坛委发〔201026
中共金坛市委员会
金坛市人民政事业单位编制改革
关于印发《金坛市镇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市各部委办局,市直各单位:
《金坛市镇机构改革实施意见》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希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六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机构改革  乡镇  实施意见  通知           
中共金坛市委办公室            2010622日印发
  对:施                            共印160
金坛市镇机构改革实施意见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全省乡镇机构改革的意见〉的通知》(苏办发〔200932号)和《关于印发〈金坛市镇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常办发〔201024号)精神,为积极稳妥地做好我市镇机构改革的组织实施工作,确保完成各项改革任务,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理顺职责关系,创新体制机制,优化机构和岗位设置,精简机构人员,提高行政效能,加快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基层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转变职能、强化基础。注重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着力增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
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
整合资源、提高效能。在精简机构、编制、人员的同时,优化机构设置和人员结构,提高机关运行效率。
理顺关系、权责一致。合理划分市镇事权、财权,正确处理镇政府与村民委员会的关系。
以人为本、稳步推进。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坚持规范改革、有情操作,妥善安置分流人员。
二、改革的主要任务
(一)转变镇政府职能,创新农村工作机制
镇党委、政府要贯彻落实好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做好农业、农村、农民工作。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建立公共行政管理体制的要求,进一步转变镇政府职能,解决越位、错位、缺位问题,努力建设服务型政府。镇政府职能配置与经济发展水平、城镇化进程相适应,与镇财政供给相协调。现阶段,要重点强化以下职能:一是促进经
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改善经济发展环境,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制度,落实强农惠农措施,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环境建设,培育发展农民合作组织,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二是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开展农村扶贫和社会救助等工作,推进农村平安创建,强化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化解各种社会矛盾。三是加强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为农民提供更多的科学技术、市场信息、劳动就业等方面服务,发展农村公益事业,做好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工作。四是加强民主法治,促进农村和谐。推进农村民主政治建设和村民自治,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提高农民民主法治意识,保障农民合法权益。
以镇机构改革为契机,创新农村工作机制和工作方式。拓宽服务渠道,改革服务方式,通过“一站式”服务、办事代理制等多种方式,方便众办事。推进依法行政,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职责。综合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作用,及时化解矛盾,确保社会稳定。理顺市镇关系,市应当承担的工作任务,不得转嫁给镇;需要市和镇共同完成的工作,市要提供相应的经费保证,并赋予必要的权力。上级部门派驻或设在镇的机构,要接受镇党委、政府的统一指导和协调,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理顺镇政府与村民委员会的关系。镇政府要指导村民自治,加强农村社区建设,充分发挥村民自治组织的作用,推
动镇行政管理与基层众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不得把属于镇政府的行政职能交给村民委员会,也不能包办代替村民委员会的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