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卫生厅、广东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广东省中医药局关于成立第四届广东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广东省卫生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中医药管理局
【公布日期】2011.11.03
【字 号】粤卫[2011]133号
【施行日期】2011.11.0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信访
正文
广东省卫生厅、广东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广东省中医药局关于成立第四届广东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的通知
(粤卫〔2011〕133号)
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力资源)局,各有关高等医学院校,部属、省属及省卫生厅直属各医疗卫生单位、有关社会团体:
  根据卫生部、人事部《继续医学教育规定(试行)》(卫科教发〔2000〕477号)以及《广东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工作章程》有关规定,广东省第三届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已任期届满,通过民主推荐,经省卫生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中医药局审议同意,组成第四届广东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
  一、第四届广东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委员
  主任委员:
  陈元胜 省卫生厅党组书记、副厅长
  副主任委员:
  李长峰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李梓廉 省中医药局副局长
  汪建平 中山大学副校长
  陈志忠 南方医科大学副校长
  张亚洁 广州医学院副院长
  徐庆锋 省卫生厅科教处处长
  秘书长: 徐庆锋(兼)
  委 员:
  孙炳刚 省卫生厅办公室副主任
  王巧玲 省卫生厅人事处副处长
  甘远洪 省卫生厅规财处处长
  温伟 省卫生厅医政处处长
  巫小佳 省卫生厅应急办主任
  冯惠强 省卫生厅农卫处处长
  高 燕 省卫生厅妇社处副处长
  林 立 省卫生厅疾控处副调研员
  彭刚艺 省卫生厅药政处副调研员
  陈铁宏 省中医药局科教处处长
  何启谋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继续教育处副处长
  唐小平 广州市卫生局副局长
  谭光明 佛山市卫生局副局长
  王鹏飞 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人事处处长
  陈向阳 省人民医院人事处处长
  黄位耀 省第二人民医院副院长、副主任医师
  杨杏芬 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教授
  章锦才 省口腔医院院长、主任医师
  王 颀 省妇幼保健院副院长、主任医师
  李冠宏 中山大学中山医学院副院长、副研究员
  罗焕敏 暨南大学医学院执行院长、教授
  黄东阳 汕头大学医学院常务副院长、教授
  谢培豪 广东医学院继续教育学院院长、主任医师广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张建华 广东药学院党委副书记、研究员
  严 振 省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院长、教授
  朱 宏 省医学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教授
  张振路 省护理学会理事长、主任护理师
  二、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成员
  主 任 : 徐庆锋(兼)
  副主任: 王巧玲(兼) 陈铁宏(兼)
  成 员:
  苏慧萍 省卫生厅科教处副调研员
  申玉杰 南方医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院长、副教授
  王少鑫 中山大学医学继续教育中心主任
  黄文辉 广州市卫生局科教处副处长
  蓝 岚 省医学会副秘书长
广东省卫生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中医药局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