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
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梅  河  口  市  教  育  局
梅人社联字〔2019〕5号
关于印发《梅河口市中小学教师系列2017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局直属各事业单位:
    现将《梅河口市中小学教师系列2017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梅河口市教育
2019年5月 10 日
梅河口市中小学教师系列
2017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实施方案
为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吉林省教育厅制定的《关于分段开展2017和2018年度全省中小学校高级和中级教师职称评聘工作的通知(吉人社联字2018〕109号)精神,结合我市教育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循教育发展规律,按照国家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总体部署和要求,以健全制度体系、完善评价标准、创新评价机制为改革内容,以充分调动广大中小学教师的积极性,促进人才的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为目的,逐步建立起与事业单位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相衔接、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供制度保障和人才支持。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统一制度、分类管理的原则;
(二)坚持按需设岗、自由择岗、竞聘上岗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四)坚持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的原则;
(五)坚持与中小学教师岗位聘用制度相配套,积极稳妥、协同推进、分级负责的原则。
三、评聘范围
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我市教育系统工作的在编在岗,并持有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继续教育证书,符合吉林省中小学教师系列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任职条件,评聘上一年的年度考核在合格等次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含当年退休人员)。未落编制的特岗和三支一扶教师,在单位在编在岗教师竞聘结束后,根据学校竞聘结果,在核定岗位继续空缺时可以参加编制外在岗人员竞聘。
四、方法步骤
本次评聘工作共分四个阶段组织实施。
特岗教师是事业编吗第一阶段:准备阶段(2019年1月—2019年5月13日)
1.核定岗位数量。了解各单位人员基本情况,核定各级别专业技术岗位的比例和数量,协调编制部门核定各单位人员编制;教育局会同人社局研究制定评聘的有关政策、实施方法、推进措施等。
2.成立组织机构。成立梅河口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下设办公室,负责评聘工作的组织领导,并成立评聘工作指导督查组,对各单位评聘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验收。
3.制定实施方案。按照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市教育实际,研究制定《梅河口市中小学教师系列2017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实施方案》。
4.广泛征求意见。在形成实施方案初稿基础上,通过集中召开座谈会、分别召开座谈会、下发征求意见表、个别谈话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各中小学、幼儿园和直属事业单位的意见和建议,充实、完善实施方案,使其更具公正性、可行性、操作性。
5.报请政府批准。由教育局、人社局共同起草《关于教育系统职称评聘工作汇报》,提出具体操作意见和建议,明确相关政策、实施步骤、兑现资金等,经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二阶段:动员部署阶段(2019年5月14日)
1.召开动员大会。召开教育系统各学校、幼儿园、局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人员参加的动员大会,安排部署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
2.广泛进行宣传。各单位组织教职工学习《梅河口市中小学教师系列2017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实施方案》,传达评聘政策和有关精神,使广大教职工全面了解评聘工作的操作步骤、政策依据、评聘办法等,保障教职工对职称评聘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第三阶段:组织评聘阶段(2019年5月15日—5月31日)
1.成立组织机构。各单位要成立职称评聘工作领导小组,由班子成员和相关中层干部组成,统筹组织本单位的职称评聘工作;同时组建竞聘推荐委员会(简称竞聘委员会),竞聘委员会由法定代表人、教职工代表组成,负责本单位职称评聘工作的具体实施。各单位要将领导小组和竞聘委员会名单报市教育局职称评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