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重 庆 市 社 会 保 险 登 记 表
单 位 名 称
申 请 日 期
单位社会保障号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
单位名称 | 组织机构代码 | ||||||
单位类型 | □企业 □事业单位 □机关 □社会团体 □民间非营利组织 □民办非企业单位 □城镇个体工商户 □其他 | ||||||
单位地址 | 行业代码 | ||||||
隶属关系 | □中央 □省 □计划单列市 □市、地区 □县 □乡镇 □部队 □其他 | ||||||
主管部门 | □工商 □人事 □卫生 □审计 □人社 □科委 □司法局 □国资委 □其他 | ||||||
单位所属区划 | |||||||
总机构名称 | 总机构单位 社会保障号 | ||||||
工商 登记 执照 | 执照种类 | 发照日期 | |||||
执照号码 | 有效期限 | ||||||
注册地址 | 经济类型 | ||||||
法人代码证书 | 单位名称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 姓名 | ||||
代码 | 身份 证号 | ||||||
颁发日期 | 电话 | ||||||
地税登记证 | 税务登记号 | ||||||
税务机关名称 | |||||||
发证日期 | |||||||
税务顺序号 | |||||||
批准成立信息 | 批准单位 | ||||||
批准文号 | |||||||
批准日期 | |||||||
单位名称(章): 年 月
□养老保险 | □失业保险 | □医疗保险 | □工伤保险 | □生育保险 | ||
参保日期 | ||||||
参保地区 | ||||||
单位 经办人 | 姓名 | |||||
电话 | ||||||
开户名 | ||||||
开户银行 | ||||||
银行账号 | ||||||
社会保险 行业类别 | ||||||
社会保险公共业务 管理办公室 审核意见 | 单位负责人(章) 经办人(章) 经办机构(章) 年 月 日 | |||||
社会保险登记证编号 | ||||||
备注 | ||||||
社会保险登记表填表说明
2.“行业代码”栏按照如下分类填写该类相应的代码:农、林、牧、渔业-01,采掘业重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02,制造业-03,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04,建筑业-05,地质勘查业、水利管理业-06,交通运输、仓储和邮电通信业-07,批发和零售贸易、餐饮业-08,金融、保险业-09,房地产业-10,社会服务业-11,卫生、体育和社会福利业-12,教育、文化艺术及广播电影电视业-13,科学研究和综合技术服务业-14,国家机关、党政机关和社会团体-15,其他行业-16。
3.凡属分支机构、子公司或分公司在参保登记时,需按上级总公司的单位名称和社会保障号填写“总机构名称”和“总机构单位社会保障号”。
4.经工商登记、领取工商执照的单位(如各类企业)应填写“工商登记执照”栏。
5.有纳税关系的单位应填写“地税登记证”栏。
6.“经济类型”栏采用GB/T 12402-2000 分类标准填写类别名称。
内资一100,国有全资一110,集体全资一120,股份合作一130,联营一140,国有联营一141,集体联营一142,国有与集体联营一143,其他联营一149,有限责任(公司)一150,国有独资(公司)一151,其他有限责任(公司)一159,股份有限(公司)一160,私有-170,私有独资一171,私有合伙一172,私营有限责任(公司)一1 73,私营股份有限(公司)一174,个体经营一175,其他私有一179,其他内资一190,港、澳、台投资一200,内地和港、澳、台合资一210,内地和港、澳、台合作一220,港、澳、台独资一230,港、澳、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一240,其他港、澳、台投资一290,国外投资一300,中外合资一3 10,中外合作一320,外资一330,国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一340,其他国外投资一390,其它一900。
7.“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填写法定代表人有关信息;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填写单位主要负责人有关信息。
8.不经工商登记设立的单位(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应填写“批准成立信息”栏。
9.“社会保险行业类别”栏由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实行行业管理的企业单位按规定填报,其他单位不填写。
(1)养老保险行业统筹单位按照如下分类名称及代码填写:企业一l,事业一2,铁路─3,西铝一4,中建一5,交通一6,电力一7,煤炭一8,民航、西航一9,邮电一10,水文一11,金融一12:
(2)工伤保险行业单位按照如下分类名称及代码填写:一类行业0.5%─10,二类行业0.8%一20,二类行业l%一21,二类行业的1.5%─22,三类行业2.0%一30,三类行业2.5%一31。
10.此表由登记单位用蓝黑钢笔或签字笔填写,一式两份,经登记审核后,登记单位和社会保险公共业务管理办公室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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