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广州日立电梯有限公司开展高技能人才评价认证工作的复函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广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公布日期】2005.01.04
【字 号】穗劳社函[2005]1号
【施行日期】2005.01.0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广州日立电梯有限公司开展高技能人才评价认证工作的复函
(穗劳社函〔2005〕1号)
广州日立电梯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报送《高技能人才评定管理规则》的函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公司开展高技能人才企业评价认证工作。请按本局《关于开展企业高技能人才评定工作的通知》(穗劳社函〔2004〕504号)要求,认真做好此项工作。如遇有问题,请及时与我局联系。
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五年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