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公安局关于印发《2018年全市春运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扬州市公安局 2018年两会结束时间
【公布日期】2018.01.26
【字 号】扬公局〔2018〕24号
【施行日期】2018.01.2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道路交通管理
正文
扬州市公安局关于印发《2018年全市春运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扬公局〔2018〕24号
各县(市、区)公安局、各公安分局,市局机关有关部门:
  现将《2018年全市春运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扬州市公安局
2018年1月26日
2018年全市春运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2018年春运从2月1日开始,至3月12日结束,为期40天。春运期间全市共计划投放营运客车1541辆62520座。准备加班运力227辆9679座;高峰期准备应急运力30辆1522座。据预测,2018年春运期间,全市预计旅客发送量为415万人次。为扎实做好春运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根据2018年全国全市春运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市委市政府、上级公安机关有关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充分认识新时代人民对美好出行的新要求,针对春运期间人流、车流大幅增加,恶劣天气可能多发频发,各类交通安全风险隐患增多的特点,突出研判指挥调度、源头隐患排查、路面执法检查、应急处置管理、宣传教育提示、便民利民服务等工作重点,全警动员、全力以赴,严密措施、落实责任,坚决防止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因管理原因导致的长时间大范围交通拥堵、因执法不规范等引发的重大负面舆情,以及民警执勤执法中的意外伤亡事故,为人民众平安便捷出行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组织领导
  市局成立由副局长基国平任组长,市局指挥中心、督察支队、治安支队、交警支队、消防支队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各县(市、区)公安局、各公安分局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全市春运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交警支队,由交警支队倪文连支队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春运道路交通安全保障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督查。交警支队姜国庆负责全市面上道路交通安全保障工作,张明负责市区道路交通安全保障工作,朱春涛负责高速公路
交通安全保障工作。各县(市、区)公安局、公安分局也要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加强对本地区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查指导,要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层层分解任务,狠抓各项措施落实。
  三、工作重点
  (一)重要节点:2月12日-14日节前回乡、2月20日-21日节后返程客流高峰期间;元宵节及灯会、庙会期间;夜间18时-21时事故高发时段;大雾、冰雪等恶劣天气期间。
  (二)重点路段:高速公路、普通国省道、县城通往乡镇的主要道路;事故多发路段、拥堵易发路段、易积雪结冰路段。
  (三)重点车辆:公路客车、旅游包车、危化品运输车、重型货车、农村面包车。
  (四)重点违法:“三超一疲劳”、酒驾毒驾、农村面包车超员、非客运车辆违法载人、公路和旅游客运车辆非法营运,高速公路违法停车、随意变道、占用应急车道、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
  四、工作措施
  (一)精确分析研判春运特点。2018年春运公路发送量虽然同比下降。但自驾出行的旅客持续增长,新手、新车出行集中,各类交通违法明显增多,人、车、路、环境等各类安全风险因素相互叠加,保障道路安全畅通的任务依然繁重。由于今年春运开始的时间较晚,节前放假学生流与返乡民工流、探亲旅游流有所错开,但节后几方面客流叠加,将会出现客运高峰,并且全国“两会”与元宵节相连,与春运高度重叠,交通安保工作容不得半点疏漏和懈怠。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年春运期间我市气温偏高、降水较少,总体有利于春运交通,但可能出现大雾等恶劣天气,对春运交通出行带来较大影响。各地、各部门要对春运期间交通形势进行细致分析,掌握本地易拥堵、易起雾、易结冰、易发事故路段,掌握高峰时段、高危车辆、高发违法,切实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全面排查突出风险隐患。各地、各部门要联合相关部门,组织专门力量,对本地区的车辆、驾驶人、道路等方面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每个县(市、区)至少排出10处交通安全隐患,逐个列出清单,逐个制定整改方案,逐个跟踪督办,确保整改到位。要对过境客流较大、路况复杂的道路,团雾多发、事故较多的路段,交通安全设施不全的交叉路口,易积雪结冰的桥梁高架、急弯陡坡进行全面排查并落实防范措施。特别是对农村地区临水路段,要向当地乡镇政府(街道)进行一次专题汇报,尽快完善安全防护设施,对一时不能整
改到位的,要落实临时警示措施。
  (三)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坚持隐患消除在源头。各地、各部门要在春运开始前再次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一是召开交通安全工作会议。要召集辖区客货运企业、危化品运输企业、客货运场站和多车单位安全责任人员召开安全会议,逐一签订交通安全责任状(运输企业与交警大队,下属部门与运输企业,参运驾驶人与所属部门签订),向每一名参运驾驶人重申工作要求,对初次参加春运的驾驶人,进行一次定线认路活动,提前熟悉春运期间的运营线路以及沿线路况气候,掌握道路安全隐患和事故易发点段,确保行车安全。二是全面开展约谈。要会同交通运输、安监等部门约谈所有“两客一危”等重点运输企业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营转非”大客车所有人,要求进一步加强企业内部安全行车规章制度的落实、“营转非”大客车禁止从事营运活动,做好车辆的安全检查和驾驶人的安全教育,并制作谈话笔录。三是排查企业主体责任。1月27日前,要会同交通运输、安监等部门,深入运输企业开展一次全覆盖的安全大检查,重点检查企业经营许可和安全管理制度,车辆道路运输资质以及驾驶人、押运员从业资质以及客运企业“三不进站、六不出站”规定和“五个不准发车” 、24小时动态监控等规章制度执行情况。1月27日前要对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等隐患车辆多的运输企业进行通报约谈,并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督促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
  (四)提前排查重点车辆及驾驶人。1月27日前将排查出的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的客运车辆和逾期未审验、逾期未换证、记满12分的营运驾驶人名单通报交通运输部门,严禁不合格的车、不合格的驾驶人参加春运。一是严格车辆排查。要组织警力督促“两客一危”企业在1月27日前对参运的车辆全面进行安全技术排查,要检查轮胎、转向、制动、灯光、门窗等安全部件以及座位、座椅分布、安全带是否符合相关标准或出厂规定,安全门窗、安全锤、灭火器等安全设施是否符合要求,检查情况要逐车登记建档,由检查责任人签名并备案,必要时利用摄像、照相等设备进行记录。对年检有效期在2018年3月之前的车辆要全部提前至1月31日前检验签章完毕。凡车辆逾期未检验、达到报废标准以及不符合国家标准、非法改装、经检验不合格的车辆,一律书面责令企业不得安排车辆参加春运。二是严格驾驶人资格审查。要督促运输企业对参加春运的驾驶人交通安全状况进行一次排查,督促驾驶人提前熟悉营运线路。凡驾驶人未列入“江苏省车辆及驾驶人交通安全源头监管系统”、未参加面对面教育、未签订责任状,以及逾期未审验、逾期未换证、交通违法记满12分和有酒后驾驶、驾驶的一律书面责令运输企业不得安排参加春运。同时要督促运输企业动态了解驾驶人生理和心理状况,对患有危及交通安全疾病或者不适合参加春运的驾驶人,及时调离驾驶岗位,并将禁行及禁驾清单报交警支队车管所。三是全面摸排非营运大中型客车。要对辖区非营运
大中型客车特别是“营转非”大中型客车进行一次摸排,纳入监管视线,采取管控措施,并教育提醒车主严禁从事非法包车营运和网上违规约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