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接待办公室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河南省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0.10.18
河南省新任命副省级领导【字 号】豫政办[2000]120号
【施行日期】2000.10.1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
正文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河南省接待办公室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
(豫政办[2000]120号)
  《河南省接待办公室机构编制方案》已经省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000年十月十八日
河南省接待办公室机构编制方案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文[2000]40号)精神,河南省接待办公室为正厅级事业单位;由省政府办公厅领导,其机构编制方案确定如下: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接待来豫的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国务院、全国政协机关现职副部级以上领导同志;中共中央、国务院各部委现职正部级以上领导同志;兄弟省(市、区)现职副省级以上领导同志;省委、省政府安排的省内外、国内外的其他重要宾客。协助省直部门接待来豫的中
央各部门领导同志。
  (二)负责接待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国务院、全国政协在我省召开的重要会议;协助有关部门安排我省重要会议。
  (三)负责研究、制定省接待工作的有关政策、规程,并监督省直及市、县(市)组织实施;负责协调、指导全省接待工作和接待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四)领导中州宾馆、河南饭店、黄河迎宾馆、人民会堂、接待办汽车队等接待服务单位,并负责领导班子建设,指导经营管理,归口管理其国有资产。
  (五)为省委、省政府提供接待工作信息。
  (六)完成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接待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省接待办公室内设4个处,规格相当于处级。
  (一)接待处
  负责接待来豫的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国务院、全国政协机关现职副部级以上领导同志;中共中央、国务院各部委现职正部级领导同志;兄弟省(市、区)现职副省级以上领导同志;负责接待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国务院、全国政协在我省召开的重要会议;负责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领导交办的省内外、国内外的其他重要宾客的接待工作。协助省直部门接待来豫的中央各部门领导同志;协助有关部门安排我省重要会议;协调、指导全省接待工作;为领导提供接待工作信息。
  (二)秘书处(挂党委办公室牌子)
  协助办公室领导处理、督促、检查日常工作;承担党务、纪检、监察工作;负责文秘、档案、机要、保卫、信访、财务、房产、行政后勤管理工作。
  (三)人事教育处
  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人事和机构编制管理、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拟定本系统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培训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直属单位的技术培训工作。
  (四)经营管理处
  负责直属单位服务质量的监督、检查指导工作;归口管理直属单位的固定资产和财务审计工作;指导协调直属单位的经营管理。
  三、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和经费预算管理形式
  省接待办公室事业编制32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处级领导职数8名;工勤人员3名。
  省接待办公室的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