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森林警察学院招生简章
报考资格条件及考察、面试、体检体能测评要求
第十五条 报考资格条件。报考我院公安专业的考生,应取得当年高考资格,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5、年龄为16周岁以上、22周岁以下(2000年9月1日至2006年8月31日期间出生),未婚;
6、普通高级中学毕业;
第十六条 报考我院的考生均须有明确的生源地。考生的生源地为其参加高考时的户籍所在地。
第十七条 报考我院的考生均须参加由生源地省级公安机关政治部组织实施的政治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政治考察、面试、体检或体能测评结论不合格的,不予录取。
第二十条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同时,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1、身高:男性170厘米及以上,女性160厘米及以上。
2、体重:体重指数(单位:千克/米2),男性在17.3至27.3之间,女性在17.1至25.7之间。
3、视力:任何一眼裸眼视力均为4.8及以上。
4、觉:无盲,无弱。
5、外观:无少白头,无胸廓畸形,无脊柱侧弯、驼背,膝内翻股骨内髁间距离不超过7厘米,膝外翻胫骨内踝间距离不超过7厘米,无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身体无影响功能的瘢痕,面颈部无瘢痕,无下肢静脉曲张,无腋臭,共同性内、外斜视不超过15度,无唇、腭裂或唇裂术后有明显瘢痕。
第二十二条 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如下:
1、50米跑。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9.2秒,女性≤10.4秒;
2、立定跳远。可测次数:3次,合格标准:男性≥2.05米,女性≥1.5米;
3、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4分35秒,女性≤4分36秒;
4、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9次/分钟,女性≥25次/分钟。
公务员招生简章以上4个项目应当全部进行测评。其中,有3个及以上达标的,体能测评结论为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