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指导方案编写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山东省教育厅
【公布日期】2012.03.16
【字 号】鲁教职字[2012]8号
【施行日期】2012.03.1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
正文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指导方案编写工作的通知
(鲁教职字〔2012〕8号)
各市教育局,各有关学校:
  为做好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指导方案(以下简称专业教学指导方案)编写工作,推进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建设,规范教育教学行为,根据全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指导方案编写工作调度会精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专业教学指导方案编写工作的重要意义
  专业教学指导方案是专业建设和专业教学的指导性文件。做好专业教学指导方案的编写工作,是落实我省教育规划纲要和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计划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全省推进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进行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创建的重要措施,是规范中等职业学校教育教学行为、实现内涵发展、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迫切需要,是我厅的一项重点工作。长期以来,由于中等职业教育教学缺乏基本标准,这在一定程度上导致学校专业建设意识不强、课程开设随意性大,影响了全省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持续提高。各地各有关学校要高度重视,借鉴先进经验做法,结合全省中等职业教育教学实际,确保按时按质完山东最好的职业学校
成专业教学指导方案编写工作,使全省中等职业教育教学尽快实现规范化、制度化,实现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的整体提高,让学生接受高质量的职业教育。
  二、进一步明确专业教学指导方案编写工作的基本原则、基本要求、基本流程和关键环节
  (一)基本原则
  1.要本着科学、务实的态度,遵循新的课程理念,严格遵守编写规范,边开发、边探索、边完善,确保切合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实际。
  2.要与职业标准和行业规范相结合,各项内容和要求应清晰明确,尽可能具体化、可度量、可检验、可操作,有利于职业学校的教学改革,适应学生自身发展和企业岗位的实际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