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学位授予信息采集类别划分及填报注意事项
1.1学位授予信息采集类别划分
学位授予信息采集分为博士学位、硕士学位和学士学位三个层次,十个类别,类别具体划分情况如下:
1.1.1博士学位
1)学历教育博士学位:指除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博士学位以外的所有博士学术型学位获得者。
2)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博士学位:仅指以博士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学术型学位者。
3)博士专业学位:以各种攻读方式获得博士专业学位者(含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博士专业学位)。
1.1.2硕士学位
1)学历教育硕士学位:含通过推荐免试、全国统考和学校单考等考试形式入学后获得硕士学术型学位者。
2)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指以硕士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学术型学位者和高等学校教师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者
3)硕士专业学位:以各种攻读方式获得硕士专业学位者(含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专业学位)。
1.2 有关说明及填报注意事项
1)学位授予基本数据表对应数据结构中所有代码(第二部分各表中标注“#”的字段)及标准参见第三部分代码表对应代码。代码表中所有代码均可以从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网站(www.cdgdc.edu)上下载。
2)所有数据项中数字均使用半角字符填报。
3)姓名、论文题目等字段中如有生僻字,每个生僻字用“??”(半角)代替,如“张??燕”。
4身份证件类型和身份证件号码:
①内地身份证:中国大陆人士(除现役军人外)一律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证件,证件号码为15位或18位。
②军人证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现役军人(含武装警察、军校学员)填写军人证件。证件号码须以汉字开头,如“参字第1446707号”、“海字第140832号”、“武总字第017523号”等。
③港澳台身份证件:港澳人士填写“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人士填写“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④华侨身份证:海外华侨填写其持有的华侨身份证,无华侨身份证者在证件号码字段中填写中国护照号码。
⑤外籍护照:外籍人员填写外籍护照号码。
5)上报信息中涉及学位证书填写内容的,须与实际颁发的学位证书上填写的信息一致。
6)前置学位学历信息中,获得学位的学位授予单位或毕业院校,如因合并、更名等原因
使原名称或代码发生改变的,请填写最新的名称对应代码;因专业目录调整、学位等原因,获得学位的专业名称在专业代码库中无法到对应代码的,选择相似专业的代码填写。
7)学位授予单位代码、学位授予单位校长(院长、所长)姓名和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姓名等信息可在使用学位授予信息年报相关软件时,由各学位授予单位利用软件初始化功能统一填写。
8)照片采集:照片由学位授予单位统一以照片文件的形式上报,文件名必须与系统中对应学位获得者“照片文件名”一致(建议照片文件名用身份证件号码)。
学历学位获得者直接使用学历电子注册电子照片上报,其他人员照片参考如下标准采集:
·图片尺寸(像素):宽150、高210
·大小:≤10K、格式:JPG
·成像区全部面积48mm×33mm;头部宽度21mm-24mm,头部长度28mm-33mm;下额到头顶25mm-35mm;像长35mmX45mm
·
被摄人服装:白或浅系
·照片背景:单一蓝
电子照片必须由数码相机拍摄,免冠,头顶距离顶部约占照片高度的3/10

第二部分  学位授予信息年报数据结构
2.1博士学位
2.1.1 学历教育博士学位
信息类型
序号
字段名称
汉字名称
类型
长度
说明
个人基本信息
1
XM
姓名
C
40
与学位证书上姓名一致。
2
XMPY
姓名拼音
C
60
填写姓名汉语拼音,来华留学生填写护照上的英文姓名。
3
XBM
性别码#
C
1
参见代码表3.1.1 GB/T2261-1981《人的性别代码》。
4
GBM
国家或地区码#
C
3
参见代码表3.1.2 GB/T2659-2000《世界各国和地区名称代码》。港澳台人士填写所在地区,华侨填写中国(代码“156”)。
5
MZM
民族码#
C
2
参见代码表3.1.3 GB/T3304-1991《中国各民族名称罗马字母拼写法和代码》,来华留学生不填写。
6
ZZMMM
政治面貌码#
C
2
参见代码表3.1.4 GB/T4762-1984《政治面貌代码》,仅限中国大陆人士填写。
7
CSRQ
出生日期
C
8
格式:CCYYMMDD(例如19810422),填写与身份证件上一致的出生日期。
8
ZJLXM
身份证件类型码#
C
2
参见代码表3.2.1《身份证件类型代码》。
9
ZJHM
身份证件号码
C
18
身份证件类型相对应的证件号码。
10
HKSZSSM
攻读本学位前户口所在省市码#
C
2
参见代码表3.2.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省市)代码》,仅限中国大陆和港澳台人士填写。
学业和
学位授予信息
11
XWSYDWM
学位授予单位码#
C
5
参见代码表3.2.3 《高等学校及科研机构代码》。
12
XZXM
学位授予单位校长(院长、所长)姓名
C
40
必须与学位证书信息一致。
13
ZXXM
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姓名
C
40
必须与学位证书信息一致。
14
XWLBM
学位类别码#
C
5
参见代码表3.2.4《学位类别代码》。
15
YJXKSY
是否按一级学科授予
C
2
填写
16
ZYDM
专业代码#
C
6
参见代码表3.2.6《学术学位授予信息采集学科代码标准》。按一级学科授予学位的,此处填写一级学科代码;按二级学科授予学位的,填写二级学科代码;自设二级学科授予学位,填写“000000”
17
ZSZYDM
自设专业代码#
C
6
按自设二级学科授予学位时填写已在国务院学位办备案的自设专业代码。
18
KSH
考生号
C
20
使用学籍电子注册中的考生号。
19
RXNY
入学年月
C
6
格式:CCYYMM(例如200609)。
20
XH
学号
C
20
21
XXFSM
学习方式码#
C
1
参见代码表3.2.7《学习方式代码》。
22
GDLXM
攻读类型码#
C
2
见代码表3.2.8 攻读类型代码》。
23
DSXM
导师姓名
C
40
填写一位导师姓名。
24
BYNY
毕业年月
C
6
格式:CCYYMM(例如200907)。
25
HXWRQ
获学位日期
C
8
格式为CCYYMMDD(如20090621),与学位证书上的学位授予日期一致。
26
XWZSBH
学位证书编号
C
16
学位论文信息
27
LWTM
论文题目
C
120
填写学位论文题目。
28
LWGJC
论文关键词
C
120
3-5个关键词,每个关键词之间用隔开
29
LWLXM
论文类型码#
C
2
参见代码表3.2.9《论文类型代码》。
30
LWXTLYM
论文选题来源码#
C
2
参见代码表3.2.10《论文选题来源代码》。
前置学位信息
31
QZXWM
前置学位码#
C
5
参见代码表3.2.4《学位类别代码》。
32
QZXWXKM
前置学位一级学科码#
C
4
参见代码表3.2.6《学术学位授予信息采集学科代码标准》,选择一级学科代码填写。仅限前置学位为博士、硕士学术型学位时填写。
33
HQZXWNY
获前置学位年月
C
6
格式:CCYYMM(例如200606)。
无前置学位时,此两项不填写。
34
QZXWDWM
前置学位授予单位码#
C
5
参见代码表3.2.3 《高等学校及科研机构代码》,如果前置学位授予单位已撤销,统一填写“99998”;教育机构统一填写“99999”
获学位后去向信息
35
QXM
去向码#
C
2
参见代码表3.2.11《获学位后去向代码》,表明获学位后的去向,仅限中国大陆和港澳台人士填写。
36
GZDWXZM
就业单位性质类别码#
C
2
参考代码表3.2.12《工作单位性质类别代码》。
当去向码为“01”(即去向为就业)时填写,仅限中国大陆和港澳台人士填写
37
GZDWSSM
就业单位省市码#
C
2
参见代码表3.2.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省市)代码》。
38
GZXZM
工作性质码#
C
1
参见代码表3.2.13《工作性质代码》,表明从事工作的性质。
其他信息
39
ZP
照片文件名称
C
40
电子版照片必须与证书照片一致,且文件名不得重复。
40
BZ
备注
C
160
其他未尽事项。

2.2 硕士学位
2.2.1 学历教育硕士学位
信息类型
序号
字段名称
汉字名称
类型
长度
说明
个人基本信息
1
XM
姓名
C
40
与学位证书上姓名一致。
2
XMPY
姓名拼音
C
60
填写姓名汉语拼音,来华留学生填写护照上的英文姓名。
3
XBM
性别码#
C
1
参见代码表3.1.1 GB/T2261-1981《人的性别代码》。
4
GBM
国家或地区码#
C
3
参见代码表3.1.2 GB/T2659-2000《世界各国和地区名称代码》。港澳台人士填写所在地区,华侨填写中国(代码“156”)。
5
MZM
民族码#
C
2
参见代码表3.1.3 GB/T3304-1991《中国各民族名称罗马字母拼写法和代码》,来华留学生不填写。
6
ZZMMM
政治面貌码#
C
2
参见代码表3.1.4 GB/T4762-1984《政治面貌代码》,仅限中国大陆人士填写。
7
CSRQ
出生日期
C
8
格式:CCYYMMDD(例如19810422),填写与身份证件上一致的出生日期。
8
ZJLXM
身份证件类型码#
C
2
参见代码表3.2.1《身份证件类型代码》。
9
ZJHM
身份证件号码
C
18
身份证件类型相对应的证件号码。
10
HKSZSSM
攻读本学位前户口所在省市码#
C
2
参见代码表3.2.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省市)代码》,仅限中国大陆和港澳台人士填写。
学业和
学位授予信息
11
XWSYDWM
学位授予单位码#
C
5
参见代码表3.2.3 《高等学校及科研机构代码》。
12
XZXM
学位授予单位校长(院长、所长)姓名
C
40
必须与学位证书信息一致。
13
ZXXM
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姓名
C
40
必须与学位证书信息一致。
14
XWLBM
学位类别码#
C
5
参见代码表3.2.4《学位类别代码》。
15
YJXKSY
是否按一级学科授予
C
2
填写
16
ZYDM
专业代码#
C
6
参见代码表3.2.6学术学位授予信息采集学科代码标准》。按一级学科授予学位的,此处填写一级学科代码;按二级学科授予学位的,填写二级学科代码;自设二级学科授予学位,填写“000000”。
17
ZSZYDM
自设专业代码#
C
6
按自设二级学科授予学位时填写已在国务院学位办备案的自设专业代码。
18
KSH
考生号
C
20
使用学籍电子注册中的考生号。
19
KSFSM
考试方式码#
C
2
参见代码表3.2.17《考试方式代码》
20
RXNY
入学年月
C
6
格式:CCYYMM(例如200609)。
21
XH
学号
C
20
 
22
XXFSM
学习方式码#
C
1
参见代码表3.2.7 《学习方式代码》。
23
DSXM
导师姓名
C
40
填写一位导师姓名。
24
BYNY
毕业年月
C
6
格式:CCYYMM(例如200907)。
25
HXWRQ
获学位日期
C
8
格式为CCYYMMDD(如20090621),与学位证书上的学位授予日期一致。
26
XWZSBH
学位证书编号
C
16
 
学位证书编号怎么查询
学位论文信息
27
LWTM
论文题目
C
120
填写学位论文题目。
28
LWGJC
论文关键词
C
120
3-5个关键词,每个关键词之间用隔开。
29
LWLXM
论文类型码#
C
2
参见代码表3.2.9《论文类型代码》。
30
LWXTLYM
论文选题来源码#
C
2
参见代码表3.2.10《论文选题来源代码》。
前置学位信息
31
QZXWM
前置学位码#
C
5
参见代码表3.2.4《学位类别代码》。
32
QZXLM
前置学历码#
C
1
参见代码表3.2.18《前置学历代码》
33
HQZXWNY
获前置学位年月
C
6
格式:CCYYMM(例如200606)。
无前置学位时,此两项不填写。
34
QZXWDWM
前置学位授予单位码#
C
5
参见代码表3.2.3 《高等学校及科研机构代码》,如果前置学位授予单位已撤销,统一填写“99998”;教育机构统一填写“99999”
获学位后去向信息
35
QXM
去向码#
C
2
参见代码表3.2.11《获学位后去向代码》,表明获学位后的去向,仅限中国大陆和港澳台人士填写。
36
GZDWXZM
就业单位性质类别码#
C
2
参考代码表3.2.12《工作单位性质类别代码》。
37
GZDWSSM
就业单位省市码#
C
2
参见代码表3.2.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省市)代码》。
38
GZXZM
工作性质码#
C
1
参见代码表3.2.13《工作性质代码》,表明从事工作的性质。
其他信息
39
ZP
照片文件名称
C
40
电子版照片必须与证书照片一致,且文件名不得重复。
40
BZ
备注
C
160
其他未尽事项。

2.2.3 硕士专业学位
信息类型
序号
字段名称
汉字名称
类型
长度
说明
个人基本信息
1
XM
姓名
C
40
与学位证书上姓名一致。
2
XMPY
姓名拼音
C
60
填写姓名汉语拼音,来华留学生填写护照上的英文姓名。
3
XBM
性别码#
C
1
参见代码表3.1.1 GB/T2261-1981《人的性别代码》。
4
GBM
国家或地区码#
C
3
参见代码表3.1.2 GB/T2659-2000《世界各国和地区名称代码》。港澳台人士填写所在地区,华侨填写中国(代码“156”)。
5
MZM
民族码#
C
2
参见代码表3.1.3 GB/T3304-1991《中国各民族名称罗马字母拼写法和代码》,来华留学生不填写。
6
ZZMMM
政治面貌码#
C
2
参见代码表3.1.4 GB/T4762-1984《政治面貌代码》,仅限中国大陆人士填写。
7
CSRQ
出生日期
C
8
格式:CCYYMMDD(例如19810422),填写与身份证件上一致的出生日期。
8
ZJLXM
身份证件类型码#
C
2
参见代码表3.2.1《身份证件类型代码》。
9
ZJHM
身份证件号码
C
18
身份证件类型相对应的证件号码。
10
HKSZSSM
攻读本学位前户口所在省市码#
C
2
参见代码表3.2.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省市)代码》,仅限中国大陆和港澳台人士填写。
学业和
学位授予信息
11
XWSYDWM
学位授予单位码#
C
5
参见代码表3.2.3 《高等学校及科研机构代码》。
12
XZXM
学位授予单位校长(院长、所长)姓名
C
40
必须与学位证书信息一致。
13
ZXXM
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姓名
C
40
必须与学位证书信息一致。
14
XWLBM
学位类别码#
C
5
参见代码表3.2.4《学位类别代码》。
15
ZYXWLYM
专业学位领域码#
C
6
参见代码表3.2.16《专业学位信息采集代码标准》。中医师承的学位获得者需要在备注中注明“中医师承”字样。
16
KSH
考生号
C
20
有学历人员,填写学籍电子注册中的考生号。无学历人员中,(1)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人员,填写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合格(证)编号;(2)软件工程领域工程硕士人员,填写入学考试的考生编号;(3)其他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专业学位者,填写被录取年份下发的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入学考试全国联考14位成绩单编号。
17
KSFSM
考试方式码#
C
2
参见代码表3.2.17《考试方式代码》
18
RXNY
入学年月
C
6
格式:CCYYMM(例如200609)。
19
XH
学号
C
20
 
20
ZHHGBH
综合考试合格编号
C
20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者,填写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合格(证)编号。
21
DSXM
导师姓名
C
40
填写一位导师姓名。
22
BYNY
毕业年月
C
6
格式:CCYYMM(例如200907)。
23
HXWRQ
获学位日期
C
8
格式为CCYYMMDD(如20090621),与学位证书上的学位授予日期一致。
24
XWZSBH
学位证书编号
C
17