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徐州市委、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在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期间对全市各级各类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行冻结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徐州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3.05.30
【字 号】徐委发[2003]26号
【施行日期】2003.05.3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中共徐州市委、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在事业
单位机构改革期间对全市各级各类事业
单位机构编制实行冻结的通知
(徐委发[2003]26号)
各县(市)区委、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办,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驻徐有关部省属单位:
  目前,我市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工作已经全面启动,为了保证我市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的顺利进行,市委、市政府决定在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期间,对全市各级各类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员实行冻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停止办理全市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增设机构、提高机构规格,以及增加编制、调整人员结构和领导职数等事宜。
  二、除任命处级领导干部、安置军队转业干部、录用专业对口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毕业生以及引进市外高级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安置随军随调家属外,冻结期间,现有人员只减不增。
  三、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在机构改革过程中,要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严禁突击花钱和乱发钱、物,严禁将固定资产变卖、无偿转让和报废,严禁抽逃和隐匿资产,确保国有资产管理有序、安全、不流失。
事业单位编制改革  四、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编制、劳动保障、财政等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严格把关,共同负责把本通知精神贯彻执行到位,做到令行禁止。对违反本通知规定的,要坚决予以纠正,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其纪律责任。
  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二00三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