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21年⼭西省知识产权保护中⼼急需紧缺专业⼈才招聘公告【7⼈】已发布,报名时间为:2021年4⽉15⽇⾄4⽉17⽇。⽆忧考现将招聘公告原⽂发布如下:
  ⼭西省知识产权保护中⼼是⼭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公益⼀类事业单位,具有独⽴法⼈资格,⾯向新能源产业和现代装备制造产业开展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作。主要承担知识产权保护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快速维权、保护协作、专利导航、知识产权运营等服务⼯作;负责知识产权信息数据库的建设及维护;开展知识产权信息统计研究;管理⼭西省知识产权维权信息服务平台;承担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和投诉举报服务⼯作;参与知识产权和地理标志产品地⽅标准制(修)订技术⼯作。
  根据⼯作需要,现⾯向社会公开招聘博⼠、硕⼠研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岗位及数量
  ⼭西省知识产权保护中⼼2021年拟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才共7名,均为专技岗位。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西省知识产权保护中⼼2021年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才岗位表》(见附件1)的要求为准。
  ⼆、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具体要求的硕⼠研究⽣及以上⼈员。
  三、招聘条件
  (⼀)具有中华⼈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周岁。
  (⼆)遵守中华⼈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奉献精神。
  (三)具备正常履⾏职责的⾝体条件、⼼理条件。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要求或技能条件,各学历阶段均取得学历学位证书(2021年毕业⽣学历学位证书必须于2021年7⽉31⽇前取得)。
  (五)年龄要求。硕⼠研究⽣学历学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4⽉12⽇以后出⽣);博⼠研究⽣学历学位,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0年4⽉12⽇以后出⽣)。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和在读的⾮应届毕业⽣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为的⼈员,不能报考;
  4.试⽤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作⼈员)和试⽤期内的事业单位⼯作⼈员,不能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作⼈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员,不能报考;
  7.《事业单位⼈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聘⽤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不得报考。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之前已成为试⽤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作⼈员)或已被聘⽤为事业单位⼯作⼈员的,不予聘⽤。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期、服务期等的截⽌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
  四、招聘程序
  (⼀)发布公告。2021年4⽉12⽇由⼭西省⼈社厅、⼭西省市场监管局门户站同时发布招聘公告。
  (⼆)报名⽅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4⽉15⽇⾄4⽉17⽇(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报名地点:⼭西省太原市⼩店区长风街108号⼭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楼1019会议室。
  报名时所需携带的资料:
  1.《⼭西省知识产权保护中⼼2021年公开招聘急需紧缺⼈才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
  2.⾝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电⼦注册备案表和学位认证报告(即由教育部认证的学历、学位报告);应届毕业⽣由毕业院校出具证明材料,注明所学专业和主要研究⽅向并加盖公章;
  3.在校学习课程成绩单,学位论⽂⾸页⽬录,反映学位论⽂⼯作成果的研究性⽂章。前⼆者须加盖毕业院校公章,反映学位论⽂⼯作成果的研究性⽂章请提供论⽂全⽂(注明论⽂题⽬、作者、期刊名称、卷期页、终⽌页),其题⽬和摘要翻译为中⽂;
  4.获专利的须提供证书复印件或授权通知书;
  5.留学⼈员限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毕业⽣,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已就业的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作⼈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
  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三)资格审查。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选派专业⼈员按照招聘条件进⾏资格初审收取原始材料,之后各岗位依据专业要求和其他条件由三名专家组成评判⼩组进⾏评判确定是否符合各岗位报名资格条件。资格审查结束后,在⼭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门户站公布资格复审合格⼈员名单。符合资格条件⼈员主要公告以下情况:姓名、性别、出⽣年⽉、学历、学位、毕业时间、所学专业、招聘岗位、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其他条件(主要研究⽅向)。
  资格审查的内容即为考⽣报名时所需携带的资料。
  特别说明:主要研究⽅向和证明材料应包括:(1)在校学习课程成绩单;(2)反映学位论⽂⼯作成果的研究性⽂章;(3)专利;(4)学位论⽂⾸页⽬录。以上四项中⾄少有三项以上基本⼀致。
  (四)考核(资格审查合格⼈员考核)
  考核参照结构化⾯试,结合⾯对⾯答辩⽅式进⾏,考核实⾏百分制,成绩合格线为60分。考核内容以考察应聘⼈员的基本素质、专业素质、综合素质、业务潜能等综合评判为主,包括对应聘岗位的认识、语⾔表达能⼒、逻辑思维表述能⼒、分析问题及解决问题能⼒等。
  博⼠研究⽣采取直接考核⽅式进⾏。
  硕⼠研究⽣各招聘岗位资格审查合格⼈数不达5:1,直接进⾏考核,考核成绩即为总成绩。考核实⾏
百分制,成绩合格线为60分。资格审查合格⼈数达5:1及以上,采取笔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式进⾏,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考核成绩占总成绩的40%。总成绩=笔试成绩×60%+考核成绩×40%。笔试内容为本次招聘的专业知识。笔试成绩从⾼到低排名,根据各岗位拟招聘⼈数,按照笔试成绩从⾼分到低分1:3的⽐例确定考核⼈选。
  考核总成绩从⾼到低顺序在⼭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告栏予以公⽰。
  考核时间:根据⼯作进度确定予以公告
  考核地点:太原市⼩店区长风街108号⼭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楼。
  根据考核成绩或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1的⽐例由⾼到低确定体检、考察⼈员。
  (五)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作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考⽣到指定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机构进⾏体检,体检费由考⽣⾃理。体检标准及项⽬按照《公务员录⽤体检通⽤标准(试⾏)》执⾏。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可在体检结果告知7⽇内提出复检申请,到具有体检资质的同⼀级别或上⼀级别的另⼀医院复检。参加体检的应聘⼈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异议的,承担复检的医院组织相关专家进⾏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其放弃资格。
  严格规范,实施考察。成⽴考察⼩组,考察时深⼊细致,规范实施,全⾯考察,防⽌考察失察、失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律意识、能⼒素质、⼯作态度、学习及⼯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复审或审核。国内应届毕业⽣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已就业⼈员由所在单位出具现实表现鉴定意见,其他⼈员由户⼝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由此产⽣的岗位空缺按照考核成绩(如有笔试按总成绩)顺次递补。
  (六)确定拟聘⼈员并公⽰
  根据考核(考试)、体检、考察结果,拟聘⽤⼈员名单经⼭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班⼦集体研究通过后,在⼭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门户站进⾏公⽰,公⽰期7个⼯作⽇,公⽰期满⽆异议后,按照管理权限呈报。
  (七)办理聘⽤⼿续
  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报⼭西省⼈社厅批复,按照相关政策规定,聘⽤单位与拟聘⼈员签订聘⽤合同,确定⼈事关系。所聘⼈员实⾏聘⽤制和试⽤期制度,试⽤期包括在聘⽤合同期限内。试⽤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
  五、严肃招聘纪律
  为进⼀步提升公开招聘的公信⼒,本次招聘⼯作严格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确保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所有参与公开招聘的⼯作⼈员严格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和要求,⾃觉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对公开招聘⼯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为处理规定》等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六、疫情防控。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应聘⼈员应在报名资格审查前14天做好每⽇体温检测,提前准备好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的“防疫健康信息码和疫情防控⾏程卡”并在报名资格审查时出⽰,如应聘⼈员14天内有中、⾼风险地区旅居史,还须提供7⽇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应聘⼈员佩戴⼝罩并做好个⼈防护,服从招聘组织管理⼈员的统⼀安排。
  七、咨询、监督电话
  本次招聘政策和具体事宜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事教育处负责解释。
  联系⼈:司志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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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督电话:************
  单位地址:⼭西省太原市⼩店区长风街108号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作⽇⼯作时间
  附件>>>
太原人才大市场  2021年公开招聘紧缺⼈才岗位表
  2021年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才报名登记表
  ⼭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