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考民法钟秀勇讲义: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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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过错责任原则
1.过错责任原则。指任何人因自身的过错(故意或过失)而侵害他人权益时,应就所造成的损
害承担侵权责任。换言之,在法无明文规定的情况下,无过错,则无责任。
过错责任原则规定在《侵权责任法》第6条第一款。该款是侵权责任法的一般条款,作为一般条款,意味着:只要证明行为人的行为符合《侵权责任法》第6条第一款的要求,就足以令其承担过错侵权责任,除此以外,无须更多。
【例一】一日,西某在十堰街头见一美女潘某,貌若天仙,胡乱放电,西某按耐不住,便走边偷看,结果西某摔倒于人行道,受伤严重。潘某对于损害的发生没有过错,无责任。
【例二】一日,西某在十堰街头见一美女潘某,貌若天仙,胡乱放电,西某按耐不住,便走边偷看。对面的武某边走边看《三国演义》,撞上西某,致西某跌倒在人行道上,受伤严重。武某具有过失,构成过错侵权,应承担责任。西某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失,可以减轻武某的责任。
2.过错推定。《侵权责任法》第6条第二款规定: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该款规定了过错推定的归责方式。
对过错推定应作如下理解:过错推定不是独立的归责原则,它隶属于过错责任原则。
错推定仅限于法律明文规定的情形。对过错的证明采用举证责任倒置,根据基础事实,推定加害人具有过错,由加害人对相反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加害人如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免责。加害人仅证明第三人具有过错,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不能免责。仅限于法律明文规定的情形,《侵权责任法》第6条第二款不能单独作为起诉的依据。
《侵权责任法》规定了以下过错推定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遭受人身损害的,推定教育机构具有过错(《侵权责任法》第38条)。患者因下列情形之一遭受损害的,推定医疗机构具有过错:(a)违法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b)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c)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侵权责任法》第58条)。动物园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推定动物园具有过错(《侵权责任法》第81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推定其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具有过错(注意:建筑物倒塌适用无过错责任——《侵权责任法》第86条)。堆放的物品倒塌致人损害的,推定堆放人具有过错(《侵权责任法》第88条)。林木折断致人损害的,推定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具有过错(《侵权责任法》第90条)。地面施工致人损害的,推定施工人具有过错(《侵权责任法》第91条)。
【例一】李某到电影院人,在一楼寻未果,来到二楼,见一门虚掩,内有稀松人声,便贸然推门而入,不料此门为检修影院大厅天花板的入口,李某不明就里,踩破天花板,跌入影院,将观众张某砸成重伤。此例中:应类推适用《侵权责任法》第85条,由电影院承担过错推定责任。电影院即使证明李某具有过错,也应承担责任,因为电影院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
【例二】某野生动物公园为了安全起见,用高约8米的铁栅栏设置了坚固的防护网。不料一精神病患者于发病期间从外面攀爬至防护网内,被老虎伤害致死。根据《侵权责任法》第81条,动物承担过错推定责任。动物园如能证明以上事实,则表明其没有过错,免责。
(二)无过错责任
1. 无过错责任。指根据法律明文规定,不论加害人是否具有过错,均须为其加害行为承担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侵权责任法》第7条规定:行为人损害他人民事权益,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即是对无过错责任的规定。
对无过错责任应作如下理解:不以过错作为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加害人不能通过证明自
己没有过错而免责(同理,意外事件不能作为免责事由)。仅限于法律明文规定的情形,《侵权责任法》第7条不能单独作为起诉的依据。法律 敎育  
《侵权责任法》规定了以下无过错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的,监护人承担无过错责任(《侵权责任法》第32条)。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致人损害的,用人单位承担无过错责任(《侵权责任法》第34条)。提供个人劳务一方因劳务致人损害的,接受劳务一方承担无过错责任(《侵权责任法》第35条)。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和销售者承担的不真正连带责任,为无过错责任。销售者具有过错的,承担最终责任;销售者无过错的,生产者承担最终责任(《侵权责任法》第4143条)。机动车与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之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机动车一方承担无过错责任(《侵权责任法》第48条;《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因环境污染致人损害的,污染者承担无过错责任(《侵权责任法》第65-68条)。需要本讲义配套视频课件,请加qq1971736835索要,可以随身随时随地听课,可以反复听课。高度危险责任中,从事高度危险作业者,高度危险物品的经营者、占有人承担无过错责任(《侵权责任法》第6977条)。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无过错责任(但动物园承担过错推定责任)(《侵权责任法》第7880条;第8284条)。建筑物倒塌致人损
害的,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无过错责任(《侵权责任法》第86条)医疗机构违反告知义务,给患者造成损害的,医疗机构承担无过错责任(《侵权责任法》第55条)。○11因医疗产品致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与产品提供者承担不真正连带责任的,为无过错责任(《侵权责任法》第59条)。○12在道路上倾倒、堆放、遗撒妨碍通行物的,行为人承担无过错责任(《侵权责任法》第89条)。
(三)法定补偿义务(公平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24 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担损失。
1.公平责任的构成要件:当事人对损害的发生均无过错。不属于法律规定的无过错责任。加害行为与损害之间具有因果关系。不适用公平责任将导致显失公平的后果。中国司法考试入口
2.公平责任的承担:结合双方的财产状况以及受害人遭受损害的严重程度,由双方合理分担损害。可以部分补偿,也可以全部补偿。
3.《侵权责任法》规定了三种适用公平责任的法定情形:因见义勇为遭受损害(《侵权责
任法》第23条)。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陷入无意识或不受控制致人损害(《侵权责任法》第33条)。高空抛物致人损害且加害人不明(《侵权责任法》第87条)。
《侵权责任法》第23 因防止、制止他人民事权益被侵害而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责任,被侵权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例一】甲下夜班回家途中,发现有人抢劫工友乙女,甲对乙暗恋已久,于是上前制止,抢劫者抢劫未遂,于逃窜前将甲刺成重伤。甲遭受的损害由加害人承担责任,如果加害人的赔偿能力充足,无公平责任的适用。仅在加害人不能确定或者无力赔偿的情况下,才适用公平责任,由受益人对受害人的损害适当补偿。见义勇为失败的,公平责任不因此受影响。
1997257)甲见乙要挥锹打丙,上前制止。乙挥锹打伤甲,对甲所受的损害应由谁承担责任?
A.由乙承担民事责任 B. 由丙承担民事责任
C. 如果乙无力承担,由甲自己承担 D.如果乙无力承担,由丙给予适当补偿
【答案】AD
2008四川-367)李某赶着马车运货,某食品店开业燃放爆竹(该地并不禁止燃放爆竹),马受惊,带车向前狂奔,李某拉扯不住,眼看惊马向刚放学的小学生冲去,张某见状拦住惊马,但是被惊马踢伤。关于张某的损害,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李某应承担赔偿责任
B.李某和食品店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C.如李某无力赔偿,张某有权要求小学生的监护人适当补偿
D.李某承担赔偿责任,食品店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答案】AC
《侵权责任法》第33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自己的行为暂时没有意识或者失去控制造成他人损害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没有过错的,根据行为人的经济状况对受害人适当补偿。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因醉酒、滥用麻醉药品或者精神药品对自己的行为暂时没有意识或者失去控制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例二】小S患有梦游症,但自己并不知情,某夜,小S在梦游中侵入邻居大S家中,将大S打伤。此例中:S在给大S造成损害时无意识,无过错,小S不承担侵权责任;应适用公平责任,由小S对大S适当补偿。
【例三】小S患有梦游症,曾数次于梦游中伤害他人。某夜,小S在梦游中侵入邻居大S家中,将大S打伤。此例中:S在给大S造成损害时虽属无意识,但小S知道自己的毛病,应采取必要的措施以防范类似损害的发生而未采取,其对于损害的发生具有过错。应适用过错责任归责,小S应承担过错侵权责任。
2003348)李某患有癫痫病。一日李某骑车行走时突然犯病,将一在路边玩耍的6岁儿童撞伤,用去医疗费200元。该案责任应如何承担?
A.李某致害,应当赔偿全部损失 B.双方都无过错,应分担责任
C.儿童家长未尽到监护责任,应由其承担损失 D.应根据双方经济情况分担损失
【答案】BD
《侵权责任法》第87 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例四】某日,李某行走于北京市国税局楼下时,被某办公室扔下的一个烟灰缸砸伤,难以确定烟灰缸从那个办公室扔出。《侵权责任法》第87条的适用有两个前提:第一,形成区分所有;第二,难以确定加害人。此例中加害人能够确定(税务局拥有整栋楼房),应适用《侵权责任法》第85条,税务局承担过错推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