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批准赵永军等13名同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公布日期】2014.06.23
【字 号】青人社厅函[2014]361号
【施行日期】2014.04.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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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批准赵永军等13名同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青人社厅函〔2014〕361号)
青海重型机床有限责任公司:
  经研究,批准你单位赵永军等4名同志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XXX华等9名同志技术员任职资格:
  一、助理工程师(4名):
  赵永军 邢 强 贺廷明 齐万涛
  二、技术员(9名):
  XXX华 吉海青 谯小军 张晓红 赵桂芬
  高政家 王建明 周建明 孙秉英
  以上同志的任职资格时间从2014年4月起计算。
  请你单位自主决定聘任事宜。
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4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