程参赛人数低于80%的,地方和单位原则上不能获得第一赛程组织奖。” 这些条件是“硬杠杠”,请各级教育、财政部门、在鄂各大、中专院校根据以上规定认真抓好参赛工作,争取取得好成绩。
  (三)加强巡视督办,确保目标实现。省大赛办将在分析各地、各单位参赛情况的基础上,对重点地区、重点部门、重点单位进行督办提示,还将分为三个小组对全省各地参赛情
况进行巡视督办。请各级教育、财政部门、在鄂各大、中专院校采取相应措施,加强对此项工作督办提示。
  三、 认真组织好在鄂大、中专院校相关专业学生网上答题
  我省是教育大省,现有普通高校86所,中等职业学校494所,绝大多数院校基本上都设有会计、财经类专业,相关专业学生中有的已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有的正准备参加全省组织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新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是这些学生的必修课。因此,各大、中专院校可安排一个课时的时间,集中组织好相关专业学生网上答题,确保相关专业学生人人参赛。
  附件:关于第三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湖北赛区有关事项的通知
全国会计资格考试报名系统  二OO七年八月二十九日
  附件:
关于第三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湖北赛区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县(市、区)财政局,省直及中央在鄂各单位:
  为了切实做好第三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湖北赛区工作,现将湖北赛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扩大社会影响
  开展第三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是我国今年会计工作中的一件大事,是进一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宣传新会计准则,普及会计知识,扩大会计工作的社会影响,提高单位财务管理水平的一项重要活动。各地各单位一定要抓住这一契机,广泛宣传大赛的意义,采取宣传工作发动、行政措施推动、激励机制拉动等有效方式,认真组织好第三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湖北赛的参赛工作。
  二、进一步完善措施,确保大赛网上答题参赛率
  (一)关于参赛对象。全省所有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财会人员均可参赛。具体包括:从事财会工作的会计人员、财会教学人员、财会管理人员、财会科研人员、财会专业的学生以及与财会工作相关的人员等。
  (二)关于上网答题方式及网上答题时间。
  1、上网答题方式:参赛人员首先进入财政部、全国会计知识大赛答题的网址为:f-contest。也可以进入全国大赛办公室原公布的网站,点击“第三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字样的接口进入:f-contest网站答题。答题人员进入网站后,必须先注册个人信息,包括姓名、出身年月、身份证号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号码(无证人员不填)、最高学历、通讯地址、、、工作单位、。工作单位所在地等。
  2、网上答题时间:第三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网上答题时间为2007年8月1日至9月10日。
  (三)关于激励机制。
  1、凡参加第三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网上答题成绩合格的会计人员均视为完成当年继续教育学时;
  2、凡参加全国网上答题获得一、二等奖的会计人员和参加湖北赛区选拔赛的会计人员均视为完成一个登记周期(两年)的继续教育学时;
  3、对于在校会计类大、中专学生参加全国会计知识大赛网上答题成绩合格人员,在报名参加2008年湖北省组织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时可以免试《会计基础》科目;
  4、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第三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组织工作的通知》(鄂教财[2007]9号)的有关规定,“参加网上答题和作为参赛队员的在校学生,视同参加社会实践,按相关规定记入学分。”
  5、参加湖北赛区决赛的人员,在申报高级会计师量化评审时,增加“专业知识”相应项目分值;
  6、通过湖北赛区决赛,代表湖北队进京参加全国第三届会计知识大赛决赛的人员分别报请有关部门联合授予“五四会计标兵”或“三八会计能手”称号。有关办法另行发文。
  7、获得组织奖的单位可作为2007年至2008年度评选会计管理工作先进单位或财会工作先进集体的重要条件;
  (四)关于统计口径。第三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办公室根据各地会计管理工作需要,在网上答题考试系统中按行政区划和个人相关信息建立了统计系统,省级会计知识大赛办公室可以进入该系统统计各地参赛情况。
  三、进一步建立目标责任制,确保大赛顺利进行
  为保证大赛各项赛事按工作计划、工作目标、工作要求顺利进行,各级大赛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要建立工作目标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湖北大赛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成员要按照分工要求,将各项任务分解相关成员,责任到人。各级大赛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召开会议,讨论研究本地区的赛事工作,解决大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大赛顺利进行。请各地将大赛组织工作的相关资料及信息及时传真或发邮件到第三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湖北赛区办公室。
  请各市、州、省直各单位、中央在汉各单位会计知识大赛办公室于2007年7月20日前将通信地址、、及等资料传真或发邮件到省会计知识大赛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