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名称:武汉外语外事职业学院
二、学校地址: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管理区黄家大湾特1号
三、办学性质:高等职业学院
四、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五、招生对象
学院将面向全国招生。一是面向全国招收参加全国普通高考的普通高中生,二是面向本省招收参加高职统考的职业高中和各类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学制三年。
六、录取规则:
1、严格执行国家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有关招生的政策法规,遵循公平、公开、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
2、根据各省(市、区)高校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第一志愿考生报考数及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确定我校在当地的调档比例,调档比例一般为计划数的120%。
3、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省份,把同一轮“平行投档”考生视为院校志愿顺序相同,即同为“一志愿”或“非一志愿”。对于实行非平行志愿省份,采取院校志愿优先原则,不设院校志愿分数级差:即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方录取第二志愿上线考生,依此类推。
4、对已投档考生按总分从高到低录取。
5、执行各省招办的优录政策。
七、收费标准:
1、根据国家规定,新生入学时必须按湖北省物价局核定我院的收费标准缴纳学费和住宿费。
2、学生书本费、各种证件(卡)工本费、体检复查费、公寓卧具费、实习劳保用品费、军训服装费等由学生本人承担,在入学报到时按国家规定和湖北省物价局审批的标准缴纳。
八、毕业文凭:
学生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颁发武汉外语外事职业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九、奖学助学
公务员招生简章1、奖学金:品学兼优的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学校综合素质标兵2000元/年、学校专业素质优秀生300~800元/年、学校德育素质优秀生300~800元/年、学生参加国家或市级比赛获奖1000~30000元、学生发表论文500~2000元、英语四六级通过优秀生200~300等。
2、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2000-4000元/年。
3、企业赞助:企业每年拨专项资金用于困难学生的赞助,赞助标准为2000-8000元/年,因家庭或本人突发性事件造成经济困难的学生,可向辅导员递交书面申请。
4、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还可享受生源地助学贷款,贷款额度:最高6000元/年。
5、勤工俭学: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俭学岗位。
十、继续深造
1、专升本:普通高校专升本,大三的时候参加升本考试,可报考任何一所省属本科院校,大专毕业后直接进入本科学习,最后颁发的学历是统招本科文凭。
2、专套本:学员在校期间,可以自愿选择通过助学班套读本科,修满全部课程,考试合格即可获得本科学历,教育部网上电子注册,国家认可,符合条件者可以颁发学士学位。获得本科学历后可以报考研究生或国家公务员。
十一、毕业生待遇
1、普通专科毕业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者获国家承认的普通专科毕业证书,同时免试获得国家权威部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
2、学校凭毕业生提供的高校就业协议书到省就业指导中心统一办理就业报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